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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以闻(1586年—17世纪),字无异、寄生,号石泓,湖广黄州府麻城县人,军籍。陈以闻是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举人,次年(1607年)联捷进士,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授吴县知县,任内不畏强权;调任无锡,实行均田役法,押运需要兑状,判决案件有威严。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升任礼部主客司主事,天启元年(1621年)降为两浙运判,天启二年升工部营缮司主事,三年改礼部仪制清吏司主事,晋尚宝司司丞,因为和杨涟、高攀龙友好而被魏珰诬告削籍。崇祯初年他获重新起用,任光禄寺少卿、通政使司左通政、右通政,官至刑部左侍郎。
主要活动
- 1607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