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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库 清朝
刘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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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克家顺天府保定县人清朝官员、进士出身
顺治三年(1646年),登进士,后升任户部郎中
顺治十四年(1657年),升任广东按察使佥事罗定道
鲍开茂清初 1615 — 1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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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开茂(1615年—1684年)山东济南府长山县人,清朝初年政治人物。
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举人
清顺治三年(1646年),朝廷首开会试,鲍开茂进士,授瑞州府推官,后升任广东罗定道佥事
顺治十六年,升任广东布政使司参议、分守海北道
顺治十七年,升任陕西按察使司副使、分巡西宁道
戴锡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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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锡纶字丝如浙江省馀姚县人顺治十一年甲午举人,任罗定道顺治十五年临邑县知县至康熙四年刑部主事,沽头集工部分司
陈作舟
简介
字笠渔潮阳人,官罗定训导
吴锡绶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浙江会稽人字紫卿
顺治武进士,官罗定都司
康熙间傅弘烈反攻广西平乐,屡获胜利,旋以吴世琮大队猝至,众寡不敌,自刎死。
庄大中清 1714 — 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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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大中1714年7月10日—1777年10月31日康熙五十三年五月二十九日乾隆四十二年十月初一日),字正子号镜堂
江苏省苏州府元和县(今属苏州市)人,祖籍常州府武进县(后分设阳湖县,今属常州市),诗人、词人。
雍正十三年(1735年)中式乙卯江南乡举人
乾隆二年(1737年)中式丁巳恩科第二甲第七名进士出身
以知县即用
三年(1738年),补广东罗定直隶东安县知县
五年(1740年)十月,因疏防县内抢劫案,被两广总督马尔泰揭参弹劾。
六年(1741年),以东安知县辛酉广东乡试同考官
任内续修《东安县志》。
八年(1743年)六月,调补广东肇庆府阳江县知县
九年(1744年),以阳江知县充甲子科广东乡试同考官
为官洒脱不拘,留意文教,原本阳江濂溪书院后堂绘奉有佛像,庄大中与士绅讨论后将佛像撤去并维修之,以整肃文教场所,裁拨院租为聘请教师的经费,文风振兴,任内又勘定海界、续修《阳江县志》。
十一年(1746年)离任。
十二年(1747年)四月,因东安县任内无法有效整顿治安,且隐逸不报乾隆四年秀贞伤毙县差一案,遭广东巡抚准泰弹劾。
十九年(1754年)四月,因「汪华氏聚赌奸宿诡名徐天爵」案,被都察院奏参弹劾。
二十年(1755年),「汪华氏聚赌奸宿诡名徐天爵」案审结定谳,遭遣戍陕西,将有疾之妻徐氏与年老之父庄楷人托付与长子庄承篯照料。
四十一年(1776年),因时任右春坊右赞善的长子庄承篯借贷捐纳呈请赎罪,得到恩旨允许赦归,前往京师
四十二年(1777年)五月,以子庄承篯封儒林郎右春坊右赞善
十月,卒于返乡途中,年六十四岁。
五十年(1785年)正月,以子庄承篯诰赠奉直大夫
夏修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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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修恕(?
年—1840年),字浑初又字浑夫号森圃
江西省南昌府新建县(今属南昌市)人。
嘉庆三年(1798年)壬戌江西乡试第一百十六名举人
嘉庆七年(1802年)壬戌科第三甲第一百五十五名同进士出身
翰林院庶吉士
九年(1804年),加入消寒诗社。
十年(1805年)四月散馆,授翰林院检讨
国史馆协修官、功臣馆纂修官。
十二年(1807年),充任丁卯顺天乡试同考官
十六年(1811年),充辛未科会试同考官
十七年(1812年),考选都察院山西道监察御史
十八年(1813年),四月,奏请「釐刑狱以省拖累」,嘉庆帝上谕:「所奏深合事理。
国家明刑弼教,意本期于无刑,有罪者不容轻纵,无罪者尤不可株连。
刑部总理谳狱,然案情较重、罪名大小,办理自有等差。
近日五城及步军统领衙门于寻常讼案罪止杖笞以下者,往往不察事理,概以送部了事,以致刑部审之案日积日多,不能速为断结,迨至逐案审理,其事甚细,而到案之人久羁缧绁,隶徒中饱,赀产荡然。
又或查拿案犯,不辨真伪,辄请交部严鞫,及讯明无辜被累,而正犯转得远飏,纷纷株系,桎梏相望,皆足上干天和。
刑部详查定例并酌定条款,凡轻罪细故、可由五城及步军统领衙门审结者,俱令自行拟结;其应送部而不送部者,固当照例参处,如不应送部而率意送部者,刑部将原案駮回并将该衙门题奏请旨。
至于刑部收禁人犯,尤当审度案情,其问徒以下轻罪人犯、以及干连待质之人,例应取保候审,今往往一概收禁,以致囹圄积滞、疾病颠连,甚或遭瘐毙之惨。
据该御史奏称本年正月以来,狱犯患病及病故者已数十起,殊堪悯恻。
刑部查明现在监禁人犯,此内凡轻罪及传案待质者,立即清理省释,毋稍稽滞。
嗣后该堂官并随时查察,如司员等有滥传收禁者,均予参处;其内外问刑衙门引用律例,前曾有旨,不得用虽但字样、抑扬其词,今或以他字代用,仍复何所区别,著再行申禁。
断案总当援引正条,如本有专律,不得改引他条,意为重轻,文致人罪。
又该御史奏请饬令刑部于承审本司之外勿另行派审一条,谳狱之道,本当专其责成,即如刑部执法之官,朕于一切案件皆交该部审拟;遇有案情重大者,特派大学士九卿军机大臣会审,亦非事所恒有。
刑部于签分各司之案,多派员会审,殊非覈实之法。
嗣后除实有疑难重案,仍准遴派干员会审外,其寻常案件总责令承办之司细心推鞫,俾令各举其职,以杜诿卸。
该堂官其加意整饬,钦恤惟刑,用协咸中
八月,转京畿道监察御史
十九年(1814年),正月,针对癸酉之变善后事宜奏请「严禁妄拿无辜」,上谕:「所奏甚是,此次办理叛案,其从贼逆党必当悉数捕诛,不容一名漏网。
但岂得因此株累查拿,扰及良善?
近日审讯各处查缉送部之人,多有妄报邀功、挟仇诬陷者,虽审明后即予昭雪,而其人羁禁囹圄,室家播弃,赀产荡然,且有因以瘐毙者。
似此妄行罗织,心实不忍,良民何辜,遭此苛政,其可以消沴戾而召祥和。
现在必应查拿之犯,俱经刑部将年貌住址根究明确,开单饬交京畿及各省按名踹缉,务获究办。
此外如再有妄拿无辜诱供刑逼、以及仇扳捏控者,审明俱按律坐诬治罪,庶矜慎刑狱,除莠良,以靖人心而迓昊贶。
」后擢都察院兵科给事中
冬季充巡城给事中巡视东仓、东城,罢黜奸猾吏员,铲除盗匪。
二十二年(1817年),擢刑科掌印给事中
六月,弹劾直隶总督方受畴迟延不审理赵师氏呈控案件,奏请究查。
外授广东惠潮嘉兵备道,剿戮匪徒,抚平械斗,收缴民间鸟枪,训练州县壮丁,设置义学,整理韩山书院,改善风气。
二年(1822年),充任壬午广东乡试提调官
三年(1823年),四月,以惠潮嘉道署理肇罗道,兼摄肇庆府事务,平反罗定州冤狱。
五年(1825年),与肇庆府知府屠英、高要县知县韩际飞等重修《高要县志》。
广东督粮道,督办筑堤,亲自捐资,两次署理盐运使
随后以督粮道护理广东布政使印务
稽查严密,禁除若干积弊。
充任乙酉广东乡试提调官
两广总督阮元委托总理辑纂刊刻《皇清经解》,并作序文。
七年(1827年),俸满离任,赴吏部引见。
十年(1830年),四月二十二日,升授湖南按察使,护理布政使印务
廉平易不苛徵。
十一月二十九日,调任山西按察使
十二年(1832年),九月初一日,调任按察使
九月初四日,因山西按察使任内未能审阳曲县知县「李联蒙藉案索赃案」案情,上谕与山西巡抚阿勒清阿布政使邱鸣泰、冀宁道王志瀜太原府知府王世绂等相关官员一同发交吏部议处,遭降三级调用,以从四品候补。
闰九月,又因湖南按察使任内「失察逆猺滋事」,追加处分于补官时再降二级留任。
怡然面对,请假归乡,县志称之「德让君子之遗风」。
十九年(1839年),补授贵州思南府知府
清理积案,制造纺车,教导人民纺织,半年内街巷充斥纺织声。
主修《思南府续志》。
不久后卒于任上。
二十年(1840年),九月与充任贵州学政的次子夏廷矩相聚。
冬季卒于任上。
为人端正严谨,喜好洒脱的气节,旁人有过失就当面指摘,因此时有龃龉不合,然而心地仁慈温和,见善必为,怜悯丧家,乐于施与,死后受各处任官地的百姓追慕。
史朴清 ? — 1878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878 【介绍】: 直隶遵化州人字兰畦
以进士官知县,历广东惠来乳源南海罗定知州,擢知府
善治盗,所至有绩。
光绪间,累官盐运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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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朴(?
—1878年),字兰畦直隶遵化州(今河北遵化)人。
进士出身
道光十六年,登进士
以进士官知县,历任广东惠来县乳源县知县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担任清朝广州府南海县知县
后由吴廷献接任。
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再任南海县知县
后由张继邹接任。
晋升为罗定州知州,擢升为知府
善于治盗贼,善于用人,有政绩。
咸丰年间太平天国运动时,在梧州封川江口等地,屡败太平军
光绪年间,官至署粮储道盐运使
光绪四年(1878年)卒。
史继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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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继泽字润甫江西丰城人同进士出身
光绪十二年(1886年)丙戌进士,三甲九十四名,同年五月,著交吏部掣签,分发各省以知县即用
后官广东香山知县,升广东罗定直隶知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