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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春明至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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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春(?
—17世纪),字叔茂号东起江西吉安府安福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李长春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江西乡试三十三名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科会试二百六十六名,三甲三十二名进士,本年获授广州府推官四年本省同考崇祯元年考选,升浙江道御史,上疏罢去缉较、录用遗贤、减免漕舟、禁止私谒。
崇祯二年(1629年)崇祯帝在文华殿单独召见周延儒,他和毛羽健田时震为此事共同上疏:「汉朝大臣曾说过,公事应当著大臣公开地说;私事则不能接受。
这次皇上不在朝堂、不在上朝时召见;而在私下、在退朝后召见延儒,夜深时还开启内阁大门。
贤者必定形迹自远,不冒昧获得功名。
如果不是,为何任用这样的人。
」上疏后,崇祯帝严厉责备他们。
之后李长春又弹劾周延儒图谋私利、收受贿赂,崇祯帝生气得将他递捕入狱行刑,六科力救也没有作用。
大学士成基命长跪会极门,自辰时到酉时都不起来,才让他免死,派往驻守边疆。
不久因为天旱,和钱龙锡易应昌张凤翔杜齐芳一起释放,有「五君子」之称。
弘光帝继位,起用他为湖广道御史,转太仆卿
南京失守,他参与义师;得隆武帝擢任右佥都御史太仆卿
福京沦陷,李长春隐居不出仕,到八十三岁时去世。
主要活动
  • 1622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