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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廷美明 1427 —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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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廷美(1427年—1516年)名鎏字廷美,以字行,号侗庵福建福州府闽县人同进士出身
李廷美生于宣德二年(1427年)丁未十一月二十五日,年十五,授礼经于南京工部主事林清源
天顺三年(1459年),与伯兄李廷韶同中己卯福建乡试举人次年联登天顺四年庚辰(1460年)王一夔进士六年(1462年)刑部主事,与何乔新彭韶丘霁合称“刑部四杰”。
成化五年(1469年)员外郎七年(1471年)广东广州府知府,未任,奉命审查吉安知府许聪不法之事,替他申冤,并弹劾台宪重臣诬罔,因忤权贵,被逮下诏狱,左迁衡州府通判丁父忧归。
成化十二年(1476年)服阕,复判庐州
十四年苏州府同知十六年复丁母邓安人丧,二十年除服,复除原任,不久升苏州府知府
弘治元年(1488年)被劾,致仕归。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六月二十二日卒于家,享年八十。
主要活动
  • 1460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