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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神部
洞玄部
太玄部
》:元年三月,敕今年钱徽下进士及第郑朗等一十四人,宜令中书舍人王起、主客郎中知制诰白居易等重试以闻。 四月丁丑,
诏:国家设文学之科,本求才实,苟容侥倖,则异至公。访闻近日浮薄之徒,扇为朋党,谓之关节,干扰主司,每
所,考毕然后参校得失,不合格者,须至覆场方落。谕馆阁、台省官,有请属举人者密以闻,隐匿不告者论罪。 咸平四年四月辛未,
御试制科举人。八月己酉,御试制科举人。
按《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咸平五年,亲试举人。
按《宋史
二十二日二十三日背书,二十四日复讲,二十五日会讲,二十六日背书,二十七日二十八日复讲,二十九日背书, 三十日
复讲。定官吏师生会馔三月至十月终,日食三餐每人日支米一升。十一月至次年二月终,日食二餐每人支米八合五
按《晋书·成帝本纪》云云。

宣帝太建十四年,后主即位,诏优遣任子还乡。
按《陈书·后主本纪》: 太建十四年夏四月癸卯,
诏曰:中岁克定淮、泗,爰涉青、徐,彼土酋豪,并输罄诚款,分遣亲戚,以为质任。今旧土沦陷,复成异域,南
失者,其人加禁锢,年月多少,随部议制。
文帝元嘉十二年,敕内外荐举依方铨用。
按《宋书·文帝本纪》: 元嘉十二年夏四月丙辰,
诏曰:周宗以宁,实由多士;汉室之隆,亦资得人。朕寤寐乐贤,为日已久,而俊哲难阶,明扬莫效。用令遗才在
校尉以下在本县及去家百里内领者,不给。其田亦借民佃植,至秋冬受数而已。诸职分陆田限三月三十日,稻田限 四月三十日,
以前上者并入后人,以后上者入前人。其麦田以九月三十日为限。各前人自耕未种,后人酬其功直;已自种者,准
当自朕始。尚食每日所进御膳,宜各减一半,应宫内人等,每月惟供给粮米一千五百石,其飞龙厩马,从今已后, 至四月三十日,
并减半料。京兆尹应科徵诸色名目,一切并停。如有能减有均无,赒救贫乏者,当授以官秩。
贞元四年,诏:水
拒之则不可,听之则难信。故太宗淳化二年正月丁酉,诏荆湖、江淮、二浙、四川、岭南管内州县,诉水旱,夏以 四月三十日,
秋以八月三十日为限。自此遂为定制。
淳化三年六月辛卯,置常平仓。
按《宋史·太宗本纪》云云。 按《食
,赈水达达地贫民。
至元二十一年,诏发储粮赈告饥民户。又和籴于上都立常平仓。
按《元史·世祖本纪》: 二十一年夏四月戊申,
火儿忽等所部民户告饥,帝曰:饥民不救,储粮何为。发万石赈之。冬十月戊辰,立常平仓,以五十万石价钞给之
毋令见户包纳差税;被灾百姓,内郡免差税一年,江淮免夏税。二月戊午,赈真定路饥民粮万石,搭搭境六千石。 夏四月壬午,
诏中都创皇城角楼。中书省臣言:今农事正殷,蝗蝝遍野,百姓艰食,乞依前旨罢其役。帝曰:皇城若无角楼,何
各减一半。宫人等每月惟供给粮米一千五百石,其馀悉皆停省。年食支酒料,宜减五百石。飞龙厩马,从今已后, 至四月三十日,
已前并减半。料京兆府百姓应差科徵配,及和市和籴,等诸色名目。事无大小,一切并停。公私债负,容待蚕麦。
十六年二月己亥,车驾陆道幸丹徒,谒京陵。三月丁巳,诏复丹徒县侨旧今岁租布之半。行所经县,蠲田租之半。 乙丑,
申南北沛下邳三郡复。元嘉二十八年,蠲复流寓江淮者税调。
按《宋书·文帝本纪》:二十八年二月丙辰,索虏
赋。
按《宋史·高宗本纪》:三十一年春正月丁亥,免湖州增丁所输绢。辛卯,诏江、浙官民户均输和市絁帛。 夏四月壬申,
权减荆南上供钱银绢丝米之半。秋七月癸巳,诏:四川财赋,自当专任总领所。如遇警急,调发不及申奏,则令宣
戊子,吴越王遣使来贡。二月己亥,奚王劳骨宁率六节度使朝贡。壬寅,女直来贡。夏四月丙辰,晋遣使进茶药。 乙丑,
南唐进白龟。五月庚辰,晋遣使进弓矢。八月庚子,阻卜来贡。乙巳,阻卜、黑车子室韦、赁烈等国来贡。甲寅, ……来贡。
按《辽史·太宗本纪》:四年春正月丙子,南唐遣使来贡。二月甲辰,晋遣使进香药。丙子,铁骊来贡。 己未,
晋遣杨彦询来贡。三月癸酉,晋以许祀南郊,遣使来谢,进黄金十镒。夏四月己卯,晋遣使进樱桃。秋七月壬申,
百斤。辛未,相吾荅儿遣使进缅国所贡珍珠、珊瑚、异䌽及七宝束带。己卯,马八儿国遣使贡珍珠、异宝、缣段。 夏四月戊申,
江头城,进童男女八十人,并银器币帛。闰五月甲辰,安南国王世子陈日烜遣其中大夫陈谦甫贡玉杯、金瓶、珠绦
火者、蜜剌里等言,以钞万锭为市于别十八里及河西、上都。以火者赤依旧扬州盐运使,岁市盐八十万石以赎过。 戊申,
籍江南盐徒军,藏匿者有罪。九月甲申,并市舶入盐运司,立福建等处盐课市舶都转运司。十二月甲辰,立常平盐
者,杖而离之。
按《金史·太祖本纪》云云。
太宗天会五年,诏同姓为婚者离之。
按《金史·太宗本纪》: 天会五年四月己丑,
诏曰:合苏馆诸部与新附人民,其在降附之后同姓为婚者,离之。天会八年,禁继父继母之男女嫁娶。
按《金史
皇太子穆妃以去年七月薨,其年闰九月。未审当月数闰。为应以闰附正月。若用月数数闰者,南郡王兄弟便应以此 四月晦
小祥,至于祥月不为有疑不。左仆射王俭议:三百六旬,尚书明义,文公纳币,春秋致讥。《谷梁》云积分而成月
止。停嫁娶六十日。在外文武百官,闻丧易服于公署,发哀。次日成服,行礼。停大小祀事,及乐十三日,停嫁娶 三十日。
是年,上以皇太子新薨,欲停祭祀,而时享在迩,复命礼部右侍郎张智、翰林学士刘三吾,以郊庙合行典礼,参考
背惠墨。衰绖而即戎,其恶甚矣。
〈大全〉海陵胡氏曰:荷殡逼葬冒衰起兵,故晋侯称人。

《春秋》:夏, 四月,癸巳,
葬晋文公。
《谷梁传》:日葬,危不得其葬也。
《春秋》:十有二月,乙巳,公薨于小寝。
〈注〉小寝,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