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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翼清 1730 — 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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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翼(1730年—1789年)字孔十号卦峰湖北蕲州(今蕲春望天畈人同进士出身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癸未进士
福安县知县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调繁福清县知县,皆有政绩。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诸罗发生漳泉械斗(即谢笑案),大吏熟悉良翼的才能,且认为他能治理人民。
次年,调诸罗县知县
乾隆五十一年(1785年)升任云南嵩明州知州,以母亲年老告归,清高宗同意了他的请求,却又正好自己生病未及成行,而留在台湾养病。
踰年,林爽文起事。
十二月初六日,起事军攻陷诸罗城,杀摄县事董启埏及原署县事唐镒等,良翼亦被俘。
因县民痛哭良翼为好官,起事军将其释放。
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二月总兵柴大纪克复诸罗,仍以良翼理县事,并将所俘之人交其处理,问罪处死。
经过审查,二百余人中,有三十五人并未参加起事,良翼不忍杀戮无辜,私自将此三十五人释放。
同年五月林爽文率众再围诸罗
良翼拒守至十月,弹尽粮绝,后大将军福康安率兵至而解围。
朝廷嘉奖,改诸罗县嘉义县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因私放三十五人之事,遭到免职,原拟斩监候,行刑定谳之日,嘉义士民忽然全都声称良翼此举是保全无辜,清高宗查其情,释令良翼回籍。
次年,入北京庆祝清高宗的寿诞,清高宗下令恩给知州原衔,不久便回乡丁内艰,后同时染病而卒。
主要活动
  • 1763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