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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葆初(?—17世纪),字元赤,号匠钟,扬州府江都县籍江阴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徐葆初是崇祯六年(1633年)的举人,次年(1634年)成进士,他指出双亲年老,请求改任南京得准许,八年获授南京工部都水司主事,改营缮主事。当时流寇毁坏凤阳皇陵,复修估费四十多万金,工部尚书刘定国推荐他监督工程,三年内完工,只需二十多万金。朝廷因为他的廉洁干练,十二年提拔他为营缮司郎中。弘光年间和朱日爃、贾必选、陈文显、蔡宸恩、文伯达、吴宪汤、姜绍书、包壮行、史延昙、颜俊彦、胡其枝、汪挺、余长弘、沈璇卿、周必强、郑侠如、徐弘道等人一同任职,后事不详。
主要活动
- 1634年,进士,第二甲,賜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