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
条目
(條目)
拼音tiáo mù
- (1).按内容分的细目。《汉书·刘向传》:“比类相从,各有条目,凡十一篇。”《晋书·傅玄传》:“二常侍所论,或举其大较而未备其条目,亦可便令作之。” 隋 李德林 《霸朝集序》:“当时製述,条目甚多,今日收撰,略为五卷云尔。” 明 王鏊 《震泽长语·经传》:“至 程 、 朱 始别为纲领三、条目八,分传以释之。”
- (2).指词典的词条。 罗竹风 《实践是检验辞书编纂工作的唯一标准》:“《辞海》体例规定,大条目不过四五百字,中条目三百字左右,小条目只有一二百字。”
- (3).谓整理安排细节。 孙中山 《上李鸿章书》:“窃谓今日之急务,固无逾于此四大端,然而条目工夫,不能造次,举措施布,各有缓急。”
- (4).法令、规章等的项目。亦指法令、规章。《晋书·刑法志》:“抄《新律》诸死罪条目,悬之亭传,以示兆庶。” 宋 苏轼 《上韩丞相论灾伤手实书》:“今又行手实之法,虽其条目委曲不一,然大抵特告訐耳。” 宋 马永卿 《懒真子》卷一:“ 士廉 再拜曰:‘祭酒其使我以无事治 蜀 耶!’乃简条目,州遂大治。” 清 龚自珍 《京师悦生堂刻石》:“养之之法,古无专官,无条目。无专官,无条目,是费不出於公上也。”
國語辭典
条目
拼音tiáo mù
- 1.传统法中分条列举的细目。《晋书。卷三○。刑法志》:「抄新律诸死罪条目,悬之亭传,以示兆庶。」
- 2.按内容分的细目。《汉书。卷三六。楚元王传。刘向》:「著其占验,比类相从,各有条目,凡十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