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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1564年—1612年),字充伯,号配吾,山东济南府临邑县军籍。父王三迁,号绍庭,生不识父,事节母至孝。母卒,殡茅屋,邻火起,延烧至茅屋,三迁抱柩大呼曰:「儿在,斯愿俱烬。」风应声折而南火熄。柩完葬之日,匍匐哀号,路人为释负而叹。夜有甘露降墓,柏邑三老上其事,知县刘承忠赐门额曰:「节孝奇徵」。王浩与弟王洽同中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山东乡试举人,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进士。登第后,县馈舆马不受。历任户部主事、员外、郎中,署户部河南司篆,有大珰衔上命,索珠宝,直溢额三十万,执不与,曰:「贵人第云臣浩不可。」竟得寝。视易饷,条上便宜十有二,商民赖以苏。出守潞安府,兴学课士,恤饥户,振贫宗,平冤狱,轸孤独,惠政不可枚举。三十五年(1607年)擢河南按察司副使,老幼卧车辙而泣,不得行者三日,旋闻封公讣,哀痛绝食自伤,含殓未视,泣血三年,竟致灭性,享年四十九,人以为死孝云。
主要活动
- 1595年,进士,第二甲,賜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