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沈炤” 相关资源

没找到。

沈炤
维基
沈炤字文明直隶苏州府嘉定县人
官至广东佥事
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应天乡试举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壬戌进士
行人司行人
正德初年,擢刑科给事中
刘瑾秉政,诬陷潼关守将姚谏重罪,沈炤奉诏前往,会同御史杜宏知府郭任查核。
二人畏惧刘瑾权势,不敢定夺,沈炤拍案而起道:「吾终不能杀人以媚人!
刘瑾闻讯大怒,下沈炤诏狱,并行杖刑,沈炤九死一生。
福建照磨
未及成行,因父丧丁忧去官。
随即又被逮至京师,谪戍宁夏
刘瑾伏诛,沈炤桐庐主簿,累迁广东按察司佥事,仍因刚直免归。
卒年六十八。
主要活动
  • 1502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