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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方炜明末清初 1594 —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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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方炜(1594年—1648年)字含赤号泽兰浙江萧山人
同进士出身
来方炜天启元年(1621年)浙江乡试举人,登天启五年(1625年)乙丑进士,初令福建侯官县,时严船舶之禁,他查获奸商走私丝织品上万觔,尽以输送府城,一无所私。
以外艰归。
崇祯元年(1628年)嘉定县知县
嘉定任上,百姓苦重役,他设立均田均役之法,捐运费,省里供,民歌颂之。
举卓异,擢吏部郎,其在验封司任职时,屏绝干请;在考功、文选二司中,肃清铨政,少宰侍郎)以私姻嘱托,他不为徇私,怨者构陷获罪,得台谏疏救得免。
旋转京卿,告假里居。
民有利病,为力请当事,而最著者灶户折差等事。
明亡后毁服从浮屠游,清顺治五年(1648年)卒,年五十五。
主要活动
  • 1625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