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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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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伯龙(16世纪—17世纪),字孟阳号震东浙江绍兴府萧山县人
陈伯龙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举人三十二年(1604年)进士,获授新建知县,以卓异外调汉川县
汉川人民苦于徵收潞粮差额,他到任后整顿到剩下三千多两盈馀;同时上陈六件事,包括定立区头、杜绝波及、酌减火耗、实行一条鞭法等措施,使人民休养生息,上级同意实行
之后他再转任献县知县,连年旱蝗间命人每三十亩田凿一口井,令县内无须再为旱灾忧虑;升任刑部主事,因父亲逝世忧归,在家去世。
主要活动
  • 1604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