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释法藏
新脩科分六学僧传·卷第二十六 感通科
鄜州宝台寺
资性质朴。
有干材。
尝于苇川募缘。
建伽蓝一区。
堂殿极伟丽。
其乡里皆叹。
以为不可及。
偶暴卒而苏。
即缮写金刚般若经。
加勤于旧。
且旦暮诵不辍。
问之则曰。
吾死时正若梦寐。
见梵僧语我。
汝起造固善。
其功德不可量。
然而互用三宝物柰何。
盖发露以从忏悔。
又劝书写读诵是经曰。
不徒消罪。
亦足延寿。
吾是以不敢忘也。
后一百十岁而终。
释法藏
不详氏族。
厥性方正好行惠物。
尝于苇川化众造寺。
佛殿僧坊一皆严丽。
雕刻华蘤。
鄜畤命为壮观。
偶病笃暴终至一精庐。
七宝庄严非世所有。
门外有僧梵貌且奇特。
倡言曰。
法藏汝造伽蓝不无善报。
奈何于三宝物有互用之愆。
何从洗雪。
首露之。
僧曰。
汝但缮写金刚般若经。
恒业受持岂不罪销。
亦可延乎寿命。
言讫而苏。
自躬抄度其经午夜口诵。
终时年一百一十岁云。
雕阴人至今信重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