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库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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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嵩(1404年—?),河南归德府徐州人,民籍。进士出身。河南乡试中举。宣德八年(1433年)癸丑科会试第五十七名,殿试登进士第三甲第三十名。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26—1508
【介绍】:
明河南归德卫人,字嘉会。天顺四年进士。授户科给事中。历右通政,太仆寺卿,管易州山厂,迁工部左侍郎,仍督山厂。以清节称。弘治中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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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礼(1427年—16世纪—?),字嘉会,中军都督府归德卫(在今河南省境)人。景泰元年(1450年)以归德州军学生中式庚午科河南乡试举人。天顺四年(1460年),登庚辰科进士,授给事中,转左给事中,擢通政司参议右通政,以忧去。服阕改南京通政,入为太仆寺卿,管易州山厂。升工部左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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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孝(?年—?),字宗仁,山东单县人,河南河南卫军籍。进士出身。早年出身国子生,后中成化十年(1474年)甲午科河南乡试第四十七名。成化十四年(1478年)戊戌科会试第□百七十六,殿试登进士第二甲第二十六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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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字道显,直隶巢县人,河南河南卫右所军籍。河南乡试第二十名举人。成化十七年(1481年)中式辛丑科三甲第一百六十二名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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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情(1484年—1544年),字子孝,号龙岗,直隶来安县人,河南河南卫官籍。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河南乡试三十三名举人,嘉靖二年(1523年),登癸未科会试二百八十九名,三甲二百二十三名进士,初任大理寺左评事,嘉靖六年九月选授湖广道监察御史。嘉靖七年(1528年)奉命陕西巡察茶马事,九年六月以荐举冗滥被夺官。十六年(1537年),复起为江西道监察御史,次年往南圻刷卷,十九年二月升四川按察司副使。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六月,升任四川布政司右参政,十二月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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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瀚(1486年—1550年),字受夫,号耐庵,河南河南卫(洛阳)军籍,南直隶苏州府吴县(今江苏苏州市)人。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丙午六月廿八日生,正德八年(1513年),吴瀚与弟吴瀛同中癸酉科河南乡试,正德十六年(1521年)又同举进士,授南京山西道监察御史。曾上疏论中官廖鹏罪,后者受到重罚,舆论为之称快。后升任江西按察佥事,嘉靖十一年(1532年)二月升湖广布政使司辰沅道右参议,十四年二月升陕西按察副使,整饬延安兵备。十七年二月,升陕西行太仆寺卿。十八年九月,升山西按察使。二十年升山西右布政使,转左布政。二十二年(1543年)五月,升为应天府府尹,十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保定兼提督紫荆等关。二十三年四月,南京御史包孝论劾巡抚辽东都御史孙禬、巡抚保定都御史吴瀚俱不职,吏部覆禬已奉钦依留用,瀚任未久而三关防御或非所长,得旨:禬留用,瀚回籍听调。嘉靖二十九年去世,享年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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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献(?—?年),河南河南卫军籍。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举人,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第三十五名进士。正德十三年十二月实授云南道监察御史,十五年巡按陕西,上疏弹劾罢免甘肃巡抚都御史文贵。嘉靖元年巡按山东,二年(1523年)二月升任陕西按察司佥事,三年二月因先前任御史时杖死知县沃潮被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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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瀛,字萃夫,直隶苏州府吴县人,河南河南卫军籍。正德八年与兄吴瀚同中河南乡试,列第三十六名举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中式辛巳科会试第五十八名,登第三甲第一百六十六名进士。初授浙江山阴县知县。明世宗嘉靖二年(1523年)任山东汶上县令。嘉靖二年(1523年),山东巡抚都御史陈凤梧,因扩建马踏湖湖补济运河,下令移建汶上圣泽书院,时任知县吴瀛将原在今次丘镇湖口村东的圣泽书院移建于汶上县城内西南隅太仆寺之南,仍名圣泽书院,专为讲肄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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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科(1490年—?),字进卿,河南彰德府磁州涉县(今河南省涉县)人,民籍。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河南乡试第十九名举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辛巳科会试第五十一名,三甲三十一名进士。授蓝田县知县。嘉靖四年(1525年),升任工部给事中,曾经弹劾兵部尚书金献民无功,总兵官赵文、种勋失事,及陕西织造内官扰民,郭勋任用奸人郭彪、郑鸾等,从而得罪郭勋下狱削籍。当时举朝都知其冤枉,却不敢辩白。几个月后,南京御史吴彦独抗章请求宽恕。嘉靖帝怒,斥于外地。已而御史张禄亦称此事,忤旨,被严厉批评。自此,再无敢进谏此事之人。居家多年卒。隆庆初年,追赠中顺大夫、太常寺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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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琏(1508年—?),字子重,号范溪,顺天府涿州(今河北省涿州市)人。顺天府乡试第二十名,嘉靖十四年(1535年)乙未科进士。授平阳府推官,十八年二月选授湖广道试监察御史,二十一年巡按南直隶,七月辅臣夏言被斥责,受到牵连,对品调外任,出为山东按察司副使。复除河南副使,分巡汝南,三十二年(1553年)九月参与围剿师尚诏,后官至山西行太仆寺卿。四十二年十月闲住。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河南洛阳人,字仲川。嘉靖二十六年进士。授行人,擢工科给事中。以谏帝南巡,被廷杖。迁礼科给事中,以与同官劾赵文华,忤严嵩,再被廷杖,罢归。有《岷阳集》、《滋心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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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江(1509年—?),字仲川,别号岷阳山人,河南河南卫(洛阳)人,官籍,嘉靖丁未进士。嘉靖十年(1531年)河南乡试第七十二名。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科会试第二百二十六名,三甲第十三名进士。初授行人,三十二年四月选授工科给事中,三十四年七月升户科右,三十五年四月升本科左,五月升礼科都给事中,三十六年九月因赵文华事牵连,廷杖削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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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复(1514年—?),字子贞,号雨岩,江西南昌府南昌县人,匠籍。江西乡试第九十五名举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会试第二百四十二名,三甲第二百八十六名进士。吏部观政,授行人,三十六年十月选授福建道试御史,三十八年四月实授,三十九年巡按南直隶,陈马政四事。曾任河南归德府知府。擢升山东按察司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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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三乐(1515年—?),字子有,号两堂,直隶苏州府吴县人,河南河南卫军籍。治易经,行二,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科河南乡试第一名举人。年二十七,中式嘉靖二十年(1541年)辛丑科会试第十一名,二甲十六名进士。本年考选翰林院庶吉士,迁兵部主事,历任奉议大夫、兵部车驾清吏司郎中,改武选司郎中。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十一月升湖广按察司副使、提调学校,历官山西左布政使。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四月升光禄寺卿,十月升大理寺卿,闰十月改通政使,隆庆元年(1567年)正月考察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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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汝楠(1515年—1565年),字子木,号白石,浙江湖州府德清县人。嘉靖十年(1531年)由县学附学生中式辛卯科浙江乡试第三十三名举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会试第二百六十六名,第三甲第二百名进士。授行人,从王慎中、唐顺之及叔嗣辈学诗。升右司副,进刑部员外郎,复除刑部员外郎,升郎中,与皇甫涍兄弟交好,更为尚书顾璘引为忘年友。出为河南归德府知府,复除衡州府知府,因丁忧归。服阙,历升四川副使,江西右参政,除福建左参政,升山东按察使,江西右布政使,左布政使。嘉靖四十年(1561年)三月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四十一年四月召为兵部右侍郎,协理京营戎政,四十二年五月回部管事,十一月调任南京,任南京工部右侍郎,四十四年卒于官。
睦㮮字灌甫,号西亭,周定王六世孙。封镇国中尉,万历中举宗正。有《陂上集》二十卷。
《列朝诗集》:灌甫被服儒素,覃精经学,从河洛间宿儒游。奉手抠衣,执经函丈,受礼于睢阳许先,章分句释,辨析疑义,达旦不寐,三月而尽其学。年二十通《五经》,尤邃于《易》、《春秋》。家故饶赀财,僮奴数百人,皆逐赢夷老屑梦,执业自给,逐十一之利,其家益大起。访购图籍,请接宾客,倾身游贵显间,通怀好士,内行修洁,筑室东陂之上,延招学徒,与分研席,用是名声籍甚。万历初,毕文行卓异,为周藩宗正十馀年,国中大制作皆出其手。修《河南通志》,撰《中州人物志》。中州之文献徵焉。谓本朝经学,一禀宋儒,古人经解残阙放失,访求海内通儒,缮写藏弆。若李鼎祚《易解》、张洽《春秋传》皆序而传之。丁丑,领宗学,约宗生以三、六、九日午前讲《易》、《诗》、《书》,午后讲《春秋》、《礼记》,虽盛暑寒不辍。命诸生刺举同异,撰《五经稽疑》若干卷、《授经图》及传四卷。观陶九成《辍耕录》载前元十九帝统系,作《大明帝系世表》一卷、周国世系表一卷。感建文革除,记录失实,作逊国记、裒忠录五卷。考史记以来谥法,作较定谥法一卷。合沈约、吴棫韵,举正误缪,撰《韵谱》五卷。其诗文有《陂上集》二十卷,文尤典雅可诵。有明之宗室,宪园比肩间、平,而灌甫媲美子政,洵昭代之盛事。唐、宋听希觏也。海内藏书之富,近代推江都葛氏、章丘李氏。灌甫倾赀购之,竭四十年之力,仿唐人四部法,用各色牙签识别,凡一万二千五百六十卷。起万卷堂,讽诵其中,圈点仇勘,丹铅历然。其子勤羹,号竹居,亦嗜书,收藏益富。余从中牟张民表钞得其书目。武林卓尔康为学官于汴,借钞得数十帙,未竟而罢。汴亡之后,陂上之充栋插架者,漂荡于洪流怒涛,可胜叹哉!)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17—?
【介绍】:
明浙江馀姚人,号见海。嘉靖十七年进士。屡起屡谪。隆庆二年命督河道,三年河大决于淮徐间。大立乃上疏言治河事,言朱衡所开新河运道之利,并请增浚回回墓至鸿沟,引昭阳湖水沿鸿沟出留城之水道。又痛言民间愁苦之状,且绘图以献。次年,大立主持之各项工程次第告成,升工部侍郎。而山东诸水复涨,河道复淤,被劾罢。万历初起复,历南京兵部尚书。致仕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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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大立(1517年—1597年),字元本,又字儒参、道生,号见海,浙江余姚(今宁波)人,进士出身。嘉靖十三年甲午科浙江乡试第六十五名举人,十七年(1538年)戊戌科会试第七十八名,二甲二十八名进士。授刑部主事,升刑部广东司郎中,二十五年正月恤刑江西。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正月升河南按察司副使、提调学校,升湖广督粮参政,三十三年十一月其职务被裁革,令赴部别用,三十六年升江西按察使,十二月升广东右布政使,累官至山东左布政使。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五月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成为封疆大吏,三十九年三月被礼科给事中曾濂弹劾,被令回籍听用。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三月起复为巡抚山东兼理营田,因母丧丁忧去官。服阕,隆庆二年(1568年)九月翁大立奉旨接替朱衡,担任总理河道都御史。次年七月,黄河在沛县大决口。京杭大运河中有二千多艘粮船,在台庄以南的邳州河段受阻。翁大立上疏言:“臣按行徐州,循子房山,过梁山,至境山,入地浜沟,直趋马家桥,上下八十里间,可别开一河以漕。”即所谓的泇河。朝中廷议准奏,但不久黄河水退,京杭运河得以顺畅通行,翁大立的奏折建议就束之高阁彻底搁浅了。隆庆四年(1571年)六月,鸿沟、境山、淮河疏浚等水利工程竣工。明穆宗非常高兴,想要擢升翁大立。但此时黄河、淮河同时发水灾,引发决口,不少河道被淤塞。更严重的是,泰山庙到七里沟,十多里淮河被淤塞,淮河水从朱家沟满溢而出,居然改道至清河县河南镇,与黄河合流。此时翁大立正在京师担任工部右侍郎一职。隆庆皇帝下令让新上任的河道总督都御史潘季驯总管水利工程,负责防洪治灾。不料,黄河在邳州大决口,睢宁水道被淤塞长达一百余里。翁大立马上上奏,建议开泇口、萧县二河道。翁大立并配合潘季驯的工作,重新筑造堤坝,弥补决口。水灾不久消退,漕运得以再次畅通。但事后翁大立、孔昭等人仍因“迟误漕粮”遭削籍。隆庆六年(1572年)锦衣卫指挥使周世臣在自己家中被杀,把总张国维前来捕盗,惟有死者的婢妾荷花儿及家奴王奎在,遂声称二人通奸弑主。狱成,刑部郎中潘志伊对此怀疑,许久未结案。及翁大立以侍郎署部事,愤怒荷花儿弑主,强迫潘志伊尽快处决凶手。潘志伊依然存疑,翁大立就委命郎中王三锡、徐一忠同谳。两人竟无所平反,被置极刑。数年之后,真凶被捕获。京城人竞称荷花儿冤死。明神宗大怒,欲重谴翁大立等。给事中周良寅、萧彦复劾之,乃追夺翁大立职,调王一忠、王三锡于外。潘志伊已升九江府知府,亦贬为陈州知府。万历二年(1574年)起为南京刑部右侍郎,不久改任南京吏部左侍郎。次年担任刑部右侍郎,不久升任南京兵部尚书。万历六年(1578年)致仕归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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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时学(1519年—?),字敏之,号古田,河南河南卫人,军籍。河南乡试第三十七名举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会试第三百九十六名,三甲第一百六十三名进士。工部观政,以国戚授直隶安庆府推官,升潞安府同知。历官山东东昌府知府,四十一年正月以考察拾遗被弹劾不职罢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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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惟中,字希舜,云南永昌卫军籍浙江嵊县人。云南乡试第十三名举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会试第二百十一名,登第三甲第八十名进士。授行人,三十三年正月选授南京广东道试监察御史,三十七年升常州府知府。后复除河南归德府知府,隆庆三年(1569年)十二月升广西按察司副使,五年二月升甘肃行太仆寺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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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应时(1521年—1582年),字子易,号对泉,河南河南卫人,军籍。嘉靖二十二年癸卯河南乡试第六十八名举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中式庚戌科三甲第一百三十名进士。授翼城知县,未上任而父丧丁忧,服阕,授长子知县。升西安府同知,嘉靖三十九年庚申擢升杭州府知府,四十三年甲子,备兵海道副使,不久改易州。隆庆元年丁卯,分守凉州参政。二年戊辰春,拜按察使。寻转山东右布政使,同年冬,擢巡抚宁夏右佥都御史。隆庆五年辛未,转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未行,丁母忧去职。万历三年乙亥,复职为山西巡抚。四年,晋升大理寺卿、户部侍郎、总督仓场,再升南京吏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