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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协麟(1829年—?),字瑞符,号景韩,回族,山东济宁州人,晚清官员。同治元年(1862年)举人。同治九年(1870年)任泗水县训导,举立身经世之学以勉励诸生,士风为之一振。同治十三年(1874年)进士。原分福建以知县用,因亲老,改分直隶。时李鸿章为直隶总督,派其在营务处任职。“派赴各署审讯上控案件、主次清结,声名籍甚。大蒙赏拔,叹为干济才。” 因海运出力保直隶州知州。后调任东明县知县,其间(1878年始)参与创办中兴矿局。光绪八年(1882年),丁忧。光绪十年(1884年)服阕,调甘肃文县,任知县。后调平番(现永登),光绪十四年(1888年),驻藏大臣长庚过平番询藏中大计,以“道路险远用兵不便,宜和平办理”对;长庚非常赞成。光绪十六年(1890年)升静宁州知州。旋为蜚语中伤,年中即获甄别,后以教职改选。光绪廿年(1894年)时年六十六岁致仕。归里后著书自娱,不与外事。光绪四年(1878年),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上奏清廷,委派山东东明知县米协麟、候补知县戴华藻等招集商股银2万两 (一说为5万元) ,筹办官督商办性质的山东峄县中兴矿局。1880年正式创立。1882年1月出煤。。山东也是中国第一家(官督商办)民族资本企业由此诞生。
主要活动
- 1874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