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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等时 (方等時)
  • 【佛學大辭典】
  • (術語)台家所判五時之第三。自成道已後十二年,于八年之間,說維摩經金光明經等之諸方等時期也。此諸經名為方等者,由于方等三義中事方等之義。(參見:方等及五時各)
  • 【佛學常見辭匯】
  • 釋尊五時說法之第三時,此時在佛說阿含經之後,因見一切聞法的人都已得到決定信心,於是大小乘並說,往往在說法中,貶抑小乘,褒讚大乘,以引起鈍根者恥小慕大,促其進趣菩薩位,在八年之間,曾講過勝鬘、維摩等經。
  • 【三藏法數】
  • 眾機普被曰方,四教並談曰等。時者,謂次說方等諸經,如日照平地之時也。蓋由前鹿苑中說小乘法,二乘之人,得少為足,便謂究竟,故假維摩居士以呵斥之,使其恥小慕大。故說維摩、楞伽等經,是名方等時也。(四教者,藏教、通教、別教、圓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