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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希沆明至南明 ? —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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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希沆(?
—1645年),字鼎武陕西庆阳府安化县业乐人,明朝、南明军事人物。
李希沆崇祯元年(1628年)进士,获授兰阳县知县,调黄冈知县
张献忠势力日炽,他在城内设立守备,单人匹马出战,多次战胜,令张献忠惊叹黄冈城和他是「铁城铁人」;迁任给事中
崇祯十二年(1639年)清兵入塞,李希沆上疏言:「圣明御极以来,清兵三犯,己巳之罪未正,致有丙子;丙子未正,致有今日。
」说话暗指杨嗣昌有罪,因此被贬秩。
后来朝廷让他担任佥都御史巡抚山水,调往天津,为宋祖法效命,但未到达北京已经失陷,与黎玉田投降清朝。
很快他逃走到南京,擢官兵部添注左侍郎
张国维告假,李希沆代理京营军政。
南京沦亡,他追随弘光帝建兴,得知清廷在访求他,于是上吊自杀。
主要活动
  • 1628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