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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可法(1568年—1637年),字谊季,号再龙,河南汝宁府光州商城县人。万历甲辰进士,天启朝官至浙江巡抚。万历三十一年举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进士。初授南京户部主事,升郎中。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任直隶松江府知府。次年丁忧。四十三年起补徽州府知府,四十七年升浙江按察副使。天启元年(1621年),升浙江右参政。天启二年(1622年),升浙江按察使。天启五年(1625年)举卓异,升浙江右布政使,同年五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浙江。十一月,遭四川道御史王时英参劾其交结赵南星,方得以蹿升,削籍为民。
主要活动
- 1604年,进士,第二甲,賜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