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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民范明 1488 —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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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民范(1488年—1539年)字汝中江西广信府贵溪县人
嘉靖癸未进士
丘民范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江西乡试第四十三名举人次年(1523年)联捷癸未科二甲十八名进士,初授南京兵部职方司主事,参与大礼议。
魏国公家人姚经有不法事,将其捕杀。
嘉靖八年(1529年)邵武府知府
其地政松散,豪族横行不法,他就用严刑纠正,罢黜贪污的萧姓知县驿传侵吞渔户粮饷,他为计粮薄征,每月给发,馀款储存于库,又奏请补偿河船鱼粮每年赔累,府民称他「仁而不懦,明而不察」。
嘉靖十二年(1533年)十二月山东左参政,督理粮储,奉表入,论时政,被铨司厌恶,十七年(1538年)改任广东左参政次年卒于官。
其事绩见《江午坡集》·《明故大中大夫广东布政司参政丘公墓志铭》。
主要活动
  • 1523年,进士,第二甲,賜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