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庶徵典.日异部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庶徵典

 第二十三卷目录

 日异部汇考六
  金〈太祖天辅四则 太宗天会二则 熙宗天会一则 天眷一则 皇统五则 海陵天德二则 贞元二则 正隆三则 世宗大定十一则 章宗明昌二则 承安二则 泰和五则 卫绍王大安一则 宣宗贞祐三则 兴定三则 元光一则 哀宗正大三则 天兴二则〉
  元〈世祖中统二则 至元十五则 成宗大德五则 武宗至大二则 仁宗皇庆一则 延祐六则 英宗至治二则 泰定帝泰定一则 文宗天历一则 至顺三则 顺帝元统二则 至元五则 至正十七则〉
  明〈太祖吴一则 洪武二十则 惠宗建文一则 成祖永乐十二则 仁宗洪熙一则 宣宗宣德二则 英宗正统十一则 代宗景泰四则 英宗天顺五则 宪宗成化十三则 孝宗弘治七则 武宗正德八则 世宗嘉靖十七则 穆宗隆庆四则 神宗万历十一则 熹宗天启二则 怀宗崇祯五则〉
皇清〈康熙三则〉

庶徵典第二十三卷

日异部汇考六

金太祖天辅三年夏四月丙子朔,日蚀。
《金史·太祖本纪》云云。
四年冬十月戊辰朔,日蚀。
《本纪》云云。
六年春二月庚寅朔,日蚀。
《本纪》云云。
七年秋八月辛巳朔,日蚀。
《本纪》云云。
太宗天会七年三月己卯朔,日中有黑子。九月丙午朔,日蚀。
《本纪》云云。
十三年正月丙午朔,日蚀。
《本纪》云云。
熙宗天会十四年十一月丙寅,日中有黑子,斜角交行。
《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天眷三年七月癸卯朔,日蚀。
《本纪》云云。
皇统三年十二月癸未朔,日蚀。
《本纪》云云。
四年六月辛巳朔,日蚀。
五年六月乙亥朔,日蚀。
八年四月戊子朔,日蚀。
九年三月癸未朔,日蚀。
按以上《本纪》云云。
海陵天德二年正月甲辰,日有晕珥,白虹贯之。十一月丙戌,白虹贯日。
《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三年正月丁酉,白虹贯日。
《本纪》云云。
贞元二年五月癸丑朔,日蚀,避正殿,敕百官勿治事。按《本纪》云云。
三年四月,日无光。五月丁未朔,日有蚀之。
《本纪》:四月丁丑朔,昏雾四塞,日无光,凡十有七日乃霁。五月丁未朔,日蚀。
正隆三年三月辛酉朔,日应蚀不蚀。
《本纪》:三年三月辛酉朔,司天奏日蚀,候之不见。命自今遇日蚀,面奏,不须颁告。
五年八月丙午朔,日蚀。庚午,日中有黑子。
《本纪》:五年八月丙午朔,日有蚀之。 按《志》:日中有黑子,状如人。
六年二月甲辰朔,日有晕珥,戴背。
《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世宗大定二年正月戊辰朔,日蚀。
《本纪》:二年正月戊辰朔,日蚀。伐鼓用币,上彻乐减膳,不视朝。 按《志》:日蚀,伐鼓用币,命寿王京代拜行礼。为制,凡遇日月亏蚀,禁酒、乐、屠宰一日。 按《完颜京传》:京判大宗正事,封寿王。二年正月戊辰朔,日蚀,伐鼓用币,上不视朝,减膳彻乐。诏京代拜行礼。世宗惩创海陵疏忌宗室,加礼京兄弟,情若同生。谓京等曰:朕每见天象变异,辄思政事之阙,寤寐自责不遑。凡事必审思而后行,尤惧独见未能尽善,每令群臣集议,庶几无过举也。
四年六月甲寅朔,日蚀。
《本纪》云云。
七年四月戊辰朔,日蚀。
《本纪》云云。 按《志》:上避正殿、减膳,伐鼓应天门内,百官各于本司庭立,明复乃止。
九年八月甲申朔,日蚀。
《本纪》:九年八月甲申朔,有司奏日蚀,以雨不见,伐鼓用币如常礼。 按《志》:有司奏日当蚀,以雨不见。乃伐鼓于社,用币于应天门内。
十三年五月壬辰朔,日蚀。
十四年十一月甲申朔,日蚀。
按以上《本纪》云云。
十六年三月丙午朔,日蚀。
《本纪》:十六年三月丙午朔,日蚀。是日,万春节,改用明日。
十七年九月丁酉朔,日蚀。
二十三年十一月壬戌朔,日蚀。
二十八年八月甲子朔,日蚀。
按以上《本纪》云云。
二十九年正月,日晕,珥背,白虹贯之,有戟气冠气。二月日蚀,有晕珥,抱气背气,有负气承气。
《本纪》:二十九年正月乙卯,白虹亘天。二月辛酉朔,日有蚀之。乙丑,白虹亘天。 按《志》:正月乙卯己初,日有晕,左右有珥,上有背气两重,其色青赤而厚。复有白虹贯之亘天,其东有戟气长四尺馀,五刻而散。丁巳巳初,日有两珥,上有背气两重,其色青赤而淡。顷之,背气于日上为冠,已而俱散。二月辛酉朔,日蚀。甲子辰刻,日上有重晕两珥,抱而复背,背而复抱,凡三四次。乙丑,日晕两珥,有负气承气,而白虹亘天,左右有戟气。
章宗明昌四年九月,日有抱气戴气,有珥。
《本纪》不载。 按《志》:九月癸未,日上有抱气二,戴气一,俱相连。左右有珥,其色鲜明。
六年三月丙戌朔,日蚀。
《本纪》云云。
承安三年正月己亥朔,日蚀,阴云不见。
五年十一月癸丑朔,日蚀。
泰和二年五月甲辰朔,日蚀。
三年十月戊戌,日将没,赤如赭。
四年三月丁卯,日昏无光。
按以上《本纪》云云。
六年二月壬子朔,日蚀。七月癸巳,日上有背。
《本纪》不载。 按《志》:六年二月壬子朔,日蚀。七月癸巳,申刻,日上有背气一,内赤外青,须臾散。
八年四月癸卯,日晕二重,皆内黄外赤。
《本纪》云云。 按《志》:四月癸卯,巳刻,日晕二重,内黄外赤,移时而散。
卫绍王大安二年十二月辛酉朔,日蚀。
《本纪》云云。〈按《志》作元年。〉
宣宗贞祐二年九月壬戌朔,日蚀。
《本纪》云云。 按《志》:大星皆见。
三年正月壬戌,日有珥冠。二月,日赤。
《本纪》:三年二月丁巳,日赤如血。 按《志》:正月壬戌,日有左右珥,上有冠气,移刻散。二月丁巳,日初出赤如血,将没复然。
四年二月甲申朔,日蚀。闰七月壬午朔,日蚀。
兴定元年七月丙子朔,日蚀。
二年七月庚午朔,日蚀。
按以上《本纪》云云。
五年四月,日晕。五月甲申朔,日蚀。
《本纪》:五年五月甲申朔,日蚀。 按《志》:四月丙子,日正午,有黄晕四匝,其色鲜明。五月甲申朔,日蚀。
元光二年五月,日晕有背气。九月庚子朔,日蚀。
《本纪》:二年九月庚子朔,日蚀。 按《志》:二年五月辛未,日晕不匝而有背气。
哀宗正大四年,日有白虹贯之。
《本纪》:四年十一月乙未未时,日上有二白虹贯之。
《志》:四年十一月乙未,日上有虹,背而向外者二,

约长丈馀,两旁俱有白虹贯之。
五年十二月庚子朔,日蚀。
《本纪》云云。
八年三月,日失色,有气如日相凌。
《本纪》不载。 按《志》:三月庚戌酉正,日忽白而失色,乍明乍暗,左右有气似日而无光,与日相凌,而日光四出摇荡至没。
天兴元年正月壬午朔,日有两珥。
《本纪》云云。
三年正月,日赤无光。
《本纪》不载。 按《志》:三年正月己酉,日大赤无光。是日,蔡城陷,金亡。

世祖中统二年三月壬戌朔,日有蚀之。
三年十一月辛丑,日有背气重晕三珥。
至元二年正月辛未朔,日有蚀之。
四年五月丁亥朔,日有蚀之。
五年十月戊寅朔,日有蚀之。
七年三月庚子朔,日有蚀之。
八年八月壬辰朔,日有蚀之。九年八月丙戌朔,日有蚀之。
十二年六月庚子朔,日有蚀之。
十四年十月丙辰朔,日有蚀之。
十九年六月己丑朔,日有蚀之。七月戊午朔,日有蚀之。
二十四年七月癸丑,日晕连环,白虹贯之。十月戊午朔,日有蚀之。
二十六年三月庚辰朔,日有蚀之。
二十七年八月辛未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云云。
二十八年闰七月,白虹贯日,有如日二在云影中。按《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元二十八年闰七月乙丑,冀宁文水县有白虹贯日,自东北直绕西南,云影中似日非日,如镜者二,色青白,踰时方没。
二十九年正月甲午朔,日有蚀之,有珥有抱。
《本纪》:以日蚀免朝贺。 按《天文志》:正月甲午朔,日有蚀之。有物渐侵入日中,不能既,日体如金环然,左右有珥,上有抱气。
三十一年,成宗即位。六月庚辰朔,日蚀。
《成宗本纪》云云。
成宗大德三年八月己酉朔,日蚀。
四年二月丁未朔,日蚀。
按以上《本纪》云云。
六年六月癸亥朔,日蚀。
《本纪》:六年六月癸亥朔,日蚀。太史院失于推筴,诏中书议罪以闻。
七年闰五月戊年朔,日蚀。
八年五月癸未朔,日蚀。
按以上《本纪》云云。
武宗至大二年正月丁亥,白虹贯日。八月甲寅,白虹贯日。
《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四年正月,仁宗即位,日赤。
《仁宗本纪》:四年正月壬辰,日赤如赭。
仁宗皇庆元年六月乙丑朔,日有蚀之。
《本纪》云云。
延祐元年三月己亥,白晕亘天,连环贯日。
二年四月戊寅朔,日有蚀之。五月甲戌,日赤如赭。乙亥,亦如之。九月甲寅,日赤如赭。戊午,亦如之。
三年五月戊申,日赤如赭。
五年二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六年二月丁亥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云云。
七年正月辛巳朔,日有蚀之。三月乙未,日有晕若连环然。
《本纪》:七年春正月辛巳朔,日有蚀之。帝斋居损膳,辍朝贺。壬午,御史台臣言:比赐不儿罕丁山场、完者不花海舶税,会计其钞,皆数十万锭,诸王军民贫乏者,所赐未尝若是,苟不撙节,渐致帑藏虚竭,民益困矣。中书省臣进曰:台臣所言良是,若非振理朝纲,法度愈坏。臣等乞赐罢黜,选任贤者。帝曰:卿等不必言,其各共乃事。
英宗至治元年三月,交晕贯日。六月癸卯朔,日蚀。
《本纪》:元年六月癸卯朔,日有蚀之。 按《志》:元年三月己丑,交晕如连环贯日。
二年十一月甲午朔,日有蚀之。
《本纪》:御史李端言:近者京师地震,日月薄蚀,皆臣下失职所致。帝自责曰:是朕思虑不及致然。因敕群臣亦当修饬,以谨天戒。
泰定帝泰定四年二月辛卯,白虹贯日。九月丙申朔,日蚀。
《本纪》云云。
文宗天历二年七月丙辰朔,日有蚀之。
《本纪》云云。
至顺元年九月癸巳,白虹贯日。
二年正月己酉,白虹贯日。八月甲辰朔,日有蚀之。十一月壬申朔,日有蚀之。
三年五月丁酉,白虹并日出,长竟天。
按以上《本纪》云云。
顺帝元统元年三月,日赤。
《本纪》不载。 按《志》:三月癸巳,日赤如赭。闰三月丙申、癸丑、甲寅,皆如之。
二年四月戊午朔,日有蚀之。
《本纪》云云。
至元元年十二月戊午,日赤如赭。闰十二月丁亥、戊子、己丑,皆如之。
《本纪》云云。
二年二月、三月、四月,日赤。八月甲戌朔,日有蚀之。按《本纪》云云。 按《志》:二月壬辰,日赤如赭。乙未、丙申,亦如之。三月庚申、壬戌、癸亥,四月丁丑,皆如之。八月甲戌朔,日有蚀之。十二月甲戌,日赤如赭。三年正月,日晕,珥白虹贯之。二月壬申朔,日有蚀之。八月,日晕珥。十月,日赤。
《本纪》云云。 按《志》:正月丁巳,日有交晕,左右珥上有白虹贯之。二月壬申朔,日有蚀之。八月癸未,日有交晕,左右珥上有白虹贯之。十月癸酉,日赤如赭。四年八月癸亥朔,日有蚀之。闰八月、九月,日赤。按《本纪》云云。 按《志》:闰八月戊戌,日赤如赭。己亥、壬寅,亦如之。九月庚寅,皆如之。
五年正月,日有晕珥,白虹贯之。二月、三月、四月,并日赤。
《本纪》不载。 按《志》:正月丙寅,日有交晕,左右珥上有白虹贯之。二月辛亥,日赤如赭。三月庚申、辛酉,四月丁未,皆如之。
至正元年三月壬申,日赤如赭。
《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三年四月丙申朔,日有蚀之。
四年九月丁亥朔,日有蚀之。
六年二月庚戌朔,日有蚀之。
七年正月甲辰朔,日有蚀之。
八年七月丙申朔,日有蚀之。
九年十一月戊午朔,日有蚀之。
十年十一月壬子朔,日有蚀之。
十三年九月乙丑朔,日有蚀之。
十四年三月癸亥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云云。
十五年二月丙子,日赤如赭。
《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十六年三月,有两日相荡。
《本纪》云云。
十七年正月朔,日蚀。七月,日晕。
《本纪》:十七年正月丙子朔,日有蚀之。 按《志》:十七年七月己丑,日有交晕,连环贯之。
十八年六月戊辰朔,日有蚀之。十二月乙丑朔,日有蚀之。
《本纪》:十八年十二月乙丑朔,日有蚀之。 按《志》:十八年六月戊辰朔,日有蚀之。
二十年五月丁亥朔,日有蚀之。
《本纪》云云。
二十一年四月辛巳朔,日有蚀之。
《本纪》云云。
二十四年八月壬辰朔,日有蚀之。
《本纪》云云。

太祖吴元年六月,日有蚀之。十二月,日有蚀之。
《明昭代典则》云云。
洪武元年五月,日蚀。七月,白虹贯日。
《明昭代典则》:洪武元年七月壬戌,白虹贯日。己丑,白虹复贯日。
《续文献通考》:洪武元年五月庚午朔,日蚀。
二年五月甲午朔,日蚀。
《大政纪》云云。
三年,日中有黑子。
《明昭代典则》:洪武三年十二月壬午,上以正月至是月,日中屡有黑子。诏廷臣言得失。《起居注》万镒言:日者,阳之精也。至阳之中而有黑子焉,是阴之奸乎。阳也,其在人事德为阳。刑为阴,君子为阳,小人为阴,刑胜乎德,小人胜乎君子。臣请凡臣民有罪,法当死者,皆三覆奏,毋辄置之刑,小人而奸君子之位者,黜之庶乎。天象可感也。吏部尚书郎本忠言日者,君之象也。在陛下修德以禳之。君德既修,则天变自消。昔宋景公一言之善,荧惑犹为之退舍。况陛下以天锡之资,诚能益加修省,何天变之不可回哉。且河南中原之士,隐于山林者,宜访求之仕,于朝者,自能加其官或不能者加黜罚焉。天之仁爱人君,监视告戒,无所不在。则人君体天心而施之于政者,亦当无所不用其情也。诗曰:明明在上,赫赫在下。天人感应之机如此,愿陛下毋忽。上皆嘉纳其言。
四年九月庚戌朔,日蚀。
《大政纪》云云。
七年二月丁酉朔,日蚀。
《大政纪》云云。
八年,日上有青气。
《续文献通考》:洪武八年四月甲寅,钦天监言:日上有青气,在赵分恒山之北,辽东之地,遂遣使往北边,谕传有德并定辽等处,都指挥使司训练戍兵,严饬守备。
九年秋七月癸丑朔,日蚀。
《大政纪》云云。
十年,日蚀。
《大政纪》:洪武十年十二月乙巳朔,日蚀。
《续文献通考》:洪武十年十月乙亥朔,日蚀,白虹贯日。
十一年十二月乙巳朔,日蚀。
《大政纪》云云。
十二年,日交晕。
《续文献通考》:洪武十二年夏四月庚申,日交晕。上敕李文忠,沐英等。日交晕在秦分,主有战𩰚之事。己未,太白见东方,至于甲子,顺行而西,西征大利,宜追击番寇。
十四年冬十月壬子朔,日蚀。
《大政纪》云云。
十六年春正月戊申,白虹贯日。秋八月壬申朔,日蚀。按《续文献通考》云云。
十九年春三月,白虹贯日。冬十二月癸未朔,日蚀。按《续文献通考》云云。
二十一年五月甲戌朔,日蚀。
《大政纪》云云。
二十二年秋九月丙寅朔,日蚀。冬十二月,白虹贯日。按《续文献通考》云云。
二十三年九月庚寅朔,日蚀。
《大政纪》云云。
二十四年三月戊子朔,日蚀。
《大政纪》云云。
二十六年秋七月,日蚀,初定救护仪。
《大政纪》:洪武二十六年秋七月甲辰朔,日蚀。按《明会典》:洪武二十六年,礼部定日蚀救护仪前期结䌽于礼部仪门及正堂,设香案于露台上,向日,设金鼓于仪门内,两傍设乐人于露台下,设各官拜位于露台,上下俱向日立,至期钦天监官报日初蚀,百官具朝服,典仪唱班齐赞礼唱鞠躬乐作,四拜兴平身,乐止跪,执事捧鼓诣班首前,班首击鼓三声,众鼓齐鸣,候钦天监官报复圆,赞礼唱鞠躬乐作,四拜平身,乐止礼毕。
三十年五月壬子朔,日蚀。
《大政纪》云云。
三十一年,皇太孙于闰五月十六日即皇帝位。六月,日赤无光。
《逊国正气纪》云云。
《续文献通考》:建文元年,太史奏日赤无光,时教谕程济上言:北兵将起,应在明年。上以为妄,囚之。
惠宗建文二年三月丙寅朔,日蚀。
《大政纪》云云。
成祖永乐元年正月,日当蚀不蚀。
《大政纪》:永乐元年正月丙戌,礼部尚书李至刚奏日当蚀不蚀,请率百官贺,上却之,上曰:王者,能修德行政,任贤去邪,然后日月当蚀不蚀,适以阴雨不见,岂果不蚀耶。勿贺。
四年六月,日蚀。
《明通纪》:永乐四年六月己未朔,日有蚀之。是日,阴云不见。礼部尚书郑赐等言此圣德所感,召请率百官表贺,不许。
五年冬十月辛巳朔,日有蚀之。
《明昭代典则》云云。
六年夏四月己卯朔,日蚀。冬十月乙亥朔,日蚀。按《大政纪》云云。
十一年正旦,日蚀,罢朝贺,宴会礼。
《明通纪》:永乐十一年正月朔,日有蚀之。诏免贺及宴。先是鸿胪寺奏习正旦贺仪上召礼部翰林官问曰:正旦日蚀,百官贺礼,可行乎。尚书吕震对曰:日蚀与朝贺之时,先后不相妨。侍郎仪智曰:终是同日免贺为当。杨士奇曰:日蚀,天变之大者。前代元正日蚀,多不受贺。宋仁宗时元旦日蚀,富弼请罢宴乐,吕夷简不从弼曰:万一契丹行之,为中国羞。后有自契丹回者,言虏是日罢宴,仁宗深悔,今免贺试当。从之。十二年春正月丙子朔,日蚀,免朝贺。六月丙寅朔,日蚀。十一月甲午朔,日蚀。
《大政纪》云云。
十四年五月壬辰朔,日有蚀之。
《明昭代典则》云云。
十五年夏四月丁巳朔,日蚀。冬十月癸未朔,日又蚀。按《续文献通考》云云。
十八年八月丁巳朔,日蚀。
《大政纪》云云。
十九年八月辛卯朔,日有蚀之。
《明昭代典则》云云。
二十年春正月己未朔,日蚀。
《大政纪》云云。
二十一年夏六月庚戌朔,日蚀。
《续文献通考》云云。
仁宗洪熙元年六月,皇太子即皇帝位。冬十月丙寅朔,日有蚀之。
《明昭代典则》云云。
宣宗宣德五年秋八月,日蚀。
《续文献通考》:宣宗宣德五年秋八月己巳朔,日当蚀,阴云蔽之。礼部尚书胡濙奏请称贺,不许。因降敕曰:古之人君所谨者,莫大乎天戒。日蚀又天戒之大者,惟能修德行政,用贤去奸,而后当蚀不蚀,今以阴云不见,得非朕昧于省过而然与。况离明照四方,阴云所蔽有限,京师不见,四方必有见者,此之不蚀天可欺与。其止勿贺。
七年春正月辛酉朔,日蚀。
《续文献通考》云云。
英宗正统元年秋九月,白虹贯日。
《续文献通考》云云。
四年八月丙子朔,日蚀。
五年春正月甲辰朔,日蚀。
六年春正月己亥朔,日蚀。秋七月丙申朔,日蚀。七年六月庚寅朔,日蚀。
八年六月甲申朔,日蚀。十一月壬子朔,日蚀。
九年十月丙午朔,日蚀。
十年夏四月壬子朔,日蚀。
十一年夏四月癸亥朔,日蚀。
十二年八月〈日干阙〉朔,日蚀。
十三年二月〈日干阙〉朔,日蚀。
按以上俱《大政纪》云云。
代宗景泰二年六月〈日干阙〉朔,日蚀。
三年十一月己未朔,日蚀。
五年夏四月〈日干阙〉朔,日蚀。
六年夏四月〈日干阙〉朔,日蚀。
按以上俱《大政纪》云云。
英宗天顺二年春二月〈日干阙〉朔,日蚀。
三年十月,日晕数重。
四年七月乙亥朔,日蚀。
五年九月〈日干阙〉朔,日蚀。
七年五月己丑朔,日蚀。
按以上俱《续文献通考》云云。
宪宗成化二年正月甲辰朔,日晕及珥背。
《续文献通考》:是日辰时,日晕及左右珥,背气,赤黄色鲜明。
三年二月丁酉朔,日蚀,既。
《大政纪》云云。
四年春二月壬辰朔,日蚀。十二月丁亥朔,日又蚀。按《续文献通考》云云。
五年六月癸丑朔,日蚀。
六年六月戊申朔,日蚀。
九年夏四月辛酉朔,日蚀。
十年九月癸丑朔,日蚀。〈按《明昭代典则》作癸酉。〉按以上俱《大政纪》云云。
十一年六月,日生珥。九月,日蚀。
《明昭代典则》:成化十一年六月己酉卯刻,日生左右珥,重晕背气,皆赤青色。九月丁未朔,日有蚀之。十二年二月乙亥朔,日蚀。
十八年五月己巳朔,日蚀。
二十年九月乙酉朔,日蚀。
按以上俱《大政纪》云云。
二十一年八月乙卯朔,日有蚀之。
二十二年二月丁酉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俱《明昭代典则》云云。
孝宗弘治元年六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二年十二月甲申朔,日有蚀之。
七年三月己卯朔,日有蚀之。
八年三月乙酉朔,日有蚀之。
十三年五月甲寅朔,日有蚀之。
十四年九月丙子朔,日有蚀之。
十五年夏五月庚午朔,日有蚀之。九月庚子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俱《明昭代典则》云云。
武宗正德元年春三月乙亥朔,日蚀。
《续文献通考》云云。
二年三月乙亥朔,日蚀。
《大政纪》云云。
六年夏五月,南昌见日有红白晕,中浮黑气,有顷始散。
《江西通志》云云。
九年八月辛卯朔,日蚀。
十年十二月癸丑朔,日蚀。
十二年六月己巳朔,日蚀。
十三年五月己亥朔,日蚀。
十五年三月癸丑朔,日蚀。
按以上俱《大政纪》云云。
世宗嘉靖四年冬十二月乙卯朔,日蚀。
五年夏五月癸未朔,日蚀。
按以上俱《续文献通考》云云。六年五月,日蚀。
《续文献通考》:嘉靖六年夏五月丁丑朔,日蚀,既。按《云南通志》:嘉靖六年,武定日晕两重,傍有黑云如蛟。时土司凤朝文叛,人民死者不可胜计。
七年夏五月辛未朔,日蚀。
《续文献通考》云云。
八年冬十月,日有蚀之。
《明外史·邵经邦传》:经邦进员外郎。嘉靖八年冬十月,日有蚀之。经邦时官刑部,上疏曰:兹者正阳之月,有日蚀之异。质诸《小雅十月》之篇,变象悬符。说《诗》者谓阴壮之甚,由不用善人,而其咎专归皇父。然则今之调和燮理者,得无有皇父其人乎。迩陛下纳陆粲言,命张璁、桂萼致仕。寻以璁议礼有功,复召辅政。人言籍籍,陛下莫之恤也。乃天变若此,安可勿畏。夫议礼与临政不同。议礼贵当,临政贵公。正皇考之徽称,以明父子之伦,礼之当也。虽排众论,任独见,而不以为偏。若夫用人行政,则当别辨忠邪,审量才力,与天下之人共用之,乃为公耳。今陛下以璁议礼有功,不察其人,不揆其才,而加之大任,似私议礼之臣也。私议礼之臣,是不以所议者为公礼也。夫礼惟至公,乃可万世不易。设近于私,则固可守也,亦可变也。可成也,亦可毁也。陛下果以尊亲之典为至当,而欲子孙世世守之乎。则莫若于诸臣之进退,一付诸至公,优其赉予,全其终始,以答其议礼之功,而博求海内硕德重望之贤,以弼成正大光明之业,则人心定,天道顺,俾万年之后,庙号世宗,子孙百世不迁,顾不伟与。如徒加以非分之任,使之履盈蹈满,犯天人之怒,亦非璁等福也。帝大怨,立下镇抚司拷讯。狱上,请送法司拟罪。帝曰:此非常犯,不必下法司。遂谪戍福建镇海卫。〈按《续文献通考》作十二月。〉
十九年三月日蚀七月,日蚀,既。
《续文献通考》:嘉靖十九年春三月癸巳朔,日蚀。是年,礼部以测候不蚀闻,世宗大悦。
《山西通志》:嘉靖十九年七月朔,日蚀,既,昼晦,星见。二十一年秋七月己酉朔,日有蚀之。
《续文献通考》:七月,上敕曰:天心下眷,累及太阳,臣子欺君父,外阴欺内阳之象也。夏言以臣欺君,罪不下郭勋。姑念供事久劳特宥死去用承天戒台谏为朝廷耳目而结合欺妄,命吏部考劾以闻时劾去台谏七十三人夺级外补有差。
二十二年春正月丙午朔,日蚀。
《续文献通考》云云。
二十四年六月日蚀十二月,日轮外有黑气。
《续文献通考》:嘉靖二十四年夏六月壬辰朔,日蚀。十二月自二十二日至二十六日,日轮外有黑气如盘,与日光摩荡。
《山西通志》:嘉靖二十四年春正月,沁州双环围日。二十五年十二月,禄丰见红霞,围日者三。
《云南通志》云云。
二十七年春三月〈日干阙〉朔,日蚀。
二十八年春三月辛未朔,日蚀。
按以上《续文献通考》云云。
三十二年正月戊寅朔,日蚀。
《明外史·沈束传》:世宗二十九年,孝烈皇后大祥。欲预祧仁宗,祔后太庙,下廷议。尚书徐阶以为非礼,礼科给事中杨思忠力赞阶议,帝竟祧仁宗。阶故得帝眷,独衔思忠。每当迁,辄报罢。逾三年,正旦日蚀,阴云不见,六科合疏贺。帝摘疏中语,诘为不成文,曰:思忠怀欺,不臣久矣。杖百,斥为民,馀皆夺俸。 按《赵锦传》:锦授南京御史。嘉靖三十二年元旦,日蚀。锦以为权奸乱政之应,驰疏劾严嵩罪。其略曰:臣伏见日蚀元旦,变异非常。又山东、徐、淮仍岁大水,四方频地震,灾不虚生。昔太祖高皇帝罢丞相,散其权于诸司,为后世虑至深远也。今之内阁,无宰相之名,而有其实,非高皇帝本意。顷夏言以贪暴之资,恣睢其间。今大学士嵩又以佞奸之雄,继之怙宠张威,窃权纵欲,事无钜细,罔不自专。人有违忤,必中以祸,有司望风惕息。天下事未闻朝廷,先以闻政府。白事之官,班候于其门;请求之赂,辐辏于其室。铨司黜陟,本兵用舍,莫不承意指。边臣失事,率朘削军资纳赇嵩所,无功可以受赏,有罪可以逭诛。至宗藩勋戚之袭封,文武大臣之赠谥,其迟速予夺,一视赂之厚薄。以至希宠干进之徒,妄自贬损。称号不伦,廉耻扫地,有臣所不忍言者。陛下天纵圣神,乾纲独运,自以予夺由宸断,题覆在诸司,阁臣拟旨取裁而已。诸司奏稿,并承命于嵩,陛下安得知之。今言诛,而嵩得播恶者,言刚暴而疏浅,恶易见,嵩柔佞而机深,恶难知也。嵩窥伺逢迎之巧,似乎忠勤,谄谀侧媚之态,似乎恭顺。引植私人,布列要地,伺诸臣之动静,而先发以制之,故败露者少。厚赂左右亲信之人,凡陛下动静意向,无不先得,故称旨者多。或伺圣意所注,因而行之以成其私;或乘事机所会,从而鼓之以肆其毒。使陛下思之,则其端本发于朝廷;使天下指之,则其事不由于政府。幸而洞察于圣心,则诸司代嵩受其罚;不幸而遂传于后世,则陛下代嵩受其訾。陛下岂诚以嵩为贤邪。自嵩辅政以来,惟恩怨是酬,惟货贿是敛。群臣惮阴中之祸,而忠言不敢直陈;四方习贪墨之风,而闾阎日以愁困。顷自庚戌之后,外寇陆梁。陛下尝募天下之武勇以足兵,竭天下之财力以给饷,搜天下之遗逸以任将,行不次之赏,施莫测之威,以风示内外矣。而封疆之臣卒未有为陛下宽宵旰忧者。盖缘权臣行私,将吏风靡,以掊克为务,以营竞为能。致朝廷之上,用者不贤,贤者不用;赏不当功,罚不当罪。陛下欲志太平,则群臣不足承德于左右;欲遏戎寇,则将士不足禦侮于边疆。财用已竭,而外患未见底宁;民困已极,而内变又虞将作。陛下躬秉至圣,忧勤万几,三十二年于兹矣,而天下之势其危如此,非嵩之奸邪,何以致之。臣愿陛下观上天垂象,察祖宗立法之微,念权柄之不可使移,思纪纲之不可使乱,立斥罢嵩,以应天变,则朝廷清明,法纪振饬。寇戎虽横,臣知其不足平矣。当是时,杨继盛以劾嵩得重谴,帝方蓄怒以待言者。周冕争冒功事亦下狱,而锦疏适至。帝震怒,手批其上,谓锦欺天谤君,遣使逮治,复慰谕嵩备至。于是锦万里就徵,屡堕楹车,濒死者数矣。既至,下诏狱拷讯,四十,斥为民。
《续文献通考》:三十二年春正月戊寅朔,日蚀。是月,御史赵锦徐栻上言修内治锦削籍。
三十四年十二月晦,日光暗有日影,百千摩荡而散。按《续文献通考》: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晦,日白光忽暗,青黑紫色日影如盘,数十相摩,视久则百千,飞荡满天,向西北而散。
四十年春二月辛卯朔,日蚀。五月,日光相荡。
《续文献通考》:是年,历官推步申酉间当日蚀阴云不见阁臣严嵩曰:日虽有云,而申酉时日色不加晦,是不蚀也。请举大谢礼,从之。
《明外史·吴山传》:嘉靖四十年二月朔,日当蚀,微阴。历官言:日蚀不见,即同不蚀。帝以为天眷,喜甚。嵩趣部急上贺,侍郎袁炜亦为言。山仰首曰:日方亏,将谁欺耶。仍救护如常仪。帝大怒,山引罪。帝谓山守礼无罪,而责礼科对状。给事中李东华等震惧,劾山,请与同罪。帝乃责山卖直沽名,停东华俸。嵩言罪在部臣。帝乃贳东华等,命姑释山罪。吏科梁梦龙等见帝怒山甚,又恶专劾山,乃并吏部尚书吴鹏劾之。诏鹏致仕,山冠带閒住。时皆惜山而深快鹏之去。
《江西通志》:嘉靖四十年五月,抚州见日光相荡。四十二年,日变色。
《广西通志》:嘉靖四十二年冬十月,灵州日未出,地浮白光既出,见青轮高一丈,复常明。
四十五年,日𩰚。按《湖广通志》:嘉靖四十五年八月,华容县西忽天开,日𩰚。
穆宗隆庆三年春正月,日蚀。
《续文献通考》:隆庆三年春正月朔,日蚀。
《明外史·高拱传》:殷士儋隆庆元年擢侍读学士。明年春,拜礼部尚书。其明年正月朔望,日月俱蚀。士儋疏请布德、缓刑、纳谏、节用,饬内外臣工讲求民瘼。报闻。
四年春正月,日蚀。
《续文献通考》:隆庆四年春正月朔,日蚀。礼部奏请免朝,上避殿减膳,修省三日。
《明外史·陈吾德传》:隆庆三年,擢工科给事中。明年正月朔,日有蚀之,已而月复蚀。吾德言:岁首日月并蚀,天之大灾,陛下宜屏斥一切玩好,应天以实。诏遣中官督织造,吾德偕同官严用和切谏,报闻。
五年,日晕珥,有白虹戟气。
《续文献通考》:隆庆五年三月辛巳,日晕有珥,白虹亘天,左右戟气俱苍白。
六年六月,日蚀。
《明会典》:隆庆六年,大丧方成服遇日蚀,百官先行哭临后赴礼部,青素衣黑角带向日行四拜礼,不用鼓乐。
《续文献通考》:隆庆六年六月乙卯朔,日蚀。
神宗万历元年四月朔,日蚀,既,昼晦。
《江西通志》云云。
三年,日蚀,星见。
《续文献通考》:万历三年夏四月朔,日蚀。未刻晦,诸星照曜,至申刻渐明。
八年二月朔,日蚀。
《广东通志》云云。
十一年十一月朔,日蚀。
十八年秋七月朔,日蚀。
二十一年冬十月朔,日蚀二分。按以上俱《续文献通考》云云。
二十二年春正月,两日相荡。夏四月,日蚀。
《续文献通考》:万历二十二年夏四月朔,日蚀。按《四川通志》:万历二十二年春正月,綦江见日下复有一日相荡,数日乃止。
二十四年闰八月朔,日蚀。
《续文献通考》云云。
二十五年夏六月,日蚀,复圆晕珥。
《山西通志》云云。
二十六年六月,日晕。
《山西通志》:万历二十六年六月,沁源日晕。是月初二午刻,日周围有红、白、绿色,移时乃散。
三十一年,日蚀。
《明外史·郭正域传》:万历三十一年夏,庙享,会日蚀,正域言:《礼》,当祭日蚀,牲未杀,则废。朔旦宜专救日,诘朝享庙。从之。
四十五年,日中黑子摩荡。
《湖广通志》云云。
熹宗天启元年,日晕。
《河南通志》:天启元年九月,裕州日生晕,日边有五环,少顷,有黑蛇形在日中,良久不见。
四年,日晕珥。
《山东通志》:天启四年正月朔至初三日,日晕环抱二珥,一珥抱日,一珥背日,有赤白气相射。十二日申时,晕四围,如银光荡漾,又紫赤光上下旋绕。
《江西通志》:天启四年正月二十八日,日漾,初赤,既白如月。
怀宗崇祯二年夏五月初一日,日蚀。
《广东通志》云云。
四年辛未,日出如血,至巳乃有光。
《山东通志》云云。
七年三月朔,日蚀,昼晦。
《陕西通志》云云。
十年正月,日光摩荡。十月,日蚀。
《湖广通志》:崇祯十年正月,日光摩荡。
《江西通志》:崇祯十年十月,日蚀,昼晦二时。
十三年二月,日变色。十月,日蚀。
《山东通志》:崇祯十三年二月丙辰,益都日出如血。按《山西通志》:崇祯十三年春二月,襄垣日赤如血。初四午时,照耀俱成赤色。
《河南通志》:崇祯十三年六月,日躔柳六度,日傍有紫气。钦天监占主有叛将献城,在周分,洛阳周分也,次年果有王兵献城之祸。
《广东通志》:崇祯十三年冬十月辛卯朔,日有蚀之。新会昼晦。

皇清

康熙二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上谕大学士勒德洪、明珠、王熙、吴正治、宋德宜,学士
麻尔图、牛钮禅布、吴兴祖、王起元、徐乾学、韩菼:今月朔日蚀,十六日月蚀,且比日积阴无雪,朕思天象,稍有愆违即当儆戒修省,或施行政事,有未当欤或下有冤抑,未得伸欤,尔等传谕九卿詹事科道,详议以闻。
康熙二十七年
三月二十三日

上谕内阁:今时略旱矣。而钦天监所上章四月朔,日
蚀甚,应行应革之事,当何如耶。九卿詹事掌印不掌印科道,官集议焉,朕面见,令奏之。
康熙三十年
十一月二十四日

上谕礼部:自昔帝王敬天勤政,凡遇垂象示儆,必实
修人事以答天戒,顷钦天监奏推算日蚀,当在康熙三十一年正月朔日,夫日蚀,为天象之变,且又见于岁首,朕兢惕靡宁,力图修省,惟大小诸臣务精白乃心,各尽职业,以称朕钦承昭格至意。其元旦行礼筵宴,著停止,尔部即遵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