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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釬明 ? —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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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釬(?
—1636年),字实甫号鹤台福建龙溪县人(出生于金门),探花
官至东阁大学士,曾获崇祯帝御书。
金门后垄与金城南门的林氏家庙,挂有与他相关的「探花宰相」匾额。
生于金门瓯垄位在金门前埔前面,清道光年间被风沙湮没,居民迁到下新厝附近,为现在的后垄。
,相传诞生前夕有异象,整个瓯垄湖连续鸣沸长达三天三夜。
林釬七岁丧父,随母亲改嫁而在龙溪县居住地今属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
成长进学。
后来他以龙溪籍参加万历四十年(1612年)乡试,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登一甲第三名进士,授翰林院编修
此后任国子监司业、升国子监祭酒
当时魏忠贤一派欲私铸铜钱,打算拿走国子监的铜鼎、铜缸,被林釬阻止。
而后因为不齿宦官魏忠贤想要与孔子并列的行径,而挂冠求去。
崇祯元年(1628年)魏忠贤遭诛,林釬以原职起用,后升礼部侍郎翰林院侍读学士
崇祯七年(1634年),和枚卜、刘宗周同时召对文华殿「用人、理财、靖寇、宁边(绥边)」四策,得到崇祯帝赏识,遂拜东阁大学士,入内阁
据说林釬因为冲淡和平,廉介自守受崇祯帝信赖,而赐御书「淡泊宁(宁)静,中正和平」八字。
但因此遭到当时内阁首辅嫉妒,故意将许多事务交由他处理,令林釬积劳成疾。
崇祯九年(1636年)卒,谥文穆,赐祭葬,入祀乡贤祠。
主要活动
  • 1616年,探花,第一甲,賜進士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