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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篪(1497年—?年),字和韶,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人,军籍。治《春秋》,行二,由府学附学生中式壬午科(1522年)福建乡试第二十四名举人,年二十七岁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会试第一百五十一名,第三甲第十一名进士。初授杭州府推官,平疑狱,抑阉竖,擢刑部主事,嘉靖七年与礼科给事中刘世扬主考山东乡试。会大同兵变,疏解抚臣刘源清罪,得薄谴。转礼部主客司郎中,当时代藩以万金贿赂严嵩,请求迁徙内地,陈篪上言此高皇帝设屏翰为备边计,不宜轻易迁徙。嘉靖十五年五月出补岳州府知府,内阁尚书夏言以郊庙大礼需要主持,请留以原官佐部务,改仪制司郎中,十七年八月升尚宝司卿,十八年十月考察罢归。
主要活动
- 1523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