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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献策明至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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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献策(?
—17世纪),字明俞号云韩应天府溧阳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陈献策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进士,获授行人,负责册封万安王朱采𨮫,任内拒绝收受馈赠,因忤逆魏忠贤归乡。
崇祯元年(1628年)他起用为兵科给事中,呈上《击奸当伸大法》及《当务之急》两份奏疏;历任刑科、工科给事中,因为疏论云南贵州军功,以及陵墓、黄河工事逆旨。
其后升任都给事中,管理节慎库。
明熹宗时,大型工商使用差劣材料建筑,多次拖欠;并藉清汰名义再次阴谋冒领料钱,陈献策收到移文后四次商榷,坚持不发料钱,为朝廷省下金钱十数万。
他又监查盔甲厂,查出数万件刀和数千匹布不在库内。
后来他负责东宫侍讲,延启请求赦免罪犯,很快北党抬头,他辞官归乡。
弘光帝继位,陈献策再获起用为都给事中南京沦陷后,不再出仕。
清朝顺治间,族弟陈名夏居高官,招之不应。
主要活动
  • 1622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