人物
时段
朝代
刘坦之南宋
全宋诗
刘坦之字平子(《天台续集别编》卷六《辞灵康庙留题》注),吴兴(今浙江湖州)人。
孝宗淳熙初歙县明弘治徽州府志》卷四)。
光宗绍熙二年(一一九一),由广东提举罢(《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三之一、五)。
宁宗庆元二年(一一九六),知台州,同年除湖北路提举常平茶盐(《嘉定赤城志》卷九)。
六年主管武夷山冲佑观(《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五之三七)。
全宋文·卷六二一二
刘坦之字平子湖州(治今浙江湖州)人。
淳熙初歙县,历汀州通判、知汀州湖北提刑
绍熙初广东提举
二年,以臣僚论其贪酷放罢。
庆元元年朝请大夫台州三年,调湖北提举常平,又以臣僚言章特寝新命。
庆元六年四月朝请大夫主管武夷山冲佑观御史劾其守台日不恤民,罢祠。
见《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三之二、七三之六、七四之五、七五之三九,《天台续集·别编》卷六,《吴兴备志》卷一二,雍正福建通志》卷二六。
主要活动
  • 1189年-1190年,福建路汀州(长汀),汀州知州
  • 1189年-1191年,广南东路韶州(广东省韶关市),广南东路提点刑狱公事
  • 1190年-1191年,广南东路广州(广东省广州市),广南东路提举常平等事
  • 1196年-1197年,两浙东路台州(临海),台州知州
  • 1198年-1199年,荆湖北路鼎州常德府(湖南省常德市),荆湖北路提举常平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