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桯史》卷十〈紫岩二铭〉~2~
张紫岩谪居十五年,忧国耿耿,不替昕夕。适权奸新薨,时仔恃虏好而不固圉,紫岩方居母丧,上疏论事,朝廷以为狂,复诏居零陵。一日,慨然作几间丸墨并常枝筇竹杖二铭以寓意。墨之铭曰:「……」。而消遥杖之铭曰……。或录以示当路,大怒,以为讽己,将奏之,会病卒,不果。它日,陈正献俊卿为孝皇诵之,摘其一铭,书于御杖焉。
《紫岩易传》
卷末其曾孙张献之跋云:「忠献公(张浚谥号引者)潜心于《易》,尝为之传,前后两著稿,亲题其第二稿云。
张紫岩谪居十五年,忧国耿耿,不替昕夕。适权奸新薨,时仔恃虏好而不固圉,紫岩方居母丧,上疏论事,朝廷以为狂,复诏居零陵。一日,慨然作几间丸墨并常枝筇竹杖二铭以寓意。墨之铭曰:「……」。而消遥杖之铭曰……。或录以示当路,大怒,以为讽己,将奏之,会病卒,不果。它日,陈正献俊卿为孝皇诵之,摘其一铭,书于御杖焉。
卷末其曾孙张献之跋云:「忠献公(张浚谥号引者)潜心于《易》,尝为之传,前后两著稿,亲题其第二稿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