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禮類
春秋類
易類
經解類
書類
詔令奏議類
編年類
別史類
地理類
政書類
故事類
別集類
紀事本末類
詔令類
時令類
雜史類
正史類
職官類
傳記類
目錄類
載記類
史鈔類
史評類
類書類
藝術類
術數類
天文算法類
農家類
儒家類
小說家類
雜家類
道家類
釋家類
總集類
別集類
詩文評類
詔令奏議類
淨土宗部類
禪宗部類
史傳部類
律部類
事彙部類
涅槃部類
般若部類
法華部類
洞真部
洞神部
正一部
太玄部
續道藏
建隆元年,澶州蝗。澶濮诸州自春正月至于夏六月不雨。
二年,河决滑州灵河县。
三年正月,滑州甲仗库火。 九月辛巳,
河决澶州。四年夏五月,大雨,雷震焚槁聚。
乾德元年正月,澶、滑、魏诸州饥六月,澶濮蝗。
三年,河决澶
五月,淄川、章丘雨雹,伤禾,乐陵大旱,十一月,淄川雷,十二月,泰安州岱庙灾。
三十年,德州陵县蝗饥, 秋九月辛亥夜,
武定大雪,次日 午时
方止,随降即消,尚积五寸许。
三十一年三月,长清雨雹大作,夏武定雨雹,秋济阳德州、陵县、肥城、武定、
承守何公,亟图之请诸大夫,发帑金,益以二郡赎锾。共得金六千四百九十两有奇。部署官属,各有经纪肇工,于 隆庆元年九月二十六日,
至明年戊辰八月二十六日,堤成。上设武安祠,铸二铁牛,镇之。又明年,复请得四百金。并堤武安祠砌水口,要
南方晋义,熙间荧惑犯辰星,在翼正当南郡矣梁承圣元年,庾季才言于梁主曰:去年八月丙申月犯,心中星今月, 丙申
赤气干,北斗心为天主丙主楚分恐建子之月,有大兵入江陵鹑尾,于辰为巳主楚分此云丙主楚分者,南方火也。
碑,得一碣于麦园,半埋土中。额篆普济数字,八分精雅,而尚完好。视文多剥落不可读,殊为怃然。夕宿松林。 廿六日
乃还是行也。往还凡十二日结鞋登陟为日者,六停宿半之而兹山之胜得十之三。由西而东仅历于南面,而岳平尚未
陷,庐舍倾没,人畜漂,溺者不胜计。
十四年八月二十五日夜,郡中天鼓鸣,火光烛地,移峕乃止。又安仁县, 九月二十六日夜,
星明天河净。忽电光起,西南震雷一声,鸡犬皆鸣。又十二月二十六夜,有大星起,自天东迅飞而西,其后有光焰
五十馀万。
《宋史·哲宗本纪》:绍圣元年夏四月,贬苏轼为宁远军节度副使,惠州安置。
《东坡纪年录》: 绍圣元年九月二十六日,
舣舟泊头肩舆入罗浮山宝积寺,礼天竺瑞像,作罗浮题名及游罗浮示过诗。十月十日,至惠州寓合江楼。十三日,
被擒,械送至京,法司坐凌迟处死,从之。七月,英德县猺首夏永安来朝,贡方物,赐钞及䌽帛缎表里等物有差。 九月乙巳,
翁源县抚猺总全善清等来朝,贡方物,赐钞币有差。
四年,邵瑄窃发据城。都指挥安福统指挥李翊等剿平之。
从土公买冢地一丘,东极阚泽,西极黄滕,南极山背,北极于湖,直钱四百万,即日交毕。日月为證,四时为伍, 太康五年九月廿六日,
对共破剪,民有私约如律令。详玩右文,似买于神。若今祀后土,义非从人间买也。二物在会稽,倪光简冢地中,
多即却,乞于进士数内减不合格者二十人以均之,庶几郡县豪俊不至遗于草莱矣。
《辞免召命状》朱熹
右熹准 九月二十六日,
尚书省劄子奉圣旨,朱熹召赴行在。熹闻命,震骇不知所为。伏念熹今年六月已蒙赐对,狂妄无取,被劾而归。虽
人。
仁宗天圣元年夏四月丁巳,诏近臣举谏官、御史各一人。九月辛巳,诏凡举官未改转而坐赃者,举主免劾。 丁巳,
禁伎术官求辅臣、宗室荐举者。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天圣二年八月,诏举官已迁改而贪污者,举主以
额数,以为功绩,罔上损民,甚无谓也,宜令各处农民自实见垦亩,数以定税,粮庶不有名无实,民力不困矣。 洪武十五年九月壬申,
儒士沈士荣疏请给笔,札条列事,宜上褒谕之,擢翰林待诏。
洪武二十四年十月乙丑,南丰典史冯坚言九事,上
百二人及第、出身。
咸淳十年,度宗不果殿试,恭帝即位,赐王龙泽等进士出身。
按《宋史·瀛国公本纪》: 十年九月己亥,
试正奏名进士,赐王龙泽以下出身有差。 按《选举志》:时成都已归附我朝,殿试拟五月五日,以蜀士至者绝少
,诏百官遇南郊奏荐,无子孙者听奏期亲一人。
至和二年,罢辅臣以下乾元节任子。
按《宋史·仁宗本纪》: 至和二年九月辛巳,
罢辅臣、宣徽、节度使乾元节任子恩。
嘉祐元年夏四月丙辰,裁定补荫选举法。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婢所生子均为庶子,不论母之次序,止以年长者承袭。
永乐五年,定《比试不中谪戍之例》。
按《大政纪》: 五年九月丙子,
兵部奏军官子弟比试,多不中,请罪之。诏姑移文戒谕。今后比试,不中者,悉谪戍交趾。
永乐六年,又定《比
,以女直人识汉字班内祗一同试补。
大定十五年,诏年老者毋注县令,状元依例除授。按《金史·世宗本纪》: 十五年闰九月甲戌,
诏年老之人毋注县令。年老而任从政,其佐亦择壮者参用。 按《选举志》:十五年,敕状元除应奉,两考依例授 ……:贞祐三年二月丙午,尚书省以南迁后,吏部秋冬置选南京,春夏置选中都,赴调者不便,请并选于南京。从之。 九月壬午,
以空名宣敕付陕西宣抚司,凡夏人入寇,有能临阵立功者,五品以下并听迁授。 按《选举志》:三年,户部郎中
川,及三年上课,审官院。
按《燕翼贻谋录》:审官院定差知州军,并以资历不容超越,资历当得,不容不与。 天圣七年九月辛巳,
诏审官院定差,并申中书引上审,视若懦庸老疾,不任事者,罢之。今都堂审察,其遗意也。
天圣 年,诏文武 ……乞仿周制,岁终委省、寺、监、六曹之长,各考其属,稽其官成,而三年遂校其勤惰,行赏罚焉。
按《玉海》: 崇宁二年九月壬寅,
尚书省立考课三十条。诏行之。
崇宁四年春正月壬辰,诏察诸路监司贪虐者,论其罪。
按《宋史·徽宗本纪》
论荐。
仁宗天圣元年夏四月丁巳,诏近臣举谏官、御史各一人。九月辛巳,凡举官未改转而坐赃者,举主免劾。 闰月丁巳,
禁伎术官求辅臣、宗室荐举。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天圣二年八月,诏举官已迁改而贪污者,举主以状
河北牧地,馀募民种艺。
按《玉海》:四年五月甲午朔,幸后苑宝岐殿,观刈麦。嘉祐五年四月乙未,观刈麦。 九月壬子,
观穫稻。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按《玉海》云云。
英宗治平元年,以唐守赵尚宽能劝课增秩再任,以励天
,神宗第十一子也。哲宗绍圣三年,封端王,出就傅。元符三年正月己卯,哲宗崩,皇太后召端王入,即皇帝位。 九月己丑,
复均给职田。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诏市易折纳田产,并依户绝田产法。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文 ……绍兴元年,措置诸镇屯田,鬻诸路官田,又以臣僚言:诏诸路逃田,令见耕种人请佃。
按《宋史·高宗本纪》: 绍兴元年九月己未,
初措置河南诸镇屯田。 按《食货志》:绍兴元年,以军兴用度不足,诏尽鬻诸路官田。 又按《志》:绍兴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