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宋璜明末清初 1602 —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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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璜(1602年—1654年)字玉仲号答昊山东登州府莱阳县人,明末清初官员。
崇祯九年(1636年)丙子山东乡试举人崇祯十三年(1640年)庚辰进士礼部观政,授浙江杭州府推官
威望岳岳,人不敢犯,杭倅某署邑篆,有贪墨之称。
夜怀兼金为饷,公正色拒之。
壬午分校,得士七人,皆名下士。
富贾汪某,兄弟相仇,讼三十年不决,公以一械共关之,人各一手,语吏曰:“匝月后破械讯之”。
两人者,卧起便溺,昼夜与居,越三日,请公悔罪。
公晓之曰:兄弟犹如手足也,吾今为尔联之。
两人叩头出血,流涕而去,遂和好如初。
丙戌北闱乡试,公适司理京府通州杨士炌兄弟三人同号舍,少京兆顺天府府丞)疑其有私,题参褫革,付公讯鞠,公曰此恒事耳,力白其无他,赵公不悦,公执愈坚。
三人卒无事,后皆进士高第,为显官,而士炌领乡荐第一焉。
公亢直刚毅,与人交,片言相许,不惜倾身以之,少有不合,虽贵势必谢绝之。
以故与世寡偕,郁郁不得志而殁焉。
亦其天性然也。
邑有公事,不惮力请,至今人思其庇焉。
宋璜官至兵部职方司员外郎,明亡后避居江南松江叶绍袁家,后回乡,卒于顺治十一名(1654年),年五十三。
主要活动
  • 1640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