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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斗明末清初 1591 —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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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斗1591年6月11日—1652年9月30日万历十九年四月二十日顺治九年八月二十八日),字晖吉号讱韦
直隶常州府武进县(今属江苏省常州市)人。
明末清初政治人物,昆曲作家。
天启四年(1624年)甲子举人
天启五年(1625年)联捷乙丑科三甲第十二名进士
浙江绍兴府推官。
任内多清理积案、昭雪冤狱,兼理会稽县诸暨县事务,兴筑石堤海塘,县民因此为刘光斗立祠。
之后受浙江巡抚任命为监军,讨伐海寇刘香
七年(1627年),充任丁卯浙江乡试分考官
崇祯元年(1628年)三月,敕授文林郎、妻吴氏封孺人
崇祯五年(1632年),举卓异,考选试用广西道监察御史
六年(1633年),实授广西道监察御史
因与阉党亲善,以结党营私、贪污收贿革职。
崇祯十七年(1644年),受马士英刘泽清举荐重新起用为御史
然而「朝政混乱、贿赂公行」。
弘光元年(清顺治二年,1645年),以监察御史大理寺右寺丞
同年,清军大举南下,破南京刘光斗降清,奉和硕豫亲王多铎之命安抚常州府,改行人司司正,赴福建颁诏招抚
后升授工部屯田司郎中,加从四品衔
顺治九年(1652年),以工部郎中充任壬辰广西乡试主考官,染伤寒卒于道上。
有诰敕四道。
因安抚常州功劳,常州府属各县合议公请特建仁贤祠。
颁诏福建时,多次为疑案开释晓谕,使福建免于屠戮而保全绅民无数,「有活氓功」,闽南至民国仍每年祭祀之。
主要活动
  • 1625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