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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应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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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应椿清朝人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考经济特科得二等,开展仕途。
著有《五洲述略》(1902年刊印)。
宣统3年(1911年),当时萧应椿山东巡抚孙宝琦道员,奉命向德公司总办毕象贤及领事贝斯商议收回山东省博山淄川的矿权。
主要活动
  • 1903年,进士,癸卯經濟特科,第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