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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春秋 前1100 — 前600
夫《》者,论功颂德之歌,止僻防邪之训,虽无为而自发,乃有益于生灵。
六情静于中,百物荡于外,情缘物动,物感情迁。
若政遇醇和,则欢娱被于朝野,时当惨黩,亦怨剌形于咏歌。
作之者所以畅怀舒愤,闻之者足以塞违从正。
发诸情性,谐于律吕,故曰“感天地,动鬼神,莫近于《》”。
此乃《》之为用,其利大矣。
若夫哀乐之起,冥于自然,喜怒之端,非由人事。
故燕雀表啁噍之感,鸾凤有歌舞之容。
然则《》理之先,同夫开辟,《》迹所用,随运而移。
上皇道质,故讽谕之情寡。
中古政繁,亦讴歌之理切。
唐、虞乃见其初,牺、轩莫测其始。
于后时经五代,篇有三千,成、康没而颂声寝,陈灵兴而变风息。
先君宣父,釐正遗文,缉其精华,褫其烦重,上从周始,下暨鲁僖,四百年閒,六诗备矣。
卜商阐其业,雅颂与金石同和;秦正燎其书,简牍与烟尘共尽。
汉氏之初,《》分为四:申公腾芳于鄢郢,毛氏光价于河閒贯长卿传之于前,郑康成笺之于后。
晋、宋、二萧之世,其道大行;齐、魏两河之閒,兹风不坠。
其近代为义疏者,有全缓、何胤、舒瑗、刘轨思、刘丑、刘焯、刘炫等。
然焯、炫并聪颖特达,文而又儒,擢秀干于一时,骋绝辔于千里,固诸儒之所揖让,日下之无双,于其所作疏内特为殊绝。
今奉敕删定,故据以为本。
然焯、炫等负恃才气,轻鄙先达,同其所异,异其所同,或应略而反详,或宜详而更略,准其绳墨,差忒未免,勘其会同,时有颠踬。
今则削其所烦,增其所简,唯意存于曲直,非有心于爱憎。
谨与朝散大夫太学博士臣王德韶、徵事郎四门博士臣齐威等对共讨论,辨详得失。
至十六年,又奉敕与前脩疏人及给事郎太学助教云骑尉臣赵乾叶、登仕郎四门助教云骑尉臣贾普曜等,对敕使赵弘智覆更详正,凡为四十卷,庶以对扬圣范,垂训幼蒙,故序其所见,载之于卷首云尔。
诗有赋、比、兴之说,由来旧矣,此不可去也。
盖有关于解诗之义,以便学者阅之即得其解也。
赋义甚明,不必言。
惟是兴、比二者,恒有游移不一之病。
然在学者亦实无以细为区别,使其凿然归一也。
第今世习读者一本集传,集传之言曰:「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
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
」语邻鹘突,未为定论。
郝仲舆驳之,谓「先言他物」与「彼物比此物」有何差别?
是也。
愚意当云:「兴者,但借物以起兴,不必与正意相关也。
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
」如是,则兴、比之义差足分明。
然又有未全为比,而借物起兴与正意相关者,此类甚多,将何以处之?
严坦叔得之矣。
其言曰:「凡曰『兴也』,皆兼比;其不兼比者,则曰『兴之不兼比者也』。
」然辞义之间,未免有痕。
今愚用其意,分兴为二:一曰「兴而比也」,一曰「兴也」。
其兴而比也者,如关雎是也。
其云「关关雎鸠」,似比矣;其云「在河之洲」,则又似兴矣。
其兴也者,如殷其雷是也;但借雷以兴起下义,不必与雷相关也。
如是,使比非全比,兴非全兴,兴或类比,比或类兴者,增其一途焉,则兴、比可以无浠乱矣。
其比亦有二:有一篇或一章纯比者,有先言比物而下言所比之事者,亦比「比」疑系「分」之误。
之;一曰「比也」,一曰「比而赋也」。
如是,则兴、比之义瞭然,而学者可即是以得其解矣。
若郝氏直谓兴、比、赋非判然三体,每诗皆有之,混三者而为一,邪说也。
兴、比、赋尤不可少者,以其可验其人之说诗也。
古今说诗者多不同,人各一义,则各为其兴、比、赋。
就愚著以观,如卷耳旧皆以为赋,愚本左传解之,则为比。
野有死麇,旧皆以为兴,无故以死麇为兴,必无此理,则详求三体,正是释诗之要。
愚以贽礼解之,则为赋。
如是之类,诗旨失传,既无一定之解,则兴、比、赋亦为活物,安可不标之使人详求说诗之是非乎!
诗序者,后汉书云,「卫宏从谢曼卿受学,作毛诗序。
」是东汉卫宏作也。
旧传为子夏作,宋初欧阳永叔苏子由辈皆信之;不信者始于晁说之
其后朱仲晦作为辨说,极意诋毁,使序几无生活处。
马贵与忽吹已冷之烬,又复尊崇,至谓有诗即有序,序在夫子之前,此本王介甫
以有序者存之,无者删之,凡数千言;无识妄谈,不顾世骇。
其末云:「或曰:『诸小序之说固有舛驰鄙薄而不可解者,可尽信之乎?
』愚曰:『序非一人之言也。
或曰出于国史之采录,或出于讲师传授,如渭阳之首尾异说,丝衣之两义并存,其舛驰固有之;择善而从之可耳。
至于辞语鄙薄,则序所以释经,非作文也,古人安有鄙薄辞语。
祖其意可矣。
』」按贵与尊序若此,而犹为是遁辞,盖自有所不能掩也。
愚欲驳序,第取尊序者之言驳之,则学者可以思过半矣。
诗序庸谬者多,而其谬之大及显露弊窦者,无过大雅抑诗、周颂潜诗两篇,并详本文下。
抑诗前后诸诗,皆为刺厉王,又以国语有武公作懿戒以自儆之说,故不敢置舍,于是两存之曰「刺厉王」,又曰「亦以自警」;其首鼠两端,周章无主,可见矣。
潜诗则全袭月令,故知其为汉人。
夫既为汉人,则其言三百篇时事定无可信矣。
观此两篇,犹必尊信其说,可乎!
毛传不释序,且其言亦全不知有序者。
毛苌,文帝时人;卫宏,后汉人,距毛公甚远。
大抵序之首一语为卫宏讲师传授谢曼卿之属。
而其下则宏所自为也。
毛公不见序,从来人罕言者,何也?
则以有郑氏之说。
郑氏曰:「大序是子夏作,小序是子夏、毛公合作」。
自有此说,人方以为毛公亦作序,又何不见之有乎!
嗟乎,世人读书卤莽,未尝细心审究,故甘为古人所愚耳。
兹摘一篇言之。
郑风出其东门,小序谓:「闵乱,思保其室家」;毛传:「『缟衣』,男服;『綦巾』,女服。
愿为室家相乐。
」此绝不同。
馀可类推。
今而知诗序既与子无干,亦与毛公不涉矣。
郑又曰,「诗序本一篇,毛公始分以置诸篇之首。
」其言并无稽。
诗序来历,其详见于古今伪书考,兹不更述。
郑氏于序「关雎,后妃之德」下曰:「旧云起此,至『用之邦国焉』,名关雎序,谓之小序;自『风,风也』讫末,名为大序。
」然郑诗谱意大序是子夏作,小序是子夏、毛公合作,又以小序为大序,大序为小序,不可晓。
又或谓关雎序为大序,馀为小序,尤非。
今小、大之名相传既无一定,愚著中仍从旧说,以上一句为小序,下数句为大序云。
或又以小序名前序、古序,大序名后序。
愚著于小序必辨论其是非;大序颇为蛇足,不多置辨。
宋人不信序,以序实多不满人意;于是朱仲晦得以自行己说者著为集传,自此人多宗之。
是人之遵集传者,以序驱之也。
集传思与序异,目郑、卫为淫诗,不知已犯大不韪,于是近人之不满集传者且十倍于序,仍反而遵序焉。
则人之遵序者,又以集传驱之也。
此总由惟事耳食,未用心思,是以从违靡定。
苟取二书而深思熟审焉,其互有得失,自可见矣。
集传使世人群加指摘者,自无过淫诗一节。
其谓淫诗,今亦无事多辨。
夫子曰「郑声淫」,声者,音调之谓,诗者,篇章之谓;迥不相合。
世多发明之,意夫人知之矣。
且春秋诸大夫燕享,赋诗赠答,多集传所目为淫诗者,受者善之,不闻不乐,岂其甘居于淫佚也!
季札观乐,于郑、卫皆曰「美哉」,无一淫字。
此皆足證人亦尽知。
然予谓第莫若證以夫子之言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如谓淫诗,则思之邪甚矣,曷为以此一言蔽之耶?
盖其时间有淫风,诗人举其事与其言以为刺,此正「思无邪」之确證。
何也?
淫者,邪也;恶而刺之,思无邪矣。
今尚以为淫诗,得无大背圣人之训乎!
乃其作论语集注,因是而妄为之解,则其罪更大矣。
见论语通论。
集传每于序之实者虚之,贞者淫之。
实者虚之,犹可也;贞者淫之,不可也。
今有人非前人之书,于是自作一书,必其义胜于彼乃得。
集传于其不为淫者而悉以为淫,义反大劣于彼,于是仍使人畔而遵序,则为计亦左矣。
况其从序者十之五,又有外示不从而阴合之者,又有意实不然之而终不能出其范围者,十之二三。
故愚谓「遵序者莫若集传」,盖深刺其隐也。
且其所从者偏取其非,而所违者偏遗其是,更不可解。
要而论之,集传只是反序中诸诗为淫诗一著耳,其他更无胜序处。
夫两书角立,互有得失,则可并存;今如此,则诗序固当存,集传直可废也。
集传主淫诗之外,其谬戾处更自不少。
愚于其所关义理之大者,必加指出;其馀则从略焉。
总以其书为世所共习,宁可获罪前人,不欲遗误后人,此素志也。
天地鬼神庶鉴之耳!
毛传依尔雅作诗诂训,不论诗旨,此最近古。
其中虽不无舛,然自为三百篇不可少之书。
第汉人于诗加以其姓者,所以别齐、鲁、韩。
齐、鲁、韩原本无此「齐鲁韩」三字,疑脱,今补。
诗既皆不传。
俗犹沿称毛诗,非是。
人谓郑康成长于礼,诗非其所长,多以三礼释诗,故不得诗之意。
予谓康成诗固非长,礼亦何长之有!
苟使真长于礼,必不以礼释诗矣。
况其以礼释诗,又皆谬解之理也。
夫以礼释诗且不可,况谬解之理乎!
今世既不用郑笺,穷经之士亦往往知其谬,故悉不辨论,其间有驳者,以集传用其说故也。
欧阳永叔首起而辨大序及郑之非,其诋郑尤甚;在当时可谓有识,然仍自囿于小序,拘牵墨守。
人之识见固有明于此而闇于彼,不能全者耶?
其自作本义,颇未能善,时有与郑在伯仲之间者,又足哂也。
苏子由诗传大概一本于序、传、笺,其阐发处甚少;与子瞻易、书二传亦相似。
才人解经,固非其所长也。
吕伯公诗记,纂辑旧说,最为平庸。
严坦叔诗缉,其才长于诗,故其运辞宛转曲折,能肖诗人之意;亦能时出别解。
第总囿于诗序,间有龃龉而已。
惜其识小而未及远大;然自为宋人说诗第一。
近日昆山新刊唐、宋、元人诗解,约十馀种,竟少佳者,似亦不必刊也。
郝仲舆九经解,其中莫善于仪礼,莫不善于诗。
盖彼于诗恪遵序说,寸尺不移,虽明知其未允,亦必委曲迁就以为之辞,所谓专己守残者。
其书令人一览可掷,何也?
观序足矣,何必其书耶!
其遵序之意全在敌朱。
予谓集传驱之仍使人遵序者,此也。
大抵遵集传以敌序,固不可;遵序以敌集传,亦终不得。
子贡诗传、申培诗说,皆丰道生一人之所伪作也。
名为二书,实则阴相表里,彼此互證,无大同异。
又暗袭集传甚多;又袭序为朱之所不辨者,见识卑陋,于斯已极,何苦作伪以欺世?
既而思之,有学问识见人岂肯作伪,作伪者正若辈耳!
二书忽出于嘉靖中,称香山黄佐所得;当时人翕然惑之,几于一鬨之市。
张元平刻之成都李本宁刻之白下,凌濛初为诗传适冢,邹忠彻为诗传阐,姚允恭为传说合参皆盛行于世。
道生又自为鲁诗世学,专宗说而间及于传,意以说之本传也。
又多引黄泰泉说,泰泉,乃道生座师,著诗经通解者,故二书多袭之。
因谓出于家,又以见有此二书,故通解中袭之也。
其用意狡狯如此,今世此二书已灰冷,然终在世,故详之,无俾后人更惑焉。
其尤可恶者,在于更定篇次,紊乱圣经,又启夫何玄子以为之先声焉,丰氏鲁诗世学极骂季本。
季明德诗学解颐亦颇平庸,与丰氏在伯仲间,何为骂之?
想以仇隙故耶?
朱郁仪诗故,亦平浅,间有一二可采。
邹肇敏诗传阐,文辞斐然;惜其入伪书之魔而不悟耳。
何玄子诗经古义,其法紊乱诗之原编,妄以臆见定为时代,始于公刘,终于下泉,分列某诗为某王之世,盖祖述伪传、说之馀智而益肆其猖狂者也。
不知其亲见某诗作于某代某王之世否乎?
苟其未然,将何以取信于人也?
即此亦见其愚矣。
其意执孟子「知人论世」之说而思以任之,抑又妄矣。
其罪尤大者,在于灭诗之风、雅、颂。
夫子曰:「女为周南、召南矣乎?
」又曰:「雅、颂各得其所」。
季札论乐,与今诗编次无不符合。
而乃紊乱大圣人所手定,变更三千载之成经,国风不分,雅、颂失所,罪可胜诛耶!
其释诗旨,渔猎古传,摭拾僻书,共其采择,用志不可谓不过勤,用意不可谓不过巧;然而一往凿空,喜新好异,武断自为,又复过于冗繁,多填无用之说,可以芟其大半。
予尝论之,固执之士不可以为诗;聪明之士亦不可以为诗。
固执之弊,人所知也;聪明之弊,人所未及知也。
如明之丰坊、何楷是矣。
抑予谓解诗,汉人失之固,宋人失之妄,明人失之凿,亦为此也。
凿亦兼妄,未有凿而不妄者也,故历叙古今说诗诸家。
于有明丰、何二氏诪张为幻,眩目摇心,不能无三叹焉,何氏书刻于崇祯末年;刻成,旋遭变乱,玄子官闽朝、为郑氏所害时,逃去,或云郑氏割其耳,或云中途害之。
印行无多,板亦燬失。
杭城惟叶又生家一帙,予于其后人重购得之。
问之闽人,云彼闽中亦未见有也。
大抵此书诗学固所必黜,而亦时可备观,以其能广收博览。
凡涉古今诗说及他说之有关于诗者靡不兼收并录;复以经、传、子、诗所引诗辞之不同者,句栉字比,一一详注于下;如此之类,故云可备观尔。
有志诗学者于此书不可惑之,又不可弃之也。
然将来此书日就澌灭,世不可见,重刻亦须千金,恐无此好事者矣。
以上论列自汉至明诸诗解,皆能论其大概如此。
若夫众说纷纭,其解独确,则不问何书,必有取焉。
诗韵一道,向靡有定,罔知指归,予谓亦莫不善于宋人矣。
吴才老始为叶音之说,而集传奉为准绳焉,叶音者,改其字之音以叶他字之音也。
盖其但知有今昔,不知有古韵变音,强以求叶而读之,此古韵所以亡也。
如「天」、「人」本同韵,乃于「天」字为「铁因反」,以叶「人」字;「将」、「明」本同韵,乃于「明」字为「谟郎反」,以叶「将」字。
此不知古韵之本同而妄为其说也。
夫同为一韵,奚叶之有!
且世无呼「天地」为「订地」,「明德」为「盲德」者。
又既曰叶,此叶彼,彼亦宜叶此。
今试以「天」字为主而改「人」字之音以叶之,以「明」字为主而改「将」字之音以叶之,不知「人」、「将」二字又当作何音耶?
不可通矣。
古人用韵自有一定之理,一字不可游移,亦无邦土殊音之说,亦非人可以私智揣摩而自为其说者。
大抵字有其音,音出于口,皆从喉、腭、舌、齿、唇分别得之。
如今韵之东、、江、阳、庚、青、蒸,属喉;真、文、元、寒、删、先,属腭;鱼、虞、歌、麻、尤、萧、肴、豪,属舌;支、微、齐、佳、灰,属齿;其鱼、虞、歌、麻、尤又以舌兼齿,故与支、微亦共为一韵;侵、覃、咸、盐,属唇。
如此之类,凡直呼其音则自然相叶,不必改音纽捏以为叶音也。
若夫叶音,必其韵之不通者,始可加以叶名。
愚今分为三:曰「韵」,见上。
曰「通韵」,此以韵之自为通者而通之也;有入声与无入声自为通,见后。
曰「叶韵」,此则其不相通者也。
大抵诗中为韵者十之九而有馀,为通韵者十之一而不足,为叶韵者尤寥寥无几。
此或古之字音原与今别,今不可考耳,究竟不可谓之叶韵。
叶韵者,不相通者也。
古人决不以不相通之韵为韵。
自此而三百篇之韵可以一意贯通,畅然无疑,使古韵昌明于世;其馀纷纷之说可尽废矣。
详见后诗韵谱。
诗何以必加圈评,得无类月峰、竟陵之见乎?
曰:非也,予亦以明诗旨也。
知其辞之妙而其义可知;知其义之妙而其旨亦可知。
学者于此可以思过半矣。
且诗之为用与天地而无穷,三百篇固始祖也,苟能别出心眼,无妨标举。
忍使千古佳文遂尔埋没乎!
爰是叹赏感激,不能自已;加以圈评,抑亦好学深思之一助尔。
孔子曰:「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予谓人多错解圣言。
圣人第教人识其名耳;苟因是必欲为之多方穿凿以求其解,则失矣。
如「雎鸠」,识其为鸟名可也,乃解者为之说曰「挚而有别」,以附会于「淑女」、「君子」之义。
如「乔木」,识其为高木可也,乃解者为之说曰「上疏无枝」,以附会于「不可休息」之义。
各详文下。
如此之类,陈言习语,凿论妄谈,吾览而辄厌之鄙之。
是欲识鸟、兽、草、木之名,或反致昧鸟、兽、草、木之实者有之;且或因而误及诗旨者有之;若此者,非惟吾不暇为,亦不敢为也。
故编中悉从所略,并志于此。
作是编讫,侄炳以所作诗识名解来就正,其中有关诗旨者,间采数条,足辅予所不逮;则又不徒如予以上所论也;深喜家学之未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