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士元” 相关资源
维基
李士元(1587年—1638年—李士元),字德一,号青屿,山东金乡县人,明末官员。李士元于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考中己未科庄际昌榜进士,与马士英、袁崇焕同年。授顺天府永清县知县。永清地近京师,当地多有在朝太监亲眷,横行乡里。士元到任后,严惩凶徒,毫无顾忌。天启二年(1622年),改知固安县,亦深得民心。不久即因性格刚直,忤逆上级而被降调为南京锦衣卫知事。崇祯改元,李士元被启用为山西司理,负责诉讼。任内刑狱一清。上级知其刚正,派遣出巡,很多冤案被平反。有人获释后感激士元恩德,以进茶为谢礼,内藏黄金。士元察觉后,立即召集乡老及送礼之人,当面指出:“我释汝罪,公也;今以金馈,翻成私矣。且既感我,何污我也?”其人羞愧不已,叩首抱金而去。后来经过保举,士元进京在刑部任职。边境报急,京师戒严,士元转户部,前往大同管理军饷。当时军事繁杂,士元日夜操劳,呕心沥血。回京复命之时,当地人依依不舍,送出十馀里。士元重返京师,升任户部员外郎,转郎中。其时官员结党严重,有人劝士元加入某党,可保仕途无虞,被其断然拒绝。崇祯四年(1631年),士元出任河南汝宁知府,任内律己奉公,爱民如子。次年,因丁忧返乡。由于为官清廉,无钱为亲人出丧。士元悲伤不已,竟因此病卒。年五十一岁。《金乡县志》有传。
主要活动
- 1619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