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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兆羲明至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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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兆羲(?
—17世纪),云南楚雄府楚雄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马兆羲崇祯元年(1628年)进士,任职工科给事中,负责巡查厂库,清出盗铸的滥钱四十馀万。
宁州土司禄永命争夺袭位,他就请求留下抚臣王育德控制以防变乱。
弘光帝继位,改任礼科给事中礼部郎中,上疏请改毅宗的庙号;到隆武帝即位,徵召马兆羲入礼科,兼任职方郎中,福京失陷后回乡。
永历二年(1648年)孙可望命令他督学云南,擢任为可望行营的户部尚书,转兵部尚书时他不应召;很快就除授礼部右侍郎主管永历八年贵州乡试。
孙可望失败投降清朝后,马兆羲被降为国子学士,之后后事不详。
主要活动
  • 1628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