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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鳌明 1493 —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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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鳌(1493年—1559年)字巨卿号沅溪浙江山阴县(今绍兴市)人。
官至刑部尚书
南京工部尚书何诏次子。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浙江乡试第七十七名举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会试二百三十五名,二甲二十四名进士吏部观政,授刑部主事
因谏武宗南巡,遭廷杖。
丁母唐氏忧,服除起复,仍任刑部主事,历任员外郎郎中,精练明决,为刑部尚书林俊所器重。
嘉靖年间,擢湖广按察司佥事,迁四川布政司左参议,迁山东按察副使兵备徐州,接连丁继母孙夫人忧和丁父忧,服除,改任陕西潼关兵备副使
十九年(1540年)六月江西左参政二十二年八月贵州按察使二十三年七月河南右布政使二十四年四月江西左布政使,所至皆有能声。
二十五年(1556年)三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山东巡抚
二十六年十月会推两广总督刑科给事中张鍊弹劾其未能剿灭单县妖贼,被锦衣卫械至京诘问,吏部尚书闻渊等推举不公,被夺俸,何鳌降职为福建布政司右参议
二十八年二月应天府十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二十九年六月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等处,十二月南京兵部右侍郎三十年二月改任刑部右侍郎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九月刑部尚书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十二月称病致仕。
三十八年八月卒,年六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