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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可法明末清初 1568 —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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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可法(1568年—1637年)字谊季号再龙,河南汝宁府光州商城县人
万历甲辰进士,天启朝官至浙江巡抚
万历三十一年举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进士
初授南京户部主事,升郎中
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直隶松江府知府
次年丁忧
四十三年起补徽州府知府四十七年浙江按察副使
天启元年(1621年),升浙江右参政
天启二年(1622年),升浙江按察使
天启五年(1625年)举卓异,升浙江右布政使,同年五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浙江
十一月,遭四川道御史王时英参劾其交结赵南星,方得以蹿升,削籍为民。
主要活动
  • 1604年,进士,第二甲,賜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