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释慧凝北魏
新脩科分六学僧传·卷第二十四 感通科
洛阳
尝得疾而卒。
七日复苏曰。
始随胥卒。
见阎罗王。
立殿下。
王坐殿上。
使吏捡籍。
史以为误追耳。
寿未尽也。
因放还。
当时又有五沙门在焉。
所谓宝明寺智圣。
般寺若道品。
融觉寺昙谟最。
禅林寺道恒
灵觉寺宝明。
王则据案。
悉诘其平生所为事。
智圣曰。
某留心禅那而已。
道品曰。
某诵涅槃经四十一卷而已。
昙谟最曰。
某讲涅槃华严二经。
领徒千数。
道恒曰。
某劝诱四辈檀越。
造一切经。
雕塑佛像十躯。
宝明曰。
未出家时
尝为陇西太守
灵觉寺
出家之后。
礼拜不缺。
王既听其辞。
乃复谕之曰。
沙门之道。
必须摄心禅诵。
不矜村德。
不事干求。
不务名誉。
讲经者情分彼我。
恃能傲物。
募人造经像者。
图财起贪。
具足三毒。
在官起寺者。
恃势困民。
假善谢罪除。
智圣道品。
宜令青衣童。
送生天堂。
外其昙谟最道恒宝明。
皆宜遣皂衣卒。
押付地狱。
事闻于朝。
太后胡氏。
密敕黄门侍郎徐纥
遍于京城
访求所说寺额僧名。
虚实何如。
既而报云。
其寺额僧名。
果与所说符合不谬。
于是太后叹异。
诏请坐禅诵经僧百人。
常于内殿供养。
且诏。
自今比丘不许持经像。
巡街乞索。
如有私财营造者听。
竟遁于白鹿山
由是中州率尚禅诵。
释慧凝
未知何许人也。
栖止洛邑而无异艺。
正修练心戒耳尝得疾暴终七日而苏起说冥间报应。
及见区分更无毫发之差。
所睹者五沙门
一是宝明寺智圣。
以坐禅苦行得升天堂。
次一是般若寺道品。
以诵涅槃经四十卷同前智圣次是融觉寺昙谟最。
称讲涅槃华严经领徒千数。
琰摩王曰。
讲经者心怀彼我以骄𣣋物。
比丘中第一粗行。
今唯试坐禅诵经最曰。
贫道立身已来唯好讲导不能禅诵。
王曰。
付司。
即有青衣数辈。
拥送最向西北门。
屋舍皆黑。
似非好处。
次是禅林寺道恒
唱云。
教导劝诱四辈檀越造一切经人中像十躯。
王曰。
沙门之体必须摄心守道志在禅诵不干世事不务喧繁。
虽造经像止欲得他财物。
既得财物贪心即起。
既长贪行三毒炽然具足烦恼。
与最同入黑门。
第五是灵觉寺宝明。
自称未出家时
尝作陇西太守灵觉寺
即弃官入道。
虽不禅诵礼拜不阙。
王曰。
卿作刺史之日。
曲理枉法劫夺民财。
假作此寺非卿之力。
何劳说此。
亦付青衣送入黑门矣。
由此省悟。
最先见王属吏检寻名籍误追摄耳。
胡太后闻之。
黄门侍郎徐纥依凝之说。
散访验寺额并僧名。
有无奏报。
云城东有宝明寺。
城内有般若寺
城西有融觉禅林灵觉三寺。
并智圣道品昙谟最道弘宝明等。
皆实有之。
太后称叹久之。
诏请坐禅诵经者一百僧。
常在内殿供养焉。
续有诏不听比丘持经像左街路乞索。
如私有财物造经像者任意。
白鹿山隐居修道。
自此京邑城比丘多修禅观诵持大部经法焉。
系曰。
昙谟最坐讲法而人我因入黑门中。
若禅诵者人我随增。
知亦不免。
最与道士姜斌争论护法之功。
可补前过。
无谓传法之人皆堕负处。
胡后偏见不亡。
吁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