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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实月清 1711 — 1771年八月十日
新续高僧传·习禅篇第三之十五
释实月字智朗号渔陆姓李氏白门人。
年十九,投江宁观音慧开,诵习三年,受具于六安大悲院昙瑞。
明年谒天目晦日,磐山若水。
后依云峰素莲,习天台、贤首诸经纶。
久而厌其枝蔓,乃飞锡至理安,见佛日,以从上誵讹公案徵诘,投机,许之入室。
丙寅,付以偈,有“十八涧边一句子,于今分付在江南”之语。
且云:“称宗师者,须具自他眼,方可为人。
若但明自己,不明他人,与学者酬酢,终不能拣魔辨异,子宜勉之。
唯唯。
是岁遁迹临江辨利,有昵彩埋光之意。
竹村茅居士,请居定香古刹。
至则百废具举,座下食指已盈二千,而香积乏粒,出则分卫四衢,入则宣扬三藏,亦略无倦色。
癸酉,奉命住理安,正纲饬纪,大振石磬之音,四方参叩,殆无虚日,激扬本分,兼讲阿含、方等、般若、华严、法华、唯识诸经,所依皆一时英俊
乾隆丁丑以还,讫于乙卯,三次幸临,奉对无爽,宸衷载怿,钖予有加,御书“识安心竟”四字予之,其额犹存。
平生一衲之外无馀物,有赠衣者辄以予人。
幼时未尝习文学,晚忽贯通诸子百家,武林词客皆乐与之游。
将示寂,告众偈曰:“金刚王宝剑,一断一切断。
山云与水沤,谁断谁至断。
时乾隆三十六年八月十日也,寿六十一,腊四十二,塔于莲花峰之阳。
有语录四卷,及《禅宗必要》、《南涧吟草》、《示众偈》诸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