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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玮北周 513 — 573
新脩科分六学僧传·卷第十二 弘法科(二)
姓潘
汝南平舆人也。
素事蔬布。
年十三。
获圆顶相。
习诵金光明等经。
既具戒品。
遂依杨都帝释寺昙瑗律师听十诵讫。
五年而持犯开遮之旨。
无所疑滞。
乃入摄山栖霞寺凤禅师所。
禀承息观。
频蒙印可。
后又徙居南阳之雾露山焉。
声光昭被。
诏至京师屡加顾问。
仍诏公卿近臣。
后妃外戚。
咸受归戒。
天和五年
葬母而东。
安州三藏。
绥理四众备悉六和。
经营寿山梵云二寺。
尤美轮奂。
未几。
诏于都城之内。
起天宝寺。
以奉禅燕。
既被徵召。
身范林野。
壤衣粝味。
以尽馀报。
朝廷推敬焉。
建德二年九月十日
遘疾。
无几而终。
春秋六十一。
三年二月
返葬于安陆之山。
新野庾信制文勒碑。
僧玮
姓潘
汝南平舆人也。
器量沈深风神详雅。
十三出家。
仍服以弊衣资以菜食。
致使口腹之累渐以石帆水松。
寒暑之资稍以荷衣蕙带。
故得结操贞于玉石。
情风拂于烟霞。
初诵金光明经。
进受具后下杨都
于帝释寺听昙瑗律师讲十诵。
淹于五载斋镜持犯。
仍入摄山栖霞寺
凤禅师所学观息想。
味此情空究检因缘。
乘持念慧频蒙印指。
传芳畅业。
远承申息之国山名雾露岩洞幽深川香水美。
遂命楫西浮鋿声林薮。
终焉之志结此山焉。
声问光彻被于周壤。
天子遵贤待德下车问道。
召至京师亲奉清诲。
乃敕公卿近臣妃后外戚。
咸受十善因奉三归。
天和五年以葬母东归。
敕使为安州三藏。
绥理四众备尽六和。
在任之日经始寿山梵云二寺。
南望楚水东指隋城。
度轨程功轮奂成美。
僧玮德播江淮。
帝王隆重。
爰有别敕。
于王城之内起天宝寺用以居之。
既被徵召身范僧伦
纳衣坏味任报资给。
静缘洁操齐志林朝。
建德二年九月十日遘疾。
少时终于所住。
春秋六十有一。
门人恸感士女惊奔。
即以三年二月归葬于安陆之山。
僧玮容止恭庄威仪整敕。
游之者肃然清规。
见之者自生敬仰。
新野庾信
载奉芳尘。
勒碑现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