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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廷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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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廷赞(16世纪—17世纪),字曰可,江西抚州府金溪县人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顺天乡试第二名举人次年(1598年)联捷进士,未授官已经指出矿税害处,担任刑部主事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皇长子朱常洛达适婚之龄,都御史温纯礼科给事中杨天民御史冯应凤相继进言,明神宗都不予理睬;谢廷赞于是上疏:「阁员应该尽快补任,尚书应该尽快选用,矿税应该尽快撤销,冠婚应该尽快举行,诏合应该讲求信誉。
」持奏疏在文华门久跪。
神宗大怒,命令宦官田义诘责。
天后神宗召来赵志皋沈一贯拟定谕令给礼部准备仪式,谕令呈上后并未发布;二人催促明神宗神宗就说:「谢廷赞出面邀功,以致不等待命令,现在示各部静候。
」结果谢廷赞遭褫夺官职,同年未能进行册立礼。
谢廷赞侨居淮扬教学,数年后卒。
天启年间追赠尚宝司卿
主要活动
  • 1598年,进士,第二甲,賜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