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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经邦(?年—1633年),字嵩磐,号方壶,陕西韩城人。解经邦于万历十九年(1595年)中辛卯科举人,二十三年(1595年)中乙未科进士,初任山东峄县知县,调繁大同县,擢户部主事,督海新二仓,晋礼部仪制司郎中,擢山西阳和兵备副使。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九月由山西按察使升为本省右布政,泰昌元年(1620年)十月升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天启五年(1625年),辽东战事吃紧,明熹宗任命宣府巡抚解经邦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经略辽东,但解经邦三次上疏,以母病力辞重任,结果被熹宗以推避边务繁急,“著革职为民,永不叙用。”著有《仪曹奏稿》、《抚宣奏议》、《中和堂集》。解胤樾在崇祯癸酉(1633年)为其服丧,即他在当时已逝世。
主要活动
- 1595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