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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若曾清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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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若曾(1860年—1929年)字仲鲁直隶盐山县人,清末民初政治人物。
光绪十一年(1885年)乙酉顺天乡试第一名举人(解元)。
光绪十五年,登进士,改庶吉士
次年翰林院编修
光绪十七年,改国史馆协修官。
光绪十八年,任正黄旗官学考校官会试同考官光绪二十年,任河南乡正考官
次年翰林院撰文官
光绪二十三年,任协办翰林院事教习庶吉士功臣馆纂修官。
光绪二十四年,任奏办院事庶常馆提调官
光绪二十六年,授文渊阁校理
光绪二十七年,任方略馆纂修官国史馆纂修官功臣馆总纂官
光绪二十八年,任八旗学堂副总办湖南辰州府知府
光绪三十二年,任太常寺卿;同年改大理院少卿
宣统三年任修订法律大臣内阁法制院院使、大理院卿。
中华民国成立,民国元年(1912年)12月23日,任直隶布政使
民国二年(1913年)1月28日,任内务司长、财政司长,同年7月,改署直隶民政长。
民国三年(1914年)2月去职。
不久,充政治会议委员;5月,任参政参政,后来曾任公府高等顾问。
民国十八年(1929年)1月5日逝世。
享年6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