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胡忻明 1556 — 1616
维基
胡忻(1556年—1616年)字慕之号春寰陕西巩昌府秦州军籍。
进士出身
万历四年(1576年)丙子陕西乡试举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进士,初授山西临汾县知县,刑清政简,官民亲若父子。
三十年擢为工科给事中
三十四年正月,升兵科右给事中二月左给事中八月典试湖广
时三殿大工方兴,阉商扶同破冒几百万,疏发其奸,请躬往检稽,遂减费十之五。
李廷机朱赓皆以沈一贯牵引入阁,独踞相位尤久,皆抗疏论列。
李三才以劲直为言者诬诋,特疏救之。
其论陵寝、河工诸疏,尤切中事宜。
三十六年,升礼科给事中
请郊祀,请日讲,请定储,谏矿税,疏凡数十上,直声震朝野。
神宗为撤回税监梁永,且除秦州矿税。
太常寺少卿正卿,三疏乞亲郊庙,不报,遂引疾归里卒,父子俱崇祀乡贤
著有《欲焚草》四卷。
主要活动
  • 1589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