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库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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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阳(1463年—1522年),字宗乾,号松崖,直隶保定府安肃县人,民籍。顺天府乡试第六十七名举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一百三十六名进士。次年授夏津县知县,十五年擢监察御史,十八年巡视太平诸府马政。正德二年(1507年)巡按河南,以触怒大太监刘瑾,被下诏狱,贬为旌德县主簿,后升潜山知县。正德五年刘瑾被杀,升迁为四川按察司佥事,六年升浙江按察司副使,历任湖广按察使、山东右布政使、山西左布政使。正德十二年,擢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宁夏,改巡抚陕西,十三年命理延绥军饷,当年冬天,正德皇帝巡幸榆林,赐蟒服。十四年七疏乞致仕,归家数月病逝,享年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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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茂南(1464年—?),字朝梁,福建兴化府莆田县横石塘尾人,军籍。天顺八年(1464年)十二月初十日生,行三。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福建乡试第五十五名。弘治六年(1493年)癸丑科进士。授南京大理寺评事,升寺副,弘治十五年(1502年)九月迁广西按察司佥事,分巡桂林,调山东。正德四年(1509年)八月,升广东布政使司左参议,正德六年(1511)正月,迁广西按察司副使,平盗有功,曾捐俸修建宣城书院。正德九年(1514年)正月转贵州按察使,五月调广西。正德十一年(1516年)五月,升广东右布政使。正德十五年(1520年)六月致仕归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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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朝宣(1464年—?),字汝为,号我舫,又号龙渠,陕西西安左卫籍直隶临淮县人。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陕西乡试第三名举人。弘治六年(1493年)中式癸丑科二甲第二名进士。初授试监察御史,七年十二月实授四川道御史,十二年巡按云南,次年丁忧归。十五年七月服阕,复除山西道御史,十七年巡按山西。正德元年(1506年)三月升浙江按察司副使,因得罪权宦谪为黄州府同知,四年冬十月升浙江按察司佥事,五年九月升四川副使,七年七月升本省按察使,九年正月考察,以不谨冠带闲住。著有《无逸赋》一卷、《龙渠文稿》八卷、《险赋》一卷、《诗话》一卷。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64—1524
【介绍】:
明河间府任丘人,字汝成,号桂岩。边镛子。成化二十年进士。授青州府推官,擢监察御史,按山西。历浙江按察使、右布政使。正德六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九年巡抚宁夏,在花马池红儿山遇鞑靼军,五日七捷。累官至左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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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宪(1464年—1524年),字汝成,号桂岩,直隶河间府任丘县人,官籍。边永之孙,边镛之子,边寭之兄。成化二十年(1484年)甲辰科进士。授山东青州府推官,弘治七年(1494年)十二月实授湖广道监察御史,十二年(1499年)巡按山西,出为淮安府知府,改凤阳府知府,正德二年(1507年)正月升浙江按察司副使,五年(1510年)正月升浙江按察使,九月升浙江右布政使,六年(1511年)二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同年十二月因剿贼不力,逮下诏狱究问,七年(1512年)闰五月免罪复职,七月引病乞罢。九年(1514年)五月起复为宁夏巡抚,在花马池红儿山与蒙古交兵,五日间七次获胜。十一年(1516年)十二月升南京刑部右侍郎,十四年(1519年)六月改南京户部右侍郎,十五年(1520年)八月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督饷宣府,丁忧归。嘉靖二年(1523年)正月起复为南京户部右侍郎,十一月升南京刑部尚书,三年(1524年)六月改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十月卒,享年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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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琏(1465年—?),字商器,浙江绍兴府馀姚县人,民籍。浙江乡试第六十二名举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中式丁未科会试第二百六十二名,三甲第一百七十六名进士。授舒城县知县,弘治九年(1496年)六月擢授都察院理刑知县,十年八月实授河南道监察御史,十六年巡按广东,正德四年(1509年)升淮安府知府,五年十一月升四川布政司右参政,十年十月升四川按察使,十三年升四川右布政使,十四年二月转左布政使,十五年六月考察以有疾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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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镆(1465年—1537年),字英之,号东泉,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宁波府慈溪县(今浙江省宁波市慈城镇)人。明朝政治军事人物,进士出身。有子状元姚涞。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浙江乡试举人,弘治六年(1493年),登癸丑科进士,授礼部主事,升礼部员外郎。出为广西提学佥事、福建副使。正德九年(1514年),升任贵州按察使。正德十五年(1520年),拜右副都御史,延绥巡抚。嘉靖元年(1522年),吉囊进入泾阳,姚镆派遣游击彭柍出西路,释指挥卜云,晚上出兵袭击成功,此后召为工部右侍郎,出督漕运,改兵部左侍郎。嘉靖四年,迁右都御史,提督两广军务兼巡抚。平定田州土官岑猛叛乱,晋升左都御史,加太子少保。因得罪霍韬、方献夫、张璁、桂萼,遭落职閒住。嘉靖十三年,因大学士费宏、李时举荐,命以兵部尚书总制三边军务,因拒绝赴任而罢免。家居数年去世。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65—1517
【介绍】:
明山西和顺人,字应韶,号虎谷。成化二十年进士。授礼部主事。劾太监李广,下狱,降知州。后升陕西提学佥事,历副使、按察使,召为国子祭酒,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与王琼、乔宇同科中进士,号称河东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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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凤(1467年—?年),字来仪,四川嘉定府夹江县人。四川乡试第十二名举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进士二甲第七十七名进士。曾任山西大同府知府,升山西兵备副使。官至山西按察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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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大有(1466年—1523年),字世亨,号麟陂,湖广黄州府麻城县人。弘治己酉举人,癸丑进士。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湖广乡试第一名举人。弘治六年(1493年)癸丑科会试第五十三名,三甲一百二十名进士。授定远县知县,弘治十四年(1501年)十月实授四川道监察御史,寻以举荐致仕户部尚书周景、总督两广军务右都御史刘大夏出任吏部尚书,以不循制度,辄预铨衡,逮下锦衣卫狱,科道申救,赎杖还职。十五年(1502年)任河东巡盐御史,上疏组织人力从涑水河上游闻喜县开始整治河道,以保护下游盐池。正德元年(1506年)巡按南直隶苏松常镇等府,二年十月魏国公徐辅与无锡县民邹塾等及妙相院僧争田,徐辅贿赂刘瑾,派遣户部左侍郎王佐同大理寺右少卿王鼎等人勘查,遂兴大狱,大有等人被锦衣卫官校械系至京,送镇抚司鞫问,被革职除名。刘瑾败,正德五年(1510年)恢复官职,起用为山东兖州府知府。正德七年(1512年)九月升山西按察司副使、提督学校,丁忧归。服阕,十二年十月复除山东副使、整饬曹州兵备,正德十四年三月升四川布政司右参政,升江西按察使。嘉靖元年冬(1523年初),入觐,顺道回乡,见其子曾熄行事乖张,因此闷闷不乐,并因此得疾。嘉靖二年(1523年)三月卒,数日后,升江西左布政使之命下,闻者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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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时中(1466年—1542年),字道夫,号海山,山东承宣布政使司登州府黄县(今山东省龙口市)人,弘治庚戌进士,累官兵部尚书、刑部尚书。弘治三年(1490年)庚戌科进士。授鄢陵县知县。升监察御史,督察畿辅马政。正德初年,请革近畿皇庄,不报。吏部尚书马文升致仕,朝廷官员都希望刘大夏、闵圭继任。王时中则诋毁闵圭和媚,刘大夏昏耄。两人遂各求退,焦芳遂得此职位,众人都指责王时中的错过。此后出按宣府、大同,逮捕武职贪污者百馀人,为东厂太监丘聚所奏。刘瑾逮捕王时中下诏狱,荷重枷于都察院门。当时王时中正病重,其妻子看望时,遇到都御史刘宇,大哭且诟骂。刘宇不得已而向刘瑾求情,最后释放,谪戍铁岭卫。刘瑾被诛,起用为四川副使,迁湖广按察使。正德十二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明世宗继位,召为右副都御史。父丧除服,起用故职。历任兵部左侍郎,代李钺为兵部尚书。因叙蓟州平盗功,滥及通州守备鄢祐,为言官李鸣鹤等所弹劾。王时中乞休,继续被给事中刘世扬等弹劾。嘉靖十年四月,起用为兵部尚书。不久调任刑部尚书。坐论御史冯恩狱,落职閒住。久之遇赦,复官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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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书(1467年—?),字天锡,号鲁溪,湖广武昌府崇阳县人,军籍。湖广乡试第三十三名举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会试第一百六十四名,三甲第八十二名进士。历官大理寺署右寺正,正德六年(1511年)十一月出为四川佥事,十一年十月升陕西苑马寺少卿,改甘肃兵备副使,十三年九月以不职为巡抚都御史所劾令致仕。明世宗即位,正德十六年七月起用于家,历官云南按察司副使,嘉靖九年(1530年)五月升贵州按察使,十一年四月升广西右布政使,转江西左布政使,十三年二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等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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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璘(1467年—1538年),字邦瑞,号一石,山西太原府阳曲县人,民籍。山西乡试第二名举人。弘治六年(1493年)中式癸丑科三甲第一名进士。授太常寺博士,十一年(1498年)戊午拜监察御史,奉命巡视居庸诸关,又巡按山东,迁浙江提刑佥事,正德三年(1508年)二月升陕西苑马寺少卿,五年八月升陕西右参政,七年闰五月擢河南按察使。八年八月迁本省右布政使,十二月转左布政,九年十月迁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地方兼理军务,未赴任,次月改巡抚延绥,十二年四月以修筑榆林边墙三十馀里讫功赏银币。以父母忧乞归,夺情固留。嘉靖即位,十六年四月疏论罢归。生于成化三年八月十八日申时,卒于嘉靖十七年戊戌十月初七日申时,享年七十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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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昱(1468年—1538年),字丽中,别号芋西,直隶松江府上海县人,民籍。正德丁丑进士,官至江西参议。正德三年(1508年),例贡国子监。因母丧归里。服阙返回,于正德八年(1513年)中式癸酉科顺天府乡试第九十九名举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二甲第三十名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礼科给事中,不久,奉命监督乾清宫重建工程。转兵科给事中,多有建白。嘉靖二年(1523年),朱宸濠子朱拱樻袭封弋阳王。礼部荐储昱充任副使,前往南昌册封。事竣还朝,道闻江西按察使司参议之命。三疏乞休。返回三林里第,兴建南园,鸣琴赋诗,优游静养。卒年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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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繁(1455年—?年),字世殷,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人。福建乡试第七十五名举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中式丁未科三甲第二十九名进士。弘治元年(1488年)任广东南雄府推官,后历任广州府推官、温州府同知。正德四年(1509年)五月升广西按察司佥事,六年十月升江西右参议,八年(1513年)五月,由江西布政司右参议升贵州按察司副使。十二年正月调任云南副使,整饬临安兵备,五月升贵州按察使,十五年六月考察以有疾罢职。
岳字汝华,莆田人。弘治癸丑进士,授户部主事。改刑部,历员外,出为湖广佥事,遥广西按察副使,改广东,历江西按察使、布政使。以勘事被诬,夺职为民。寻起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召为大理寺卿十进兵部侍郎。有《山斋集》二十四卷。
(《东南峤外诗话》;汝华侍郎著有《蒙难录》,其稿本久佚。惟《山斋集》中有《幽居书怀诗序》云:「庶人宸濠,久畜异志,予由臬转藩,裁抑逆萌,濠不能堪,嗾同寮横加诬讦。威贿上下,文致其辜。逮系逾年,始得罢归。忧患中尝作《蒙难录》。兹摘其概书之。诗云:咄咄日书空,祸阶嘅伊始。蚁穴昔何微,溃川浩无涘。数至谅难违,修身以顺俟。《明夷》古听悲,演《易》在羑里。厉贞乃终吉,斋心悟玄理。溪壑绝险巘,千仞犹可穷。人心如其面,谈笑伏兵戎。田灌平生交,酒杯不相容。魏其力解纷,乃并遭祸凶。往事昧明训,邈哉廉蔺踪。」
《兰陔诗话》:公在江西,知宸濠有异志,尝作诗云:「吴濞招死士,密置淆渑间。岂知真将军,轻车出蓝田。逆节竟斧锧,明鉴垂简编。」其言果验。
田按:汝华以勘李献吉与巡按相讦事,献吉执汝华亲信吏言汝华子沄受赇,宸濠助之。朝议遣大理卿燕忠勘问,两斥之,因罢为民。献吉为宸濠所助,其曲直不辨自明。汝华非徒风骨岳岳,亦留心乡邦故事。其所辑《莆阳文献》,具有经纬。五字诗亦有风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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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岳(1468年—1539年),字汝华,号山斋,福建莆田县人。生于明宪宗成化四年(1468年),福建乡试第四十一名举人,弘治六年(1493年)癸丑科会试第二百七名,第二甲第四名进士,为户部主事。董天锡偕锦衣千户张福决囚,张福坐董天锡之上,郑岳称其为非体,以忤逆下诏狱。尚书周经、侍郎许进论救,皇帝不听,赎杖还职。历官刑部员外郎。出任湖广佥事,归宗藩侵地于民。历任广西兵务副使、广东副使、江西按察使,官至江西左布政使。反对宁王朱宸濠侵夺民田。朱宸濠逼郑岳罢官,又陷构其子通贿。宸濠之乱后,朝廷内外官员交相举荐,起用四川布政使,因丁忧不赴。明世宗即位,擢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仅过两月,又召为大理寺卿。累升兵部右侍郎、左侍郎,宁夏总兵官仲勋行贿京师,御史聂豹以风闻谈论郑岳。郑岳自己解释,随即辞职归乡。与王守仁有交往,守仁称“相见于逆旅”。卒于嘉靖十八年(153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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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69—1530
【介绍】:
明浙江仁和人,字永清,号静庵。弘治六年进士。授德安府推官,迁南京刑部主事,上书言时政阙失。再迁郎中。正德时,累迁江西副使,疏论朱宸濠反状,下狱戍辽东。宸濠诛,起为湖广按察使。嘉靖时官至兵部尚书。卒谥端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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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琏(1469年—1543年),字重器,别号南津,直隶淮安府沭阳县人,明朝户部右侍郎、弘治进士。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应天府乡试第一百十三名举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进士。历官南京刑部署郎中事主事,正德七年(1512年)冬十月升福建按察使佥事、督理漳南军务。正德十六年(1521年),担任广东按察司副使。嘉靖四年(1525年)七月,升任广东布政使司右参政、广东左参政。嘉靖七年,担任江西按察使。次年改为浙江布政司右布政使、左布政使。同年,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视浙江兼制福建沿海地方、江西等地。嘉靖十年,升任南京刑部右侍郎,十二年四月致仕。嘉靖十五年诏令起用,十六年四月起任户部右侍郎,兼都察院佥都御史、总督云贵粮饷,十八年九月致仕归,二十二年五月卒,赐祭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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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沂,字宗鲁,后改鲁南,号石亭,应天府溧水县人,军籍。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应天府乡试第八名举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联捷壬戌科二甲第九十一名进士。历官南京刑部署郎中,正德九年(1514年)二月升湖广按察司佥事,十三年正月升浙江副使。嘉靖元年(1522年)六月升广东布政司左参政,二年四月升江西按察使,四年四月升福建右布政使,转湖广左布政使,六年九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等处地方,七年四月以病乞回籍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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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鏊(1470年—1548年),字器之,号云心,直隶滁州卫(今安徽滁州市)旗籍扬州府仪真县人。正德戊辰进士。官至贵州按察使。于鏊先世为扬州仪真人,元末迁居至滁州。于鏊在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应天乡试中式第十名举人,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会试二百九十三名,廷试二甲四十三名进士,任户部四川司主事,正德五年(1509年),拜广西道监察御史,不久奉敕督长芦盐法,兼视河道。正德十一年(1516年)升浙江按察司副使,擒大盗汤毛九等。嘉靖元年(1522年)升山东按察使,因为考察被调任贵州按察使,嘉靖四年入京觐见后致仕归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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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文定(1470年—1530年),字时泰,号松月,湖广承宣布政使司荆州府松滋县(今湖北省松滋市西北老城)人,军事将领,同进士出身。伍文定强于骑射,有力气,喜欢议论。弘治十二年(1499年)中进士,授常州府推官,善于决断案件,期间劝魏国公徐与勿佔用民田,退田予民。后因刘瑾接受徐与贿赂,巡抚艾朴等十四人悉数被逮捕,当时伍文定已经升至成都同知,也因此下诏狱,被贬斥为民。刘瑾伏诛,伍文定重新起用,并平定江西姚源、王浩八等民乱,此后升为河南府知府,擒拿张勇、李文简叛乱。因政绩,调任吉安府知府,平定永丰及大茅山叛乱,此后辅佐巡抚王守仁平定桶冈、横水。宁王朱宸濠称兵造反,吉安府官民争相逃亡,是为宁王之乱,伍文定斩杀一个逃亡者后,众人纷纷安定,并迎接赣南巡抚王阳明入城抗敌。此后知府邢珣、徐琏、戴德孺等纷纷前来共同讨伐,伍文定担任大帅。在战场上,伍文定中弹,火烧其须而不动。平定叛乱后,因功最大,升江西按察使。太监张忠、许泰抵达南昌,意图冒功,但王阳明已经俘虏朱宸濠抵达浙江。至此张忠大恨,伍文定反被捆绑,伍文定怒骂张忠是想帮宁王报仇,张忠听到指控颇惊,只好将他放了。之后,伍文定仍然升为广东右布政使,未赴任时,世宗已经嗣位。伍文定于是上疏称张忠自称皇弟、刘晖自称皇子,许泰自称皇帝的副手威武副将军,都是欺君之罪,并请发放朱宸濠赀财,还给江西官署,并释放被张忠、许泰冤枉之人、宁王王府中的宗室兄弟,明世宗对此表示嘉奖并批准。此后论功,升任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嘉靖三年(1524年)讨平海贼董效,后因病请辞。嘉靖六年(年)召为兵部右侍郎,同年冬升任右都御史,掌管都察院事。次年,升任兵部尚书,提督云南、四川、贵州、湖广军,讨伐云南土酋安铨叛乱,并后因尚书方献夫、李承勋诋毁而令致仕。嘉靖九年(1530年)去世。天启初年(1621年)追谥忠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