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
无射
(無射)
拼音wú yì
- (1).不厌。《诗·小雅·车舝》:“式燕且誉,好尔无射。” 郑玄 笺:“射,厌也。” 陆德明 释文:“射,音亦。” 汉 蔡邕 《司空袁逢碑》:“信可谓兼三才而该刚柔,无射于人斯矣。”
- (2).古十二律之一。位于戌,故亦指阴历九月。《周礼·春官·大司乐》:“乃奏无射,歌夹钟,舞《大武》,以享先祖。” 郑玄 注:“无射阳声之下也。”《史记·律书》:“九月也,律中无射。无射者,阴气盛用事,阳气无餘也,故曰无射。其於十二子为戌。戌者,言万物尽灭也,故曰戌。” 唐 张说 《九日陪登高》诗:“重阳初啟节,无射正飞灰。”参见“ 十二律 ”。
- (3). 周景王 所铸钟名。后亦泛指大钟。《左传·昭公二十一年》:“二十一年春,天王将铸无射。” 杜预 注:“ 周景王 也。无射,鐘名,律中无射。” 清 钮琇 《觚賸·景龙观钟铭》:“命彼鼓延,铸斯无射。”
國語辭典
无射
拼音wú yì
- 1.不厌。射,通「斁」。《诗经。周颂。清庙》:「不显不承,无射于人斯。」也作「无斁」。
- 2.十二律之一,为六阳律的第六律。参见「十二律」条。也作「亡射」。
漢語大詞典
十二律
拼音shí èr lǜ
- 古乐的十二调。阳律六: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亡射;阴律六:大吕、夹钟、中吕、林钟、南吕、应钟。共为十二律。《周礼·春官·典同》:“凡为乐器,以十有二律为之数度。”《吕氏春秋·古乐》:“次制十二筒,以之 阮隃 之下,听凤皇之鸣,以别十二律。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以比黄鐘之宫,适合。”《资治通鉴·后周世宗显德六年》:“昔 黄帝 吹九寸之管,得黄钟正声,半之为清声,倍之为缓声,三分损益之以生十二律。” 胡三省 注:“三分其一而损益之,上生下生而十二律备矣。”参阅《汉书·律历志上》。
國語辭典
十二律
拼音shí èr lǜ
- 相传为黄帝的乐官伶伦利用竹筒长短造成发音高低不同的原理,而定出的声律准则。分为阳律六: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阴律六:林钟、南吕、应钟、大吕、夹钟、中吕。也称为「十二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