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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经野清末至民国 1855 —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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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经野(1855年—1943年)字莘夫号曹南钝士山东省曹县龚楼乡土地庙人清朝菏泽县扣地),清朝中华民国政治人物。
李经野出生于一个贫苦家庭,幼读私塾。
清朝光绪五年(1879年)举人
光绪九年(1883年)参加会试,中三甲九十一名进士;同年五月,著以主事分部学习
光绪十年(1884年)户部主事
光绪二十四年六月(1898年)山东省办理股票,当局按田亩摊派,李经野认为“此乃扰民之法”,乃上奏,意见获光绪帝采纳,下令禁止此类行为。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户部贵州司员外郎,同年升任福建司郎中财政处提调内仓监督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被贬为廉州府知府
廉州府任内,他清理积案,兴办学校,还集资兴建廉州西门桥,并亲自书写了“惠爱桥”匾额,悬挂在桥顶。
廉州邮局当时由洋人控制,一位华籍员工工作失误,洋人本拟自行处置,但李经野三次去邮局交涉,要回了该华员,由中国自行处理,维护了国家的尊严。
廉州府知府三年任满后,李经野调任湖北造币总厂总办,但他未就职,而是称病回乡
辛亥革命后,李经野一直在家闲居。
1917年张勋复辟时期,他曾被任命为度支部右丞
1936年韩复矩亲自拜望李经野,并拟聘其孙子李序安任山东省教育厅厅长兼韩复矩秘书,遭李经野谢绝。
抗日战争期间,日本方面多次请他“主持地方”,均遭其拒绝。
他在抗日战争期间多次掩护中国共产党干部。
1938年3月,中共曹县工委委员、民运部长于子元曹县东南开展工作,其间长期居住于李经野家。
单县中共地下党负责人张彤光遭到隶属亲日政权的县长通缉,躲藏在李经野家,后经李经野疏通,终于令其脱险。
1938年底,八路军115师344旅在代旅长杨得志的率领下向南行进,于旧历十一月二十七日在温楼遭国民党方面李文斋部曾立堂的阻挡,双方激战三个昼夜,344旅未能攻克温楼。
后来,李经野促成双方达成了和平协议,使344旅得以顺利南下。
侯集区区长赵殿科在抗日战争期间多次将李经野家作为联络点,他后来说,“李大人是清朝官员,晚年对共产党是有认识的,好多地下党员都得到他的帮助,其情难忘。
1943年李经野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