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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应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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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应堂字献甫号景梅福建泉州府南安县梅溪人。
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福建乡试举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进士,授大理寺评事,处理案件明察隐情,曾办理一些著名冤案。
成都千户长以三十人守堡,所抵千馀番,其挥帅实用贪暴如起衅,堡陷并坐辟,但挥帅以征倭立功免,千长独系狱。
应堂以首祸者既以功赎,在事者不应专坐,藩卫人格土夷致死,用夷俗折产赔给,仍要处绞刑。
应堂谓既责以夷俗不宜复坐以汉法。
二狱皆得论减。
有盗报诬无辜,吏持之急,其母买赃自枉,讯者竟判其子死刑,关押死牢十馀年。
应堂侦得冤情,立即释放。
大理寺副恤刑四川,升右寺正,擢广东潮州府知府
潮州福建漳泉为唇齿,沿途奸寇滋扰,官军追捕则避入海中,无法追究。
应堂加强防范,五里一堡十里一垛,行旅宴然。
应堂还留心试士,严若部伍,当其任上涌现不少人材。
后有人出于妒忌企图陷害他,他遂奉母归,并说:“吾以一禄荣亲,愿毕矣?
”越年丁母艰,哀毁骨立,辞官不复出。
他平时俭约自持,而收恤族人外姻,增创大宗祠,建造凤凰桥,倾囊无所吝,性醇和与物无忤,舆论归之。
主要活动
  • 1598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