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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定逌清 1720 —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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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定逌(1720年—1806年)字叙臣叔达号灵溪广西武缘(今武鸣)人,壮族,进士出身
雍正二十年(1734)时于县试中案首,进入学宫。
乾隆六年(1741)考取贡生乾隆九年(1744年)参加广西乡试,中举人第一名(解元)。
乾隆十三年(1748年)戊辰进士,授翰林院编修
但因故触怒了和珅,被诬以“大考论事不如式”被劾而归。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载书五车”归乡,写下“千年成此恨,耿耿不能磨”的诗句。
此后先在隆安县驮厚村教私塾,后在家乡葛阳社学授徒,不久被思恩府聘为阳明书院长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主讲浔州府(今桂平)浔阳书院,任浔州府山长。
乾隆四十年(1775年)掌教桂林秀峰书院,任秀峰书院山长。
期间,制定了《秀峰书院学规》,写《“三难”通解训言》悬于书院讲堂,作为学生行动准则长达百年之久。
嘉庆六年(1801年)主讲宾州(今宾阳县)书院,任书院山长
著有《论语讲义》、《四书讲义》、《读书六字诀》、《刘氏族谱》、《刘灵溪诗稿》、《灵溪文集》等。
嘉庆九年(1804年)于八十四岁高龄受邀以乾隆甲子科乡试解元身份重赴鹿鸣宴。
广西巡抚张百龄手书“玉清尊宿”表其门,尊他为德高望重的学界前辈
死后,武缘县壮族乡亲于县城孔庙的乡贤祠中设立牌位祀奉他。
纪念他为当地的教育事业和壮族文化所做出的重要贡献。
主要活动
  • 1748年,进士,第二甲,賜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