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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 宏辞 (宏辭) 拼音hóng cí
  • 亦作“ 宏词 ”。 制科名目之一,始于 唐 , 宋 、 金 等朝亦相沿。制科,科举时代临时设置的考试科目。新唐书·选举志下:“凡试判登科谓之‘入等’,甚拙者谓之‘蓝缕’。选未满而试文三篇,谓之‘宏词’;试判三条,谓之‘拔萃’。中者即授官。”旧唐书·裴度传:“ 贞元 五年进士擢第,登宏辞科。”宋史·选举志二:“ 景德 后……惟吏部设宏词、拔萃、平判等科如旧制。”金史·选举志一:“宏词科试詔、誥、章、表、露布、檄书,则皆四六;诫、諭、颂、箴、铭、序、记,则或依古今体,或参用四六。” 元 刘祁 归潜志卷二:“ 钦叔 苦学博览,无不通,尤长於四六。南渡,擢南省魁,復中宏词。”参阅 宋 赵昇 朝野类要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