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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令皙明末清初 1613 — 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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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令皙(1613年—1663年)原名木实改名本实字木生号霜回,后改为令皙浙江湖州府安归籍,长兴县人
明末清初文人。
天启四年(1624年)举人
崇祯十三年(1640年)进士,任江阴知县
明亡后,庄廷鑨私修《明史辑略》,请李令皙作序,题茅元铭、吴之铭、吴之熔、李涛次莱、吴楚、唐元楼、严云起、蒋麟徵、韦金佑、韦一围、张篙、董二酉、吴炎潘柽章陆圻查继佐范骧等十八人于其上,又说明此书是根据朱氏(即朱国祯)的原稿增删而成。
顺治十八年(1661年)归安知县吴之荣告发,鳌拜责令刑部满官罗多等到湖州彻查。
康熙二年(1663年)正月二十日农历旧年,前来李令皙拜年的客人络绎不绝,李家百馀人连同拜年的亲友皆遭逮捕。
这时廷鑨已死,被掘墓刨棺,枭首碎骨。
此事牵连甚广,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6月31日李令皙被凌迟处死,其子李礽焘等四人皆斩杀,史称「庄廷鑨明史案」。
主要活动
  • 1640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