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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森(1826年12月13日—1904年3月23日),原名松林,《玉牒》作嵩森,字吟涛。清朝宗室正蓝旗第六族载字辈。咸丰二年(1852年)壬子乡试举人。同治四年(1865年)乙丑科第二甲第四名进士出身。五月,选翰林院庶吉士。七年(1868年):四月,翰林院散馆,授编修。六月,充国史馆协修官。八年(1869年):八月,擢司经局洗马。十二月,充文渊阁校对。十一年(1872年):二月,以洗马充协办翰林院事,兼充功臣馆提调官。十三年(1874年):三月,授翰林院侍读学士,充日讲起居注官。光绪元年(1875年):四月大考评为三等,以庶子降补。六月,授右庶子,充国史馆纂修官。十一月,授国子监祭酒。三年(1877年):三月,授詹事府满詹事,兼充日讲起居注官。十二月十六日升授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文渊阁直阁事。四年(1878年):三月十三日迁礼部右侍郎。五年(1879年):正月,兼镶白旗汉军副都统。五月,署理工部左侍郎;二十一日转礼部左侍郎。六月,署理刑部右侍郎。六年(1880年):八月十日调补盛京礼部侍郎,仍兼副都统。十年(1884年):盛京礼部侍郎。奏报朝鲜官员送回奉天难民。十一年(1885年):二月,以盛京礼部侍郎署理盛京户部侍郎。十二年(1886年):五月十五日改盛京刑部侍郎。十三年(1887年):二月三十日升都察院满左都御史。八月黄河决口于郑州,松森参与了是否更改河道的辩论。十五年(1889年):九月十三日改理藩院尚书。十七年(1891年):奉敕撰《钦定理藩院则例》。十一月,奏报喀喇沁本旗游牧地方及敖汉王旗各属被贼帮焚烧残害情形,请派援兵会剿。十八年(1892年):因事革职留任。十二月,奏请锡林郭勒盟盟长苏尼特扎萨克亲王衔多罗楞郡王那木济勒旺楚克的胞弟协理台吉察克都尔色楞赏给职务差使。十九年(1893年):四月,奏请予头等台吉札拉木禅旺济勒赏戴花翎。五月,奏报伊克昭盟遭灾,请旨赈济。光绪二十年(1894年):正月十七日,患感冒但因正值元宵花衣期而未具折请假,递牌时因无处注写感冒,未呈递膳牌;交吏部议处。二十一日,管部大学士张之万奏请处分。二十四日,勒令以原品休致。光绪三十年(1904年):二月,奏报病情恶化危急。二月初七日卒,年七十九岁。
主要活动
- 1865年,进士,第二甲,賜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