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第三集禮集(其三)第二十四卷○風水集議
序
序
公元1825年
風水之說。世多崇信。不修德義。求福於葬巫。習俗已錮。無以曉惑。玆輯古人名論。甲乙竝存。得失以顯。間附瞽說。以章其晦。庶乎樂善明理者。卽書悟妄。因有以殺其濤瀾歟。寧適勿信。不以罪我。又幸矣。道光五年乙酉孟春。
第三集禮集(其三)第二十四卷○風水集議
風水諸說
呂才葬書敍(出舊唐書。)
易曰。古之葬者。衣之以薪。不封不樹。喪期無數。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蓋取諸大過。禮云。葬者藏也。欲使人不得見之。然孝經云。卜其宅兆而安厝之。以其復土事畢。長爲感慕之所。窀穸禮終。永作魂神之宅。朝市遷變。不得豫測於將來。泉石交侵。不可先知於地下。是以。謀及龜筮。庶無後艱。斯乃備於愼終之禮。曾無吉凶之義。
鏞案士喪禮筮宅之法。先營其宅。後乃稽筮。故冢人營宅。掘其四隅。辨其土壤。所謂冢人物土也。旣營旣掘而後。命筮于兆南。其命曰。度玆幽宅。無有後艱。旣旅占告從。乃井槨爲壙。與後世相地之法。大不同。所謂宅兆。原係昭穆族葬之地。確然素定。無所移易。今所筮詢者。唯崩塌發掘意外之變而已。非問其吉凶禍福也。今人多引孝經。謂古人亦卜其宅兆。蓋未深考乎古禮也。
暨乎近代以來。加之陰陽葬法。或選年月便利。或量墓田遠近。一事失所。禍及死生。巫者利其貨賄。莫不擅加妨害。遂使葬書一術。乃有百二十家。各說吉凶。拘而多忌。且天覆地載。乾坤之理備焉。一剛一柔。消息之義詳
矣。或成於晝夜之道。感於男女之化。三光運於上。四氣通於下。斯乃陰陽之大經。不可失之於斯須也。至於喪葬之吉凶。乃附此爲妖妄。(劈破不明。拖泥帶水。)
鏞案呂氏論天地陰陽之理。存疑於冥漠之中。不能斧劈其虛實。似無以解民惑也。
傳云。王者七日而殯。七月而葬。諸侯五日而殯。五月而葬。大夫經時而葬。士及庶人。逾月而已。此則貴賤不同。禮亦異數。欲使同盟同軌。赴弔有期。量事制宜。遂爲常式。法旣一定。不得違之。故先期而葬。謂之不懷。後期而不葬。譏之殆禮。此則葬有定期。不擇年月。一也。
鏞案今法。以年運不合。而退其葬期者有之。故明古人不擇年月。
春秋。又云丁巳葬定公。雨不克葬。至於戊午襄事。禮經善之。禮記云。卜葬先遠日者。先選月終之日。所以避不懷也。今檢葬書。以己亥之日。用葬最凶。謹案春秋之際。此日葬者。凡有二十餘件。此則葬不擇日。二也。(有醫者曰。凡乙生有病。不得服人蔘。今己亥之日。槪不用何異於不服蔘也。)
鏞案古禮。葬用柔日。今俗亦用剛日。則初虞行於剛日。而厥明旋行再虞。以趁柔日之文。嗟乎。易于相雜。白黑相駁。左右無所當矣。
禮記又云。周尙赤。大事用平旦。殷尙白。大事用日中。夏尙黑。大事用昏時。鄭玄注云。大事者何。謂喪葬也。此則直取當代所尙。不擇時之蚤晚。春秋云。鄭卿子產及子太叔。葬鄭簡公。於是司墓。大夫室。當葬路。若壞其室。卽平旦而窆。不壞其室。卽日中而窆。子產不欲壞室。欲待日中。子大叔云。若至日中而窆。恐久勞諸侯大夫來會葬者。然子產。旣云博物君子。大叔。乃爲諸侯之選。國之大事。無過喪葬。必是義有吉凶。斯等。豈得不用。今乃不問時之得失。唯論人事可否。曾子問云。葬逢日蝕。舍於路左。待明而行。所以備非常也。若依葬書。多用乾艮二時。竝是近半夜。此卽交與禮違。今檢禮傳。葬不擇時。三也。
案春秋之時。一日分爲十時。(見叔孫豹事。)若食時、禺中、高舂、下舂之類。是也。以其子丑寅卯。分十二時。後世之法也。唐時乾坤艮巽。亦爲時名。則如
今所謂分金之法也歟。
葬書云。富貴官品。皆由安葬所置。年命延促。亦曰墳壟所招。然今按孝經云。立身行道。則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易曰。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是以日愼一日。則澤及於無疆。苟德不建。則而人無後。此則非由安葬吉凶而論福祚延促。臧孫有後於魯。不關葬得吉日。若敖絶祀於荊。不由遷厝失所。此則安葬吉凶。不可信用。其義四也。(以今氣勢。何以如此之古澹迂緩之說。少挫其鋒哉。)
案此條。無所駁正。若據正理。奚止於是。
今之喪葬吉凶。皆依五姓便利。古之葬者。竝在國都之北域。兆旣有常所。何取姓墓之義。趙氏之葬。竝在九原。漢之山陵。散在諸處。上利下利。蔑爾不論。大墓小墓。其義安在。及其子孫。富貴不絶。或與三代同風。或分六國而王。此則五姓之義。大無稽古。吉凶之理。何從而生。其義五也。(今雖不用。卽此亦可知吉凶之無稽。)
案五姓者。宮商角徵羽五音之姓也。此說今所不用。姑略之。
且人臣名位。進退何常。亦有初賤而後貴。亦有始泰而終否。是以子文三已令尹。展禽三黜士師。卜葬一定。更不廻改。冢墓旣成。曾不革易。則何因名位無時暫安。故知官爵弘之在人。不由安葬所致。其義六也。
案此條。亦理勝。但彼家不必無辭。
野俗無識。皆信葬書。巫者詐其吉凶。愚人因而徼幸。遂使擗踊之際。擇葬地而希官品。荼毒之秋。選葬時以規財祿。或曰辰日不宜哭泣。遂▼(耳+完一作睆)爾而對賓客受弔。或云同屬忌於臨壙。乃吉服不送其親。聖人設敎。豈其然也。葬書敗俗。一至於斯。其義七也。
案此俗今所未聞。(不棺時少避云。則雖至親。不得臨壙哭訣。今亦通行。)
司馬光葬論
葬者。藏也。孝子不忍其親之暴露。故斂而藏之。齎送不必厚。厚者有損無益。古人論之詳矣。今人葬不厚於古。而拘於陰陽禁忌則甚焉。古者雖卜宅卜日。蓋先謀人事之便。然後質諸蓍龜。庶無後艱耳。無常地與常日也。
今之葬書。乃相山川岡畝之形勢。考歲月日時之支干。以爲子孫貴賤貧富壽夭賢愚。皆繫焉。非此地此時。不可葬也。擧世惑而信之。
案周公之禮。冢墓之官。授以葬地。序以昭穆。則有常地矣。葬用柔日。又用遠日。(用下旬。)則幾於有常日矣。有常爲正。而溫公今云無常地與常日。似差。
於是喪親者。往往久而不葬。問之曰歲月未利也。又曰。未有吉地也。又曰。遊宦遠方。未得歸也。又曰。貧未能辦葬具也。至有終身累世而不葬。遂棄失尸柩。不知其處者。嗚呼。可不令人深歎愍哉。人所貴於身後有子孫者。爲能藏其形骸也。其所爲乃如是。曷若無子孫。死於道路。猶有仁者見而殣之耶。先王制禮。葬期遠不過七月。今世著令。自王公以下。皆三月而葬。又禮未葬。不變服。食粥居倚廬。哀親之未有所歸也。旣葬然後漸有變除。今之人背禮違法。未葬而除喪。從宦四方。食稻衣錦。飮酒作樂。其心安乎。
案宋俗必求永厝之地。故踰時不葬。吾東雖三月而葬。名之曰權窆。更求吉地。以圖遷葬。比宋俗小勝也。
人之貴賤貧富壽夭。繫於夭。賢愚繫於人。固無關豫於葬。就使皆如葬師之言。爲人子者。方當哀窮之際。何忍不顧其親之暴露。乃欲自營福利耶。
案彼方以體魄安穩之說。文之爲孝道。此條其不受矣。
昔者。吾諸祖之葬也。家甚貧。不能具棺槨。自太尉公而下。始有棺槨。然金銀珠玉之物。未嘗以錙銖入於壙中。將葬。太尉公族人皆曰。葬者家之大事。奈何不詢陰陽。此必不可。吾兄伯康。無如之何。乃曰。詢於陰陽則可矣。安得良葬師而詢之。族人曰。近邨。有張生者。良師也。數縣皆用之。兄乃召張生。許以錢二萬。張生。野夫也。世爲葬師。爲野人葬。所得不過千錢。聞之大喜。兄曰。汝能用吾言。吾俾爾葬。不用吾言。將求他師。張師曰。惟命是聽。於是。兄。自以己意。處歲月日時及壙之淺深廣狹。道路所從出。皆取便於事者。使張生以葬書緣飾之曰大吉。以示族人。皆悅無違異者。
案用此術。以誘地師。必無一人泣諫而力辭者。以此觀之。其術之無一
定不易之操。亦可知矣。
公元1084年
今吾兄年七十九。以列卿致仕。吾年六十六。忝備侍從。宗族之從仕者。二十有三人。視他人之謹用葬書。未必勝吾家也。前年吾妻死。棺成而斂。裝辦而行。壙成而葬。未嘗以一言詢陰陽家。迄今亦無他故。吾嘗疾陰陽家立邪說以惑衆爲世患。於喪家尤甚。頃爲諫官。嘗奏乞禁天下葬書。當時執政。莫以爲意。今著玆論。庶俾後之子孫。葬必以時。欲知葬具之不必厚。視吾祖。欲知葬書之不足信。視吾家。元豐七年正月日。具官司馬光述。
案如此名論。宜無不服。而術家廣設巧言。以彌縫其罅漏。有曰。福人逢吉地。將云司馬氏偶得吉岡。又誰能折之。故必明言天地方位之正理。乃可使明慧者。信服也。
程伊川葬論
卜其宅兆。卜其地之美惡也。非陰陽家所謂禍福者也。地之美者。則其神靈安。其子孫盛。若培壅其根而枝葉茂。理固然矣。地之惡者則反是。然則曷爲地之美者。土色之光潤。草木之茂盛。乃其驗也。父子祖孫同氣。彼安則此安。彼危則此危。亦其理也。
案彼安此安之理。固君子思慕之至意也。若據生時而言之。則父母方居福地。康寧安適。而子孫夭札者有之。父祖竄謫惡島。困苦窮愁。而家產孩兒。將爲卿相大官者有之。況於身死之後。何以保其必然之應也。
而拘忌者。惑以擇地之方位。決日之吉凶。不亦泥乎。甚者。不以奉先爲計。而專以利後爲慮。尤非孝子安厝之用心也。惟五患者。不得不愼。須使異日不爲道路。不爲城郭。不爲溝池。不爲貴勢所奪。不爲耕犁所及。五患旣愼。則又鑿地必至四五丈。遇石必更穿之。防水潤也。
案五患之說。爲世人所藉口。而近世平田墟里之間。葬者相望。則意在福利。五患。非所恤也。鑿地四五丈。未有不遇水者。或是四五尺之譌。
世間術數多。惟地理之書最無義理。祖父葬時。亦用地理人。尊長皆信。唯先兄與某不然。後來只用昭穆法。或問憑何文字擇地。曰。只昭穆便是書
也。但風順地厚處足矣。某用昭穆法葬一穴。旣而尊長召地理人。到葬處曰。此是商音絶處。何故如此下穴。某應之曰。固知是絶處。且試看如何。某家至今。人已數倍矣。
案伊川之論。若是旣明且正。而今人必歸重於朱子之說。非擇乎中庸之義也。
張橫渠葬論
葬法。有風水山岡。此全無義理。不足取。南方有靑囊。猶或得之。西方人用一行。尤無義理。南人試葬地。將五色囊埋於地下。經年而取觀之。地美則彩色不變。地氣惡則色變矣。又以器貯水養小魚。埋經年。以死生。卜地美惡。取草木之榮枯。亦可卜地之美惡。
案此旣云。全無義理。則論定矣。司馬溫公及二程、橫渠之論。皆如此則德不孤矣。
朱晦菴葬說
陰陽家說。前輩所言。固爲正論。然恐幽明之故。有所未盡。故不敢從。不須深考其書。但凡數里無人烟處。有欲住者。亦不成聚落。其有舍宅處。便山水環合。累成氣象。欲掩藏其父祖。安處其子孫者。亦豈可都不揀擇。以爲久遠安寧之慮乎。但不當極意過求。必爲富貴利達之計矣。此等事。自有酌中處。便是正理。世俗固爲不及。而必爲高論者。似亦過之。
案山水環合。風氣蘊蓄。則居者安穩。故人自就之。此地美而人就之也。非人就而地發之也。此人先食其效。如雁之隨陽。魚之就深。豈地力之發蔭哉。大抵擇地而葬。人情也。今但命之曰山水環合。風氣蘊蓄之處。宜葬其親。則夫誰曰不可。及觀其書。則甲乙丙丁乾坤艮巽。有不可究詰者。是則人情之外。別是私欲也。朱子旣以諸先生所言爲正論。則其下存疑之說。不過如參同契註解而已。豈本意哉。
伊川先生。力破俗說。然亦自言須是風順地厚之處乃可。然則亦須稍有形勢拱揖環抱。無空闕處。乃可用也。但不用某山某水耳。程先生亦揀
草木茂盛處。便不是不擇也。伯恭則平地便葬。若不知此理。旣不是。若知有此理。故意不理會。尤不是。
案伊川所論。皆人情也。非高峯絶巘四通八達之地。則其風氣柔順。非惡石麤礫焦枯犖确之地。則其土壤膩厚。伊川所求者。人情也。孑然孤墳。在於深山之中。而旁無草木。則孝子悽愴。其求草木茂盛之地。亦人情也。必加之以龍虎、鳥蛇、水法、砂勢、劫殺、衝犯之說。然後乃爲誕妄耳。
風無處不入。棺在地中。吹喎吹翻。地上置物。烈風未能吹動。風在地中。蘊蓄欲發。其力盛猛也。政和縣有人葬其親。巳時聞壙中響聲。家業漸替。遂發視之。棺木一邊。擊觸皆損。
案藏於地中曰氣。走於空中曰風。若無空隙。雖有氣不能風。此天地之定理也。不有風穴者乎。必其深處。有仰通之竅。又其淺口有呀開之穴。然後風氣猛烈。若單有淺口之穴。則雖有陰風。不過外風入而內氣出。其風未甚矣。若壙中都無穴隙。安得有風。旣本無風。安得其力猛烈也。吹喎吹翻。響聲繫觸等怪變。皆鬼物之所爲也。鬼物作怪如此。以助風水之說。凡翻尸逃尸。非理之變。皆鬼物之所爲。無可惑也。
陳傅良朱公向墓誌
平陽之俗。以速葬爲不懷。而其流入於陰陽家之說與治賓客之事。俗成則聞見熟。聞見熟則異焉者。乃反以爲怪。故雖知名之士。不能免也。陰陽之說。予不知起何時。而知其不出於三代也。王季之葬也。水齧其墓。見前和而後改葬重動。危其親也。如此。由今陰陽家言之。不祥莫大焉。而王季子孫。皆聖人也。子孫聖與愚。陰陽家固不論。然造周數百年。其不得爲不祥也甚者。若必曰改葬而後有此。則文武之生久矣。其造周不待改葬也又甚著。且三聖人者。不知水之齧墓爲不祥而不速改。是不智也。知其爲不祥。必見前和而後改。是不仁也。聖人慮不及此焉。而今日者曰吾慮過聖人。是果足信歟。然而擧世惑之何也。彼委巷之民。怵於其言者。妄以其親徼利然也。學士大夫。豈忍以其親爲利而惑焉者。又何也。
案文王。是王季之早產。故太王見文王而廢太伯。武王生於文王之中年。故文王沒。而武王未六十矣。(據竹書。)由是觀之。文王生於葬灤之前。武王生於葬灤之後也。然灤地果凶。文王中年。必有災害。武王生時。難以鍾毓。陳氏之說明矣。
張九成祭墳園神文
某讀喪親篇曰。卜其宅兆而安厝之。嗚呼。言之至此。五內糜裂。尙忍言之邪。某卜葬先人於此。今將開壙。謹用告虔。某身爲儒者。當信先王之言。不當信淫巫瞽史之說。嘗讀周官墓人之職曰。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爲先。凡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士居後。各以其職。此先王陪葬之法也。驗吾先王左右前後之說。則夫陰陽家流靑龍白虎獨火太歲之說。敗矣。
案張氏謂當信先王之言。不當信淫巫瞽史之說。卽此二句。簡嚴直截。無以尙矣。
又讀禮記之說曰。夏后氏尙黑。大事斂用昏。商人尙白。大事斂用日中。驗吾先王用昏之說。則夫陰陽家流乾艮二時之說。敗矣。
案古禮。皆葬用日中。故曰日中而虞。如有不可。或用日出。故春秋傳。有鄭子產之說。
又讀富辰之言曰。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邘、晉、應、韓。武之穆也。樊、蔣、邢、茅、胙祭。周公之嗣也。驗吾先王一宗數姓之說。則夫陰陽家流五姓宮、商、角、徵、羽之說。敗矣。
案五姓之說。尤無理。不足辨也。
公元前740年
又讀春秋書曰。宣公八年十月己丑。葬我小君恭嬴。雨不克葬。庚寅。日中而克葬。驗吾先王己丑庚寅以雨晴爲候之說。則夫陰陽家流擇日定時之說。敗矣。以至考五月三月之說。則年辰畏忌之說。敗矣。考從柩臨穴之說。則黑黃衝射之說。敗矣。是陰陽家說。違悖義理。擧不足信。
案以古視今。其節節誕妄。類皆如此。
又嘗考先王之說曰。執左道以亂政。殺假於鬼神時日卜筮。以疑衆殺。又
曰。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今陰陽譎怪之說。是左道亂政也。是假於鬼神之時日卜筮。以疑衆也。是無親也。是非聖人也。公犯先王明禁。罪在不赦。動以吉凶禍福爲言。以恐動天下。以起不孝之心。嗚呼。葬親而欲徼福於無知之神。此何心也哉。此不孝之甚者也。某甚悲之。
案西周以前。卜筮以紹天明。戰國以後。卜筮以疑衆殺。余故專心治易。而未嘗一筮。
使世無靑龍白虎之神。獨火太歲之神則已。如其有之。必不垂祐於謀葬其親。避忌畏惡。遲延歲月。以徼福於一身之人。不孝之子矣。何以知之。石駘仲卒。無適子。有庶子六人。卜所以爲後者。曰沐浴佩玉則兆。五人者。皆沐浴佩玉。石祁子曰。孰有執親之喪而沐浴佩玉者乎。不沐浴佩玉。石祁子兆。人皆以龜爲有知也。豈有爲靑龍白虎獨火太歲之神。反不如一龜之有知乎。
案此理明確。
先王之道。本諸身。徵諸庶民。考諸三王而不繆。建諸天地而不悖。質諸鬼神而無疑。某今葬其親。以義合禮。安敢不以先王之道爲法邪。又安敢不以先王之道。正鬼神邪。某又觀先王蜡祭之法。曰迎貓。爲其食田鼠也。迎虎。爲其食田豕也。今以葬先人。斬伐林木。斸掘土膏。雖幽冥中念人子之心。不以爲忌。而某所以事鬼神者。亦安敢不以禮義而再拜告也。嗚呼。先王之道。神明知之久矣。區區之言。非特正淫巫瞽史之說。將以開先王之道。使爲人子者。以奉其親。以事鬼神。以窮後世。紛紛之論。不敢以吉凶禍福動其意。而一以純孝爲心。神如有靈。庶或相之。
案此論引經據禮。以明先王之道。葬論中最粹者。
眞德秀讀書記
案司馬氏論葬曰。孝經云。卜其宅兆而安厝之謂卜地。決其吉凶耳。非若今陰陽家相其山岡風水也。國子高曰。葬者。藏也。又曰。死則擇不食之地而葬我焉。明無地不可葬也。古者。天子七月。諸侯五月。大夫三月。士逾月
而葬。蓋以會葬者。遠近有差。不得不然也。然禮文多云三月而葬。蓋擧其中制而言之。案春秋。己丑葬敬嬴。雨不克葬。庚寅。日中而克葬。辛巳葬定公。雨不克葬。壬午。日下昃乃葬。何嘗擇年月日時也。葬於北方北首。何嘗擇地也。
案不窺經則已。樂觀古經則風水。自不得不斥矣。
今世俗信葬師之說。以爲子孫之貧富貴賤賢愚壽夭。盡繫於此。議論紛紜。至有終身不葬。累世不葬者。使殯葬實能致人禍福。爲子孫者。豈忍暴露其親而自求利邪。悖禮傷義。無過於此。然孝子之心。慮患深遠。恐淺則爲人所抇。深則濕潤速朽。故必擇土厚水深之地而葬之。所擇必數處者。以備卜之不吉故也。
案土厚水深。皆體面話頭。葬於田間者有之。葬於年年漲沒之地者有之。苟云發福。發抇沾濕。所不恤也。噫。
或曰。世人久未葬者。非盡以陰陽拘忌之故。亦以貧故也。予曰。孔子有云。斂首足形。還葬而無槨。稱其財。斯之謂禮。又子游問喪具。孔子云云。昔廉范。千里負喪。郭原平。自賣營墓。豈待豐富然後葬哉。在禮。未葬不變服。食粥居倚廬。寢苫枕塊。蓋憫親之未有所歸。故寢食不安。奈何舍之出仕。食稻衣錦。不知其何以爲心哉。
案富者。以求山之故。敗其貲產者。項背相望。尙可以貧爲諉乎。
而程子則曰卜其宅兆。卜其地之美惡。地美則其神靈安。其子孫盛。然則曷謂地之美者。土色之光潤。草木之茂盛。乃其驗也。而拘忌者。惑以擇地之方位。決日之吉凶。甚者。不以奉先爲計。而專以利後爲慮。尤非孝子安厝之用心也。惟五患者。不得不謹。須使異日。不爲道路。不爲城郭。不爲溝池。不爲貴勢所奪。不爲耕犁所及。一本所謂五患者。溝渠道路避村落遠井窯。合二先生之言觀之。以安親爲心。則地不可以不擇。其擇也不可以太拘。擇焉而不至於太拘。則葬不患其不時矣。
案五患。亦體面話頭。今之所謂名穴。皆犯五患。
然世人多遷延不葬者。以昆若弟。各懷自利之心。而野師俗巫。又從而誑惑之。甚至徧納其賂。而紿之以私。己愚而無知者。安受其欺而弗悟也。夫某山強則某支富。某山弱則某支貧。非惟義理所不當問。雖近世陰陽家書。亦有深排其說者。唯野師俗巫。則張皇煽惑。以爲取利之資。擇地者。必先破此謬說而後。無太拘之患。爲人子者。所當深察也。
案同一母腹。同一血氣。而伯爲卿相。仲爲殤癩者有之。豈亦某山彊某山弱而致此乎。迷不知悟。哀哉。(又有四柱各不同。故貴賤壽夭。亦不同之準備語。)
羅大經鶴林玉露
葬者。藏也。藏者。欲人之不得見也。古人之所謂卜其宅兆者。乃孝子慈孫之心。謹重親之遺體。使其他日。不爲城邑道路溝渠耳。豈藉此以求子孫富貴乎。郭璞謂本骸乘氣。遺體受蔭。此說殊未通。夫木生於山。栗芽於室。此乃活氣相感也。今枯骨朽腐。不知痛癢。積日累月。化爲朽壤。蕩爲遊塵矣。豈能與生者相感。以致禍福乎。此決無之理也。
案父爲卿相。母封夫人。出入王宮之內。坐臥華堂之中。其本體之乘氣大矣。而膝下兒孫。或殤於痘。或夭於房勞。胡莫之受蔭也。生不相救。死乃垂裕。有是理乎。
世之人惑璞之說。有貪求吉地。未能愜意。至數年不葬其親者。有旣葬不吉。一掘未已。至掘三掘四者。有因買地致訟。棺未入土。而家已蕭條者。有兄弟數人。惑於各房風水之說。至骨肉化爲仇讎者。凡此數禍。皆璞之書爲之也。若如璞之說。璞旣精於風水矣。宜妙選吉地。以福其身。以利其子孫。然璞身不免於刑戮。而子孫卒以衰微。則是其義已不驗於其身。而後世方且信其遺書而尊信之。不亦惑乎。
案不惟郭璞身被極刑。其後嗣是術者。無一吉祥善事。我朝以風水鳴者。如南師古李義信。無不覆宗絶祀。近世葬巫。細考其後祿。無一能蕃衍昌熾者。亦可以悟其妄矣。何不小思。
今之術者言。墳墓若有席帽山。子孫必爲侍從官。蓋以侍從重戴故也。然
唐時席帽。乃擧子所戴。故有席帽何時得離身之句。至宋朝都大梁。地勢平曠。每風起則塵沙撲面。故侍從跨馬。許重戴以障塵。夫自有宇宙。則有此山。何貴於唐而賤於今邪。京丞相仲遠。豫章人也。崛起寒微。祖父皆火化無墳墓。每寒食則野祭而已。是豈因風水而貴哉。
案俗稱文筆峯在案。則發蔭爲大提學。亦此類也。
熊朋來葬論
公元1844年
古者。昏葬卜日。而未嘗擇日。故陰陽拘忌之說。不至惑人。以春秋所書考之。莊二十四年八月丁丑。姜氏入。是年歲次辛亥八月丙子朔。乃初二日也。八月爲夏正六月初。不以月破爲嫌。文二年二月丁丑。作僖公主。二月爲夏正十二月。亦不以月建爲嫌。至於葬則經多書其日。惟莊九年七月丁酉。葬齊襄公。閔元年六月辛酉。葬莊公。文十八年六月癸酉。葬文公。成元年二月辛酉。葬宣公。於後世葬日爲通。如隱三年十二月癸未。葬宋穆公。桓十七年八月癸巳。葬蔡桓侯。十八年十二月己丑。葬桓公。莊四年六月乙丑。葬紀伯姬。二十二年正月癸丑。葬文姜。三十年八月癸亥。葬紀叔姬。僖二年五月辛巳。葬哀姜。十八年八月丁亥。葬齊桓公。二十七年八月乙未。葬齊孝公。三十三年四月癸巳。葬晉文公。文元年四月丁巳。葬僖公。五年三月辛亥。葬成風。九年二月辛丑。葬襄王。十七年四月癸亥。葬聲姜。宣八年十月己丑。葬敬嬴。成三年正月辛亥。葬衛穆公。二月乙亥。葬宋文公。十五年八月庚辰。葬宋共公。十八年十二月丁未。葬成公。襄二年七月己丑。葬齊姜。四年八月辛亥。葬定姒。九年八月癸未。葬穆姜。昭七年十二月癸亥。葬衛襄公。十一年九月己亥。葬齊歸。定元年七月癸巳。葬昭公。十五年九月丁巳。葬定公。雨不克葬。戊午乃葬。辛巳葬定姒。是皆不合後世葬日。丁巳雨不克葬而戊年(一作午)葬。古人未嘗拘忌可見。陰陽家擇日。古人所不論。但卜日取吉而已。春秋之葬。惟莊公以子般卒而葬緩。餘或逾月。或三四月卽葬。後世爲陰陽拘忌。至數年不葬。曷不觀於春秋乎。
公元前104年
案古者。甲乙子丑。以之紀日而已。其用紀年。自漢武帝太初元年始也。
公元1844年
然則莊二十四年。不必爲辛亥。況以之紀月。以之紀時。尤係後世之法。古經之與今俗不合。又何論哉。
吳草廬葬論
葬師之說。盛於東南。郭氏葬經者。其術之祖也。蓋必原其脈絡之所從來。審其形勢之所止聚。有水以界之。無風以散之。然後乘地中之生氣。以養死者之留骨。俾常溫煖而不速朽腐。死者之體魄安。則子孫之受其氣以生者。不致彫瘁。乃理之自然。而非有心覬其效之必然也。若曰某地。可公可侯可將可相。則術者倡是說。以愚世人而要重糈者也。其言豈可信哉。
案父母康健。而或其子女不免羸病。父母溺死燒死。而或其子女自無傷損。生而如此。則死亦然矣。死而如此。則葬亦然矣。乘生氣而蔭其子孫者。不驗之言也。父母遺體。理當埋之於土厚水深之地而已。其發蔭之說。不可信也。
趙汸葬書問對
或問葬地之說。理有是乎。對曰有之。問曰。葬書眞郭氏之言乎。抑古有其傳也。對曰。不可考。周官冢人掌公墓。墓大夫掌凡邦墓。皆辨其尊卑度數。而葬以其族。大司徒以本俗六安萬民。次二曰族墳墓。則葬不擇地明矣。豈有無事而著其法者哉。漢書藝文志。敍刑法家。大擧九州之勢。以立城郭室舍。形人及六畜骨法之度數。器物之形容。以求其聲氣貴賤吉凶。而宮宅地形與相人之書。竝列葬地之法。其肇派於斯乎。予嘗讀張平子冢賦。見其自述上下岡壟之狀。大略如今葬書尋龍捉脈之爲者。豈東漢之末。其說已行於士大夫之間。至景純。最好方伎。世見其葬母暨陽。卒遠水患。符其所徵。而遂以葬書。傳諸郭氏邪。然無所考矣。
案夏侯嬰佳城之說。荒怪難信。而西漢之時。已有其說。
問曰。今之名卿大家。其先世葬地多驗。如執券取物。至其盛時。竭力以求。輒無所得。或反悖謬取禍。豈亦分定不可推移邪。對曰。不但如是而已。夫家之將興。必先多潛德陰善厚施。而不食其報。若是者雖不擇而葬。其吉
土之遇與子孫之昌。固已潛符默契。蓋天畀之也。後世見其先之鼎盛。而不知所自來。於是妙貪巧取。牢籠刻削。以爲不知何人之計。則其急於擇地者。亦植私窺利之一端耳。其設心如是。則獲罪於天。而自促其數者多矣。擇而無得與得而悖謬。豈非神理之顯著者哉。
案寒門冷族。崛起爲卿相。則當時葬師。必指其父祖之墓曰吉地明堂。而巧以砂勢水法。傅會爲說。其鄕里椎鹵者。互相流播。輒云其微時。有異人指示此穴。旣是微時未及光顯。其虛其實。誰能辨之。吾東故家。其相傳古談。皆是一套。摠屬悠悠不足論也。
問曰。然則大儒子朱子。亦有取焉。何也。對曰。大賢君子之事。不可以常人類論。古者三月而葬。凡附於棺者。必誠必信。地風水泉螻蟻之爲患至深。善腐速朽之藏。如委棄於壑。蓋時有定制。民無得而違焉。皆昔人知之而無可奈何者。程子謂死者安則生人安。必自後世擇地而言其自然之應耳。朱子之葬必擇地。亦曰爲所得爲。以自盡夫必誠必信之道。而不失程子之意云爾。
案程、朱之見不同。不必強合。
問者。又曰。凡葬者。生人之必有。而大儒君子所爲。乃後世之標準也。故世之論葬地者。必以朱子爲口實。則所謂爲其得爲。以盡其必誠必信之道者。將何自而可邪。對曰。死葬以禮。斂首足形。還葬與葬。以天下一也。故喪具稱家之有無。夫吉地之難得。豈特喪具之費而已哉。先王制禮。致嚴於廟。以盡人鬼之情。而藏魄於幽。以順反原之變。其處此固有道矣。積善有餘慶。積不善有餘殃。秦不及期。周過其曆。祈天永命。歸於有德。而心術之壞。氣數隨之。此必然之理也。聖賢豈欺我哉。學士大夫。秉禮以喪親。明理以擇術。得失之際。觀乎時義。而無所容心。則庶乎不悖於性命之常。而無憾於愼終之敎矣。豈非先哲之志。而君子之道哉。
案程、朱解周易。亦自不同。朱義較長。而今以程傳爲主。則況於是乎。先生之說不同。則當於是擇而從之而已矣。
方孝孺葬論
公元1835年
世之喪親者。多信葬師之說。徵休咎於無情難驗之川阜。時可葬矣。泥於山川之利否而不卽葬。或至於終身。或身死而委槥於子孫。甚者子孫恐葬之禍其身。擧而棄諸水火。葬親以禮者。世反非之爲愚。嗚呼。是何其不察而至於此極乎。葬師之動人以禍福。其說甚怪。人之昌隆盛熾者。其先必有厚德之遺。貧賤夭絶者。必有餘惡之著。山川何與焉。誕者則不然。聞有貴富之人於此。則歸福於其塋域曰。此某形也。此某徵也。於葬之法宜爾也。聞有貪賤之人於此。則曰此葬之罪也。此於法宜至於斯也。信斯言也。則人之多財而力足者。皆相率而爲不善。及乎死也。求善地以葬其身。則可免子孫於禍。夫孰肯爲善乎。葬師祖晉郭僕書。其書苟可信。璞用之以葬其祖考。宜有奇驗不誣。而璞卒死於篡賊。其身不能福。而謂能福乎。人其可信否邪。世之人多信之。不知自陷於不孝而莫之贖也。吾今以告吾族人。葬卜吉凶而勿泥葬師之說。期必以三月。三月不能。至五月。五月不能。至七月。過一歲者。衆共罰之。
案集千古風水之神師。必無以踰於郭璞也。博通山川之氣脈。著之爲山經水志者。郭璞也。郭璞葬其父母。必擇天下之第一龍穴。而其效如此。亦可以息矣。
丘濬葬論
愚按風水一節。其希覬求富貴之說。雖不可信。若夫乘生氣以安祖考之遺體。蓋有合於伊川本根枝葉之論。先儒往往取之。文公先生與蔡季通。豫卜藏穴。門人裹糗行紼。六日始至。蓋亦愼擇也。昔朱子論擇地。謂必先論其主勢之強弱。風氣之聚散。水土之淺深。穴道之偏正。力量之全否。然後可以較其地之美惡。後之擇葬地者。誠本朱子是說。而參以伊川光潤茂盛之驗及五患之防。庶幾得之矣。
案朱子本以蔡季通之故。不棄風水之說。尙賴程子之說。可以枝梧。後人又欲援而合之。使無異論過矣。
都穆葬論
葬不欲其速朽比化者。無使土侵膚。人子之情也。山形完固。不犯水蟻。不近田疇。土膏明潤。梧楸森鬱。死者之宅永安。子孫自陰受其庇矣。若必待吉地。暴露淺土。惑於異議。葬後遷移。使祖父魂魄無依。骨肉零落。天且殛之矣。何福之能求。
案此論和平。而不失其正。
又曰。大興劉公機。其父卒於任。公時爲學宮弟子。徒步往護喪歸。遂卜葬。族人泥於陰陽家言。各以生年與葬期相値。久不克葬。陸禮部淵之來弔問故。族人具道所以。公從屏後趨出。泣拜曰。願以某生年所値日葬父。乃克葬。後公官至南京大司馬。贈宮保。則葬日吉凶。何必拘而多疑乎。
案一世之賢士大夫。一時完議。皆不拘如此。則其福祿之無所損。必皆如此。
王廷相葬論
葬有風水之說何如。曰。邪術惑世以愚民也。古之大儒。已歷詆其謬矣。曰。今之學士大夫。尙崇信而不爲之變。何也。曰。玆習染之深乎。或貪鄙之心。固於求利而爲之也。夫上世之人。其親死則擧而委之於壑。他日過之。狐貍食之。其顙有泚。乃歸。反虆梩而掩之。蓋未知藏其體之爲善也。聖人緣此。遂易之以薪。而葬之中野。又不忍其土親膚也。後世聖人。復以瓦棺塈周葬焉。又恐其體魄之不固也。後世聖人。復易之以棺槨。是葬之爲道也。歷世相承以漸而後。盡善如此。曾何有於擇地。又何論夫風水環聚。山川形勝之利也哉。
案王氏明於物理。精於辨惑。本皆如此。
蓋人子於親之生也。必欲得居室臥具之美。以樂其生。及其沒也。亦欲得善地以藏其體魄。此孝子仁人事死如事生之意也。今乃緣之以規利。不孝之事。莫大於此。故今之擇地者。取其方向之宜。土脈之厚。生物之茂足矣。所謂風水龍虎之妄說。詎可信而惑之乎。曰。程子去五患之論何如。曰。
此亦未易懸斷者也。何也。使葬在山谷之地。其不爲道路城郭溝池耕犁所及。或有之。而不爲貴勢所奪。亦未易保。使其在平原大陸之野。遇其市朝更易。陵谷變遷。非道路則城郭。非溝池則壟畝。他人不俟於奪而據之矣。而所謂五患者。又焉能保哉。君子之葬其親也。亦本諸禮。盡其心力而爲之。諸非其力之可及智之可周者。付之天而已矣。
案所論皆通鬯。但五患宜慮也。
黃省曾難墓有吉凶論
案周禮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而爲之圖。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爲左右。凡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士居後。各以其族。凡死於兵者。不入兆域。凡有功者居前。以爵等。爲丘封之度與其樹數。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爲之圖。令國民族葬。而掌其禁令。正其位。掌其度數。使皆有私地域。先王之世。君臣宗族葬同一墓。生相愛親。死相依眷。仁之至義之盡也。其爲葬道。若是而已。後世饕剽富貴之人衆。而奇邪之流乃興。故爲堪輿風水之說。以簧鼓於萬世。以爲天下之人貴賤。由墓地之興衰。貧富。本葬辰之吉凶。與凡一切顯晦隆替之事。皆關係於三尺之黃土。上自鼎鉉。下至閭閻。莫不俛心帖耳而信之。迎術師。若綺皓。尊靑囊。如六經。登高相脈。捏妄指空。陟險求龍。談虛恣僞。日浸月盛。家無不抇之墓。墓無不擇之穴。穴無不選之葬。天下之人。皆憒昏妄。冀於爵冕金玉之榮。聾睡於其小術之中而不悟。亦可悲矣。
案今之術師。或目不識丁。椎鹵無比。而奉之爲綺皓者。多矣。
今其言曰。葬者。所以乘生氣也。五氣行於地中。人受體於父母。本骸得氣。遺體受蔭。予以其說爲虛也。信以爲然。則本骸宜常得氣。遺體宜常受蔭。帝王之後。常爲帝王。公侯之嗣。常爲公侯。朱頓之胤。常爲朱頓。然後其說爲可信也。然葬埋之術。莫尙於唐宋。亦莫盛於唐宋。自當時而觀之。唐則有若三原高祖之獻陵。敬宗之莊陵。武宗之端陵。九嵕太宗之昭陵。梁山高宗之乾陵。龍泉中宗之定陵。豐山睿宗之橋陵。金粟玄宗之泰陵。武將
公元1821年
肅宗之建陵。檀山代宗之元陵。嵯峨德宗之崇陵。金甕順宗之豐陵。金幟憲宗之景陵。堯山穆宗之光陵。天乳文宗之章陵。仲山宣宗之貞陵。紫金懿宗之簡陵。宋則有若鞏縣昭武、太祖、太宗、眞、仁、英、神、哲之八陵。會稽寶山徽、高、孝、光、寧、理、度之七陵。皆師極天下之妙工。土極天下之貴穴。日極天下之良辰。可謂卜之嚴審之極矣。生氣可謂乘矣。本骸可謂得氣矣。何唐之祚。卒移於五代。宋之祚。卒移於元。陵寢之地。今爲蔓草牧羊之所。而帝王之後。或流而爲氓伍。化而爲僕隷。而遺體不爲之受蔭乎。帝王不能蔭子孫以帝王。則知公侯不能蔭子孫以公侯。朱頓不能蔭子孫以朱頓也。亦明矣。
案今人開口。每云卿相家墓地。大抵皆得吉地。嘖嘖不已。觀此論。亦可以悟矣。
推原其始。不過因人情之澆壞。世皆希慕富貴之人。學究之徒。覬爲卿相倚桑之女。庶爲后妃。搴旗之輩。思爲建牙。不軌之徒。仰爲王侯。故術者造爲不經之說。迎其情。中其欲。豫爲之兆。遠爲之期。故得行其術而竊其貲爾。長掊奪之風。作叛亂之氣。起非分之望。騰無將之心。甚非國家之福也。今一世之人。方且羅網於其內。如夢不寤。如醉不醒。雖圭璋特達之士。亦且甘其誣僞之說。而亦何罪於庸庸瑣瑣貪汚細下之人乎。
案使斯民。動匪分之望。挑不軌之志者。風水之說也。
守潼宣訓
葬者。藏也。藏者。完歸於土之義。人子於其親之完歸。乃假之爲身家謀。爲後嗣計。一求於風水。再求於年月。各執其房分而阻於卦例星辰之吉凶。各持其年命。而撓於干支龜筮之生剋。遂至累數年數十年而不克葬。豈思生者禍福之來。尙未可必。而死者暴露之久。已大可傷也哉。又有溺信風水。至侵占他人山地。冒認他人祖墳。伐人冢。棄人祖父母骸骨。怨連訟結。底死求勝。至於傾家散業。而地終不可得。親終不成葬。福應尙遠。禍應至近。亦可畏哉。故親終。必照常期。卜其宅兆而安厝之。唯風不露。水不嚙。
蟻不親。足矣。宋儒之言曰。有水以界之。無風以散之。此風水之說也。
案所主者山。而每云風水不可解也。水猶有形。風本沒捉。將何憑矣。
王兆雲說圃識餘
世人。酷信風水之說。至有暴露其親。數十年不葬者。江浙之間。信之尤甚。爭地結訟。風水不成。而家已破敗者往往。而是不知古人卜其宅兆。但謂吾親於此焉藏。須擇安穩之地。使後世耕犁不及而已。未嘗有求福利子孫之念。而後人妄信術家之言。甚有葬而復遷。幾葬幾遷者。惑亦甚矣。大抵風水之說。難曰盡無。但遇與不遇。自有默主之者耳。文衡山家。自高祖遷吳以來。世不信風水。今祖塋三所。皆當時偶得其地。因營冢壙。亦未嘗謀之地師。求所謂龍虎水沙之說。然二百年來人文甲科不斷。視營謀風水之家。蓋不知幾成敗矣。
案不謀地師而累世安樂者。奚但文衡山家而已。
呂坤四禮疑
物有宜一邑。不宜一郡。宜一社。不宜一鄕者。地有跬步美惡。泉有咫尺甘苦者。然乎。曰。然。葬獨不然邪。曰。一墓之子孫吉凶禍福。壽夭貴賤同乎。吾不敢謂不然。有不同乎。吾不敢謂然。山水一區。形勝彌望。如蜀之內江。晉之蒲坂。閩之晉江。皆縉紳淵藪。謂非地靈人傑可乎。然不能人人皆縉紳何邪。堪輿家謂點穴不錯絲毫是矣。然一墓子孫。皆鍾一氣。吉凶禍福。壽夭貴賤。未必人人皆同。又何邪。故擇地宜先形勝。以安死者之體魄。而生者之福利。非所問。朱元晦一代名儒。乃不勝其福利之心。而葬父母於兩地。是平生之一迷也。吾不能爲賢者諱之。禮士葬不逾月。今也子孫重利益。惑年命。各爭所欲。遂致數年不得入窀穸。不火其書。禮法不行。
案司馬公請禁天下葬書。呂公欲火其書。皆海內之正論也。
陳龍正葬論
客問。久停不葬者。以不孝論。何邪。答曰。此爲借親圖福者。罪也。夫葬。固爲死者計。而非爲生者也。惟土能變化萬物。非但草木。雖金石之堅。皆土氣
噓育而就。莊生云。臭腐復化爲神奇。神奇復化爲臭腐。惟土能之。五味入土能失。五彩入土皆敗。化神奇爲臭腐。土之能也。荼蓼朽止。黍稷茂止。化臭腐爲神奇。土之能也。人旣死入於土中。常翕不闢。常靜不動。骸氣與土氣相得。使其質澤而不枯。其色鮮而不敗。其神安而不震驚。及千百年之久。而悠然返於空無。惟土能之。蓋亦有化爲神奇之義焉。仁人孝子。非不繫戀也。非不能珍秘其先也。惟宅之華屋。襲之象牀。被之錦繡。皆非所安。故雖帝王之貴。哀慕旣畢。舍殿宇而卽山丘。覆以厚土。誠見夫土之賢於華屋象牀錦繡也。土氣誠得。則其所變化衍而爲子性。華而爲富貴。堅而爲眉壽。秀而爲英賢神奇之驗耶。
案臭腐化爲神奇者。糞壤化爲嘉穀也。豈是之謂乎。
記曰。葬也者。藏也。欲人之不得見也。又曰。人死斯惡之矣。是藏其親者。特掩人惡而已耶。雖非圖福也。亦爲人也。墨之薄葬。是已知入土爲安之實。則葬固爲死者計。而非爲生者也。亦非掩人之見也。子視親身。誠珍之。誠愛之。是以不敢苟藏之。必且厚其棺堅其槨擇其地。然後死者安而生者之心亦安。故葬宜速也。又宜愼也。竝行而不悖也。而詭託正誼。苟且不擇地者。其爲忘親。又庸異於停親圖福者乎。聖人云。卜其宅兆而安厝之。蓋親之生也。求悅其志。雖竭力不爲奢。死而求善地以安之。使無土中諸患。情自不能已也。避求福之嫌。委之適然。此正名根。何名信道。
案內懷求福之志。文之以孝思病世之論也。
柴紹炳原葬論
葬者。藏也。藏之爲言。使人勿克見也。孝子慈孫。於親死而葬之。不忍其有暴骨焉。於是始死有斂。斂而殯。殯已而葬。葬者。掩藏之。風雨霜露之勿侵。狐貍蠅蚋之無齧也。故虆梩而掩。上世爲已愈於壑矣。然則下坎上土。厚衣之以薪。埋諸中野。不封不樹。孔子曰。古也墓而不墳。此其效也。中古聖人。則又因爲之制。易棺槨。別域兆。飾器具。樹林木。詳定月日。加以封識。使富貴貧賤。各自殫其力。本吾親體魄所藏。寧厚毋薄。義取諸大過。以此後
世。乃流於術家者言。顓陳形勢。剖判地脈。幷曆陰陽。其究極尺寸微茫。向背殊利。而爲人子若孫者。亦以幽壤精埆。關生人禍福。乃至親死不葬。遷延擇地。覬覦多端。墳壟離析。彼我相軋。或爭奪利便。數起獄訟。又人是所師。甲可乙否。臨事熒惑。謀同築室。吁亦甚矣。
案取諸大過。豈厚葬之義乎。
昔漢武帝時。聚會占驗。則有所爲堪輿家班固藝文志。載形法六家中。有宮宅地形二十卷。事始萌芽。不知何祖。至晉之郭璞。號能精此理術。又秘莫可考。當世譚者。傅會影響。指天畫地。動成虛誑。語云山川而能語。地師食無所。蓋言術家之罕得當也。且先古聖王制作。悉其聰明。吉凶趨避。與民同患。故自卜筮醫藥。且有成書。比於墳典。假令相地卜藏。果繫善敗。聖作明述。豈獨刪遺。則堪輿一家。正復奇中於道。不足深論明矣。
案每見地師奇中之言。皆中已往。不中未來。蓋未來之事。鬼亦不知。
公元1835年
周官有冢人、墓大夫。掌公墓。卽邦墓之地域。爲之圖。令民族葬。以昭穆爲左右。晉之諸大夫葬者。畢於九原。是不擇地也。在禮凡喪葬。天子七月。諸侯五月。大夫士庶人以次降殺。是不擇月也。春秋書九月丁巳。葬我君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下昃。乃克葬。是不擇日與時也。往者地與月日時。皆無可擇。而春秋以上。公卿大夫。世不失祿。地師之效。罕有聞焉。然則近今葬家。畫方隅。伺晷度。拘忌鬼神。科指細碎。事應荒忽。徒此紛紛。何爲者哉。如曰某地吉。法當貴顯。某地凶。法當夭絶。某方利。宜於適長。某方害。宜於支庶。某時雖良。當先通後塞。某時雖不良。當先落後榮。抵掌而談。若操左券。合右契。然此毋慮有驗有不驗。卽親死之謂何。而因之以爲利也。
案葬巫憑空爲說。如賽巫述魔所言。故其言如券合契。藉使奇驗。不足驚也。
藉孝子慈孫。不忘先人。體魄所藏。必求安土而居之。揆之於道。未爲無據。是故擇地營兆。卜日而行事。謹避烈風霪雨。不能襄役。遠巖險渚澤衢路。恐其崩落。停汚蹂踐。爲異日患也。禮由義起。於是爲盡耳。而牽於術家之
說。妄冀非分。遂至坐失事會。祖父遺骸。踰時野次。夫禍福在天。廢興由人。而假先亡抔土。以希不可知之利澤。轉相濡滯。暴露不收。是乃罪之大者矣。嗚呼。豈不痛哉。
案卜日卜兆之義。不過如此。
公元1822年
柴生曰。予家自宋南渡以來。墓道凡數處。其居南山者。先世皆用族葬。至贈中書公。始葬孤山。而先觀察祔焉。已而先伯光祿、武選兩公。暨學博先府君。後先捐館。重於卜地。窀穸未圖。蓋積有年矣。歲壬午。予乃創議。從臾群從間。遂擧先柩。各以昭穆祔葬。一時鳩工。於是光祿公葬孤山之左。武選、學博公。葬南山之左之右。大事旣訖。擧宗無他。頃者予遭亡婦變。念其遺言。欲就南山祖塋下隙地。購而埋之。或有以堪輿之說進者。予謂彼婦人知入土爲安耳。且須之何時。壤土惡。不猶愈暴露乎。且願當世君子。力追古道。矯持末俗。上行下化。俾葬其親者。務所自盡。地上地下。惟封樹是謹。卽長逝者體魄。有所卽寧。而毋聽術家所眩。多此紛紜也。故曰葬也者。藏也作原葬。
案柴氏之法。卽周公之古制。嗟乎孰能以此法。頒行於天下。令各欽遵也。
朱董祥論葬書
人事之大。莫大於送死。送死莫急於藏其體而安其神。先王知之。故制爲貧富可行之禮。後之人子。不考其禮之當爲。而妄求荒誕謀身之術。則鬼神情狀。有大不得已者矣。夫人性本於天。身本於地。而生必由父母。生有身心。死有魂魄。魂氣升於天。魄降於地。故謂之鬼。鬼者歸也。然魂非死而遂歸於天也。魄之歸地。百年而後爲土也。人之身性。雖本於天地。必由父母而生。則其生自有祖而有之。故其死亦必自禰而祖而曾高而後。乃歸於天。喪祭之所以四世而盡。神主所以五世而祧也。始死而復。招其魂也。定期而葬。藏其魄也。死而不復則魂散。過期不葬則魄腐。而魂不安則亦散。散則爲厲。子孫夭短。宗祀覆絶。皆由此也。後世不明鬼神之理。死不旋
葬。而暴露其體。至有過重其體而輕其神者。皆失鬼神之依矣。故曰鬼神情狀。有大不得已者矣。
案所論鬼神之理。亦未允當。
先王之制。天子七月而葬。諸侯五月而葬。大夫三月而葬。春秋傳則以大夫三月。士踰月。近代著令。自王公以至庶人。皆三月而葬。過則爲暴露律曰。惑於風水及託故。停柩在家。經年不葬者。杖八十。禮曰。未葬。服不變食粥。居倚廬。哀親之未有所歸也。旣葬然後漸有變除。今之人。背禮違法。未葬而祥禫除服。食肉飮酒。從遊四方。嗚呼安矣哉。夫葬有厚薄有緩急。未有公行停棄。經年不葬者也。厚葬者。禮所得爲。分所宜爲。而財力又足以爲盡心焉。而爲之。稱家之有。薄葬者。禮分雖得爲。財力不能。衣周於身。棺周於衣。土周於棺。縣棺而封。稱家之無。緩葬者。主喪者在外。或疾病不勝。然苟有遲久。則以次代之。未有經年輕棄者也。古之人所以奔喪。有先之墓哭也。急葬者。或時値變故。或身家多難。斂畢卽葬。報葬者。報虞三月而後卒哭。有是四者。則貧富可行。不待勉也。後世不讀禮。惑於陰陽家邪說。卜兆卜日。不告於祖。不質諸蓍龜。而拘於歲月日時之休咎。山川岡阜之形勢。乃卜也。唯謀計子孫之利害。而父母之安危不問。豈不悖與。
案經年不葬之俗。吾東幸無之。
愚嘗謂陰陽家曰。儒家之論風水甚備。家禮所載極詳。如須計後日不爲道路。不爲城郭。不爲溝池。不爲勢豪所奪。不爲耕犁所及。其爲死者。亦已至矣。從未以子係(一作孫)之禍福壽夭富貴貧賤爲說也。形體暴露。則神魂不安。子孫夭絶。根本失則枝葉彫謝。必然之理也。遵禮速葬而反禍。則先王之禮。亦害人之具而已矣。胡爲三代以來。聖賢大儒。無不諄諄以葬爲急也哉。故嘗論風水之理。譬諸置倚卓於室。或南北。或東西。所向必正。地有高低。則以甎瓦厚薄平之不偏側也。至飮食餚饌。必由內備。非平正椅卓。卽可致也。今以風水之善不善。爲子孫禍福夭壽富貴貧賤。是平正椅卓而生飮食餚饌也。不亦誣乎。夫禍福壽夭富貴貧賤。人自求之耳。循禮則受
福。妄爲則受禍。寡欲則多壽。淫奢則短夭。務本節用而自富。勤學不惰而自貴。反是則貧賤。其於風水。何與哉。
案椅卓之喩。亦自理勝。
嗚呼。聖賢之所以不擇時不擇日。而急於葬親者。以人子之年。非必同於父母之壽也。不幸旦夕而死。則父母終於永棄矣。況人死之歸土。猶生之居室飮食。不可少闕也。死而不葬而曰貧乏不能。待有而爲。風水不善。擇美而擧。是猶事父母者。不與居室而曰俟富而登以黃屋。不給飮食而曰俟貴而供以五鼎。有不飢寒而死者鮮矣。司馬光曰。陰陽家立邪說。以惑衆爲世患。於喪家尤甚。又曰。人所貴於身後有子孫者。爲能藏其形骸也。其所爲乃如此。曷若無子孫。死於道路。猶有仁者見而埋之邪。豈不大可痛愍哉。
案聖賢者。多智者也。聖賢之所不爲。斯不爲之。可矣。
昔劉向。諫起昌陵。述古聖人。自黃帝、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皆以薄葬而久安。若宋桓司馬。吳王闔閭。秦始王。無不厚葬而速禍。葬之吉凶。昭然可見矣。夫天子士庶人之分雖不同。而死生存亡得失安危則一也。三代以下。諱言鬼神。故其理不明。而陰陽邪說。得以鼓惑之。山川時日。欲以人謀。亂其吉凶而易其休咎。富者。越禮僭肆。貧者。妄求停棄。破產敗家。遺失尸柩。莫不由之。甚至一墓也。此禍而彼福。此利而彼害。同氣相爭。昆弟攘奪。豈不愚哉。
案厚葬。雖不智。其心猶善。遷葬白骨者。其心不仁。
夫葬也者。藏也。藏其形體。而使神安於土也。古者墓無祭。謂魂氣不依於魄也。春則埽之。秋則封之。翦除其荊棘。增其土。使之完固可久而已。古之聖人。擇不食之地而葬焉。亦此意也。廣其地。工其塋壙。築臺榭。起宮室。不惟後世爲勢豪所奪。子孫貧困。自必棄焉。卽不然。賦役重而追呼迫。生者不寧。則死者不安。由此觀之。葬之宜薄而不宜厚也。古今所同利也。天子庶人一也。後之人。舍其利而趨其害。其亦弗思焉耳。嗚呼。人之死也。速葬
循禮則安。停柩厚葬則多危。惟薄則可速。欲厚則遲。厚葬者。發掘之媒。停柩者。委棄之漸。可不愼哉。
案廣占塋域。陳棄良田者。王者之所必禁也。
物之成也。有時愛而畜之者。必於其成而遂藏之。可固久而不敗。稻成於冬則藏於冬。麥成於夏則藏於夏。黍稷菽果。無不以其成而遂藏。人之葬也亦然。葬藏也。天子七月。諸侯五月。大夫三月。土(一作士)踰月。其不同者。治具有費省。會送有遠近。貴賤有隆殺也。天子諸侯之葬。雖遠於士。然天子七日而殯。諸侯五日而殯。大夫以下三日而殯。不相遠也。殯葬道也。殯而後葬。猶立重以易主也。重以寧魂。殯以定魄。故曰殯葬道也。
案稻麥之喩。恐不合理。
嘗考葬之載於書者。莫詳於春秋。然不能盡述。擧其自春而冬。自正月以至十有二月者。各略言之。隱公三年八月庚辰。宋公和卒。冬十有二月癸未。葬宋穆公。桓公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終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十有四年冬十有二月丁巳。齊侯祿父卒。十有五年夏四月己巳葬齊僖公。莊公元年冬十月乙亥。陳侯林卒。二年春王二月。葬陳莊公。二十有三年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葬曹莊公。宣公八年夏六月戊子。夫人嬴氏薨。冬十月己丑。葬我小君敬嬴。雨不克葬。庚寅。日中而克葬。成公九年秋七月丙子。齊侯無野卒。冬十有一月。葬齊頃公。襄公九年夏五月辛酉。夫人姜氏薨。秋八月癸未。葬我小君穆姜。二十有九年夏五月庚午。衛侯衎卒。秋九月。葬衛獻公。昭公十有四年三月。曹伯滕卒。秋葬曹武公。二十有五年冬十有一月己亥。宋公佐卒于曲棘。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葬宋元公。定公四年春王二月癸巳。陳侯吳卒。六月葬陳惠公。由此觀之。葬未嘗擇月日也。隨死者之月日。先王之禮。當代之制而已。後世不明其禮。葬必擇月擇日。而月日之吉凶。不推死者之生卒。而以生者之年歲干支。是爲生。不爲死也。
案爲生不爲死。是其內情也。何以諱之。
甚至信葬師之言。葬師曰利。不唯後日之五患不計。卽目前之五患。亦不爲顧。近道路者葬之。近城郭者葬之。近溝池者葬之。近耕犁者葬之。近勢豪之宅地者葬之。一曰不利。則停棄不葬。公行祥禫。嗚呼何意也。夫有知有識。乃謂之人。藏父母之形體。不遵先王之禮當代之制。而聽之陰陽巫術。其知識亦可悲矣。
案不顧目前之五患者。滔滔皆是。
公元前1308年
春秋者。孔子之刑書。與禮相表裏者也。書葬。必先書卒。蓋謂葬不可緩。而月日有定。隨其卒而不易。寒暑無間。金革之事不得奪。故自正月至十有二月。自春而夏而秋而冬。無時不葬。無月日不葬也。此皆諸侯之禮也。諸侯五月而葬。非有大故。不敢過僭天子之禮。況大夫以下皆三月而葬。而反僭過於天子七月之制乎。是以經年不葬。而律重治其罪也。夫喪有本未(一作末)。有始終。哀者。喪之本。服者。喪之末也。葬者。喪之始。祥禫者。喪之終也。徒服而不哀。本失矣務末。奚爲不葬而祥禫。未始也。何以終之。嗟夫。物之成也。人苟愛之。必隨藏而不久停。父母之形體。乃以生者之故。久停而不葬。豈愛親。不若愛物哉。
案近世三月九月。不敢合葬。雖引春秋。不之信矣。
張栻題贈地理卷後
景純葬書。東漢以前無有也。今之談地理者。率以爲印龜。然富貴利達。當自致。未可專以地理言。夫景純。旣能知水之爲陸。乃不能逆善其先人之窀穸以自全。何哉。蓋吉凶由人。盡信書則不如無書。且以不才之子。不學之儒。有能以地理而取科第者乎。不仁之人。不善之家。有能以地理而保生產者乎。不業之農。不耕之田。有能以地理而成穀實者乎。苟不求諸我。而徒求責富貴利達之報於彼。終無已夫。
案不學之儒。或取科第。不善之家。或保生產。故地理之說。得行於其間。以此論斥地理。其不伏矣。
建溪吳叔靖學景純之學。游士夫間然叔靖。固非誤人者。正恐人不自脩。
反誤叔靖耳。語曰。吉人凶其吉。凶人吉其凶。叔靖以此語人。必以予語爲然。而汲汲乎人事之自修。則叔靖之術。因是而益驗矣。
徐乾學曰。張南軒云。景純葬書。東漢以前無有也。今之談地理者。率以爲印龜。而後漢袁安傳。初安父沒。母使安訪求葬地。道逢三書生。指一處葬此地。當世爲上公。須臾不見。安異之。於是遂葬其所占之地。故累世隆盛焉。此卽後世地理之說。則後漢時已有。未必始於景純矣。
胡翰風水問答序
烏傷朱君彦脩。故文懿先生之高第弟子也。少讀書。從先生遊最久。嘗有志當世。充賦有司。不合。退而業醫。猶幸而濡沫及人也。著書數萬言。曰格致餘論。人多傳之。而君之醫遂名海右。又以陰陽家多忌諱。不知稽諸古也。復著書數千言。曰風水問答。書成。示予雙溪之上。推其用心。可謂至矣。易曰。仰而觀於天文。俯而察於地理。天確然在上。其文著矣。地隤然在下。其理微矣。著者觀之。微者察之。知乎此者。知乎幽明之故。非聖人孰與焉。而漢魏以來。言地理者。往往溺於形法之末。則旣失矣。至其爲書。若宅經葬經之屬。又多秘而亡逸不傳則失之愈遠矣。朱君力辨之。以爲人之生也。合宗族以居。爲宮室以處。審曲面勢。得則吉。不得則凶。其理較然。及其死也。宗祖之神。上參於天。擧而葬者。枯骨耳。積歲之久。幷已朽矣。安知禍福於人。貴賤於人。壽夭於人哉。故葬不擇地。而居必度室。據往事以明方今。出入詩書之間。固儒者之言也。昔者先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土宜之法用之。以相民宅。土圭之法用之。以求地中。皆爲都邑宮室設也。而冢人墓大夫之職。公墓以昭穆。邦墓以族葬。借欲擇之。其兆域禁令。孰得而犯之。以是知君之言。爲得也。惜其書不見於二百年之前。紹興山陵改卜之議。晦菴朱子以忠賈禍。夫以一世豪傑之才。千古聖賢之學。萃乎其人。觀於天下之義理多矣。而篤惟蔡元定之說。是信者果何也哉。
案朱子於蔡元定。謙虛相悅。故律呂之學。以元定而差。風水之議。以元定而誤。斯固後學之深恨也。
公元前688年
吾邦自何文定公。得朱子之學於勉齋。四傳而爲文懿君。受業先生之門。計其平日之所討論。亦嘗有及於斯乎。不然則是書成於先生未易簀之日。必能是正。其說傳信於人。而顧使翰得而讀之。豈知言哉。且翰先人之葬。今十年矣。襄事之初。匍匐將命而不暇擇。嘗惕然於先儒土厚水深之言。於是得君之書。欣然如獲拱璧。昔里有余禎者。以是術。游江湖間。邵菴虞公。深敬信之。其著書曰地理十準。虞公稱其有得於管輅、王吉之傳。力抵曾、楊之非。而不悟指蒙非輅所作。則與翰同一惑也。書之於篇。朱君其幸終有以敎之。
案朱彦脩風水問答。是天地間不可少之文字。惜乎。吾東無能得見者也。前後使燕者。盍亦求之。
宋濂慈孝菴記
古者。萬民之墓地。同於一處。故設墓大夫。正其昭穆之位。掌其爵。等小大之數。分其地。使各有區域。而得以族葬之。自世道旣降。而相墓巫之說興。謂枯骴足以覆燾乎後昆。謂福禍賤貴盡繫乎岡巒之離合。丘陵之偭嚮。一以此鉗劫愚俗。而專竊墓大夫之政柄。世之欲葬其親者。輒斂容屏氣。伺候巫之顏色。巫曰此可葬。雖踰都越邑。亦匐匍而從事。巫曰不可葬。雖近在居室之旁。百利所集者。亦割忍而違去之。致使父子兄弟本一氣也。一在天之南。一在地之北。吾不知其何說也。安得卓識者出。相與攻其謬妄也哉。
案中國以地師。名之曰葬巫。名之旣正。必有能聞而悟之者矣。夫埋骨而求福利。巫也。隔厚壤卜其吉凶。巫也。
予方爲斯歎。而同里張君榮。忽以書來曰。吾父母旣沒。葬於家東北一里黃隖之原。旣而吾兄又捐館舍。吾則以謂吾兄。父母之子也。其生。未嘗頃刻離膝下。死後而他埋之。使死者無知則已。脫或有知焉。吾恐其心當愀然不寧也。迺於父母之側。攻位而藏之。吾父母藏於是。吾兄復藏於是。吾夫婦幸未死。他日或溘先朝露。去將焉之。又於兄之側十步。預作二竁以
俟。而別建菴廬。號曰慈孝。俾學佛者守之。吾知父子之親如是而已。巫之言雖巧如簧。吾固掩耳而弗願有聞也。
案令僧守菴。非信佛也。然以建菴之力。置墓田數十頃。必有願爲之氓者矣。何必僧然後守之。
嗚呼。予嘗歎人之所見。不能盡同。故雖有蘊於中。而不敢揚言於人。竊不自意。張君之見。已能與予同。推而至於四海之廣九州之衆。其見之同者。又惡知無其人耶。使同者。至於十百焉或千萬焉。則巫之舌不能勝。而古有族葬之說。可以漸復矣。矧中原士大夫家。多以昭穆序葬。唯其行有汚於先人者。治異其兆域。衣冠之蟬聯。在在有之。人之富貴利達。其不繫於地也昭昭矣。奈之何怵於淫書末技。而眩惑於是非也。嗚呼。若張君者。其可謂卓識之士。非邪。庸因請記菴之成緒。而攄其所見如此。知言之士。必有取焉。
案千萬人信之。其一二人訾之。其勢不可勝也。雖然。正之勝邪。天命也。不出數百年。東方之人。亦或有覺其非。而鄰乎德者也。
顧湄咫聞錄
葬書中。有八卦五行經。託於黃帝所作。豈黃帝時已有其術邪。周禮。辨兆域正墓位。尙書。卜澗東瀍西。毛詩。相其陰陽。觀其流泉。周時固有之矣。而禍福之說。無有也。漢藝文志。有宮宅地形書二十卷。旣有其書。斯有其術。後漢吳雄。營人所不封土。擇葬。不問時日。趙興不卹諱忌。故犯妖禁。而兩家子孫益用豐熾。陳伯敬行路聞凶。便解駕留止。後不克考終。時人罔忌禁者。多談爲證。則後漢已有師巫禍福之說。而信與否則存乎人也。
案素問已非黃帝所作。況八卦五行經。豈黃帝所夢哉。吳雄趙興。是天牖之人。雖擧世夢夢。時有一二天牖之人。往往正行如此。
鄭漢奉徑地粹言
此心開百代之祥。金瑣玉鉤。豈必問平陂於馬鬣。寸地。造無疆之福。牛眠龍角。何嘗恃推步於鷄丸。從來智營力競。誰甘以尺土讓人。而陵谷忽遷。
豐碑頻琢。造物若留以有待也。人其淸夜一捫心乎。
案徑地篇。弁言如此其粹。而其下雜載誕罔無蒂之說。意鄭氏。亦執德不固。置之有無之間者也。故今錄其粹者而止。(鷄丸謂土地也。)近世爭地成風。廣占域(一作塋)域大。加封樹十里之內。人莫敢以朽胔入。而一朝朝市變遷。則石麟化爲徒矼。黃腸盡於斧斤。行人指點。追議其生前之罪惡。嗚呼。何苦爲是。
古人所謂卜其宅兆者。乃孝子慈孫之心。重親遺體。使他日。不爲城邑道路溝渠耳。世人惑郭璞之說。有貪求吉地。至數年不葬親者。有旣葬不吉。一掘未已。至三四次者。有因爭地致訟。未入土而家已蕭條者。有兄弟惑於各房風水之說。至骨肉化爲仇讐者。語不聞乎。龍穴非遙。只是貯藏方寸地。牛眠在邇。空勞踏破隴頭雲。
案近世名門。有七掘其祖者。自此以來。門戶日漸凋瘵。子孫日漸稀少。災孼橫生。莫可救藥。由是觀之。風水之惑。天其深惡之矣。
河南吳雄。至孝。少家貧。喪母。營人所不封土。擇葬其中。喪事趣辦。不問時日。巫者皆言當族滅。雄後致位司徒。子孫三世廷尉。
案權門貴族。未有不擇地以葬親者。及其衰也。芟夷殘滅。有不忍見者矣。醮子嫁女。未有不擇日以行禮者。及其成也。蚤鰥靑孀。有不忍言者矣。日驗而月徵之。猶復苦惑。何其迷也。
皇陵初建時。量度界限。將築周垣。所司奏民家墳墓在傍者當外徙。高皇云。此墳墓。皆吾家舊鄰里。不必外徙。至今墳在陵域者。春秋祭埽。聽民出入無禁。可見帝王氣象。包含偏覆。自異尋常萬萬也。
案季武子許杜氏之葬。此是古俗。又係私門。以後世帝王之家。而有此包容。誠千古之盛節也。
大興劉公機父卒於任。公時爲學宮弟子。徒步往護喪歸。遂卜葬。族人泥陰陽家言。各以生年與葬期相値。久不克葬。公獨曰。願以某生年所値月葬父。於是力葬之後。公官至大司馬贈宮保。則葬日吉凶。眞無謂矣。
案年月日時之說。卽風木之羽翼也。年運不合。則全一年棄之。三九不動。則全一月棄之。各親各有拘忌。則左牽右掣。卒無可行之日。壞先王之典章。殘吾民之生理。以立其巫蟲(一作蠱)之邪說。抑獨何哉。
余嘗見孤寒之夫。棄祖宗骸骨於曠野。而或生賢子孫。崛起窮巷。大其門戶。此寧得地理之助耶。公卿大夫殫心力。以求善地。而或生不肖子孫。驕奢淫泆。墜其家聲。地靈又安在耶。
案遺骸曠野者。及其昌也。葬巫據此地爲吉穴。乃所謂福人逢吉地也。廣設羅網。使左罥右罹(一作羅)。無一點滲漏。噫。可謂罪大惡極者矣。
范文正公。得一宅基。堪輿家相之曰。此當世出卿相。公曰。誠有之。不敢以私一家。卽捐其基建學。今蘇州府學是也。風水家言。尙有繫公念者乎。
案范公不信風水。故善爲之辭。而讓于公學矣。英豪處事。往往如此。
或問風水。空同子曰。有哉無哉。風氣聚則靈異自發。何謂無。富貴。可遇而不可求。天之秘。非人之能爲也。何謂有。故吉以善獲。非善之家。雖遇。不遇矣。
案今世之人。其自命曰周通不滯。明理達物者。皆此論也。噫。有則有之。無則無之。有無之間。更占一位。是果何如物耶。有問醫理者。答之曰。可有可無有。問算學者。答之曰。可有可無。其可曰通士之達論乎。有人於此。其百言皆寔。一言偶謊。猶爲撒謊人矣。況於百言而百謊乎。風水之行于世。厥有二繇。一是鬼誑。一是人謊。其所謂奇中妙驗。皆不出此。凡書諸簡編。騰諸頰舌者。千枝萬葉。畢竟歸於此二者而已。知此則可不惑矣。
凡人欲爲父母子孫計永遠者。當以公心處世。方便行事。一念合理。百神歸向。擇地論穴。特其次也。德不修而責効於先人之遺骨。朝移夕改。愈更愈謬。適足以取譴於造物。顧何益哉。
案所論頗正。但其次二字。當改之曰非理。
仁人孝子。旣得眞穴。其在舊𡋟。切勿毀之。憑福恃勢。徙人之親而葬其親。
伐人之塚而爲己塚。忍心害理。已不爲天所祐。地何能福之哉。明興記載孝陵之前。有孫權墓。帝王忠厚開國。卽萬世後。將食其報也。
案所論頗正。但所謂眞穴。是何穴乎。
郭璞生平。不取信於其子。凡郭公要向西。其子必向東。故郭公看金山風水。謂其子曰。我卒。可葬於金山脚下。意葬於脚。彼必葬於巓也。郭公卒後。其子悔向所作之非。必遵父言爲是。竟葬於金山脚下。遂爲凶地。故當時有父作子笑。子作父笑。若要不笑。須是龍叫之嘲。噫。以璞之術。尙不能自爲身謀乎。
案此卽好事者。爲郭璞藏拙計也。郭璞身後。家門隨覆。恐後人咎其術未精。故歸咎於其子。以遮護璞耳。然璞身被極刑。此則其父祖之山禍也。何不於生時移葬吉地。以自取滅亡也。斯則自作之孼。無可諉者也。
溫大雅將改葬其祖父。筮者曰。若葬此地。當害兄而福弟。大雅曰。若得家弟永康。我當含笑入地矣。
案溫大雅不信風水。外爲大言。以自高耳。不若正言折之曰。未必福弟。何以害兄。
世人有泥公位之說。兄弟議多。至有終身不殯其親者。噫。爲父母者。皆以子多爲幸。今若此則是增一子。祗增一暴露之日。反不若子少者得早歸泉壤矣。夫子孫各有福緣。且各有行誼。冥冥中所以償之者。毫釐不爽。豈可挾私見而久暴其親。況葬後砂水變易。陵谷易位。造物於人。豈可一端盡哉。
案此弊吾東猶未甚矣。
蔡元定通術數。游朱晦翁門。胡閎疏彈晦翁。幷及蔡。謂之妖人。坐讁道州以死。蔡善地理學。每與鄕人。卜葬改定。其間吉凶。不能皆驗。及貶。有贈詩者曰。掘盡人家好丘隴。寃魂欲訴更無由。先生若有堯夫術。何不先言去道州。
案元定之貶。雖因朱子。其實元定累朱子也。
漢夏侯嬰。以功封滕王。及死將葬。未及墓。引車馬踣地不前。使人掘之。得一石室。室中有銘曰。佳城鬱鬱三千年。見白日。吁嗟滕公居此室。遂改卜焉。生何養。死何歸。前定久矣。
案自漢以上三千年。則羲農之時也。曾謂此時。有風水之說乎。有虞氏瓦棺。夏后氏墍周。曾謂羲農之世。已有石室乎。蝌蚪古文。當時已不能辦。則石室四句之詩。誰其讀之。荒唐甚矣。
李八公葬其子於鷄籠尖。初葬時。謂其孫曰葬後週年。將不利。孫對曰。親安九泉。所願足矣。子有損何惜也。葬後孫不甚傷。而後來綿延盛發。出進士。四十餘人。至今蕃盛。
案旣喪其子。藐玆孤孫。如知不利。胡乃許葬。旣許其葬。又說其禍。誰家之事也。凡惑於風水者。渠亦實未嘗深信。但好爲妖妄之言而已。
近世士大夫酷信風水。余嘗候一故人。堪輿家滿座。余曰。近來上帝忙甚。故人遽問何謂也。余曰。人間貧富壽夭。僕僕然逐地師脚跟轉。上帝那得不忙。
案近世宰相朝士。出遊鄕墅。必有地師三四人隨後。多者五六人。來來去去。無有已時。若移此心。以愛賢士。以敦親戚。必忠於國而睦於家矣。
葬者。藏也。人子於其親之歸藏。乃假爲身家謀。爲後嗣計。一求風水。再求年月。各執房分而阻於卦例星辰之吉凶。各持年命而撓於支干龜筮之生剋。生者禍福。未可知。死者暴露。堪置念乎。
案鄭漢奉本意如此。而原編。雜取邪說。又何也。
王安禮。宋仁宗時。知開封府。帝數失皇太子。太史言。民墓多迫京城。故不利國嗣。詔悉改卜。無慮數十萬計。衆汹懼。安禮諫曰。文王卜世三十。其政先於掩骼埋胔。未聞遷人之塚。以利其嗣者。帝惻然而罷。
案風水之說。欲毒害人類。至於此極
何喬新。初爲南京禮部主事。歸葬父卜地。不得吉。有欲粥其葬地者。衆謂此吉壤。新曰暴人父而葬吾父。吾不忍爲。
案信而捨之。則尤未易也。
朱文公。知崇安日。有小民貪大姓之吉地。預埋石碑于其墳前。數年之後。突而強佔爲訟。二家爭執于庭。不決。文公親至其地觀之。見其山明水麗。鳳舞龍飛。意大姓侵奪之情眞也。及去其浮泥。驗其故土。則有碑記所書。皆小民之祖先名字。文公遂一意斷還之。後隱居武夷山。有事經過其地。閑步往觀。問其居民。則備言其埋石誑告罔上事。文公懊悔無及。(此下有大雨雷電之說。近於不經。今刪之。)
案民心本良。而奸僞之滋。至於此極。操世敎者。尙亦憂之。
葬親者。溺信風水。至侵占他山。伐人塚。棄人祖父母骸骨。怨連訟結。抵死求勝。至於傾家敗業。而地終不可得。福應尙遠。禍應至近。何其愚一至此。
案彌滿一世者。皆求山訟山之人。噫且柰何。
劉文定公曰。地惟繇於人之術。則通其術者得吉。懵其術者得凶。是地何足爲后祗而能母萬類耶。天惟聽於地之所役。則葬吉者不復因其惡而降殃。葬凶者不復因其善而降祥。是天何足爲上帝而能父群倫耶。
案此所謂地理天理之說也。上帝日監在地。今以天地分而二之可乎。
楊誠齋素不信風水之說。嘗言郭璞精于風水。宜妙選吉地。以福其身。以利其子孫。然璞身不免於刑戮。而子孫卒以衰絶。則是其說已不驗於其身矣。而後世方且誦其遺書而遵信之。不亦惑乎。今之術者言。墳墓若有席帽山。子孫必爲侍從官。蓋以侍從重戴故也。然唐時席帽。乃擧子所戴。故有席帽何時得離身之句。至宋朝都大梁。地勢平曠。每風起則塵沙撲面。故侍從跨馬。許重戴以障塵。夫自有宇宙。則有此山。何賤於唐而貴於今耶。
案山形如筆尖則出文臣。如兜鍪則出武班。如露積則出富人。如瓢子則出乞人。穴前有闚峯則主盜賊。有斷壟則主刑禍。千妖萬惡。惑世誣民。奚但席帽山而已哉。
趙端肅公。自姚徙居郡城。亦頗經營風水。一日語人曰。吾昨念之。富貴之
家。能致地師千里之外。有佳山水處。又能出重資以購之。其人不可。又能以勢力強之。得善地。已又將富貴。得富貴。已又將得善地。如環之無端。千百世不絶。皆人與地爲政。於是以手指天曰。此老將安所事事耶。於是一笑而罷。
案此論明白痛快。可誦可佩。上天有知。決不至太阿倒柄。令富貴家。世世把持。環轉如此。盍亦三思。
吾不敢謂風水必無徵也。就令禍福之報。如影隨形。而基福之地。祖宗多以無心得之。及已富貴。於是不惜千金之費。以買一穴。或爭訟累年。始獲營葬。而旣葬之後。子孫往往漸歸淪替。則風水之可遇而不可求。亦已明矣。然則子何不循天理以需地理之自應。宅心地以俟陰陽之自來。而營營焉勞苦其心力爲也。
案可遇而不可求。則風水之理實有者也。旣有理矣。斯其爲可遇。其可遇矣。如之何不求。本無是理。故不可冀遇。如其有之。殫心往求。遇之道也。此論大謬。無以解世惑矣。
世人立宅營墓。交易婚嫁。以至動一椽一瓦。出行數百里間。無不占方向擇日辰。汲汲以趨吉避凶爲事。不知自己一個元吉主人。却不料理。慈湖先訓云。心吉則百事俱吉。古人於爲善者。命曰吉人。是此人通體是吉。世間凶辰惡煞。何處干犯得他。
案皇明解縉學士。請於曆書。去宜忌時辰方向等雜說。塡補以播種時候。此至論也。
人家新卜得葬地。將安厝。忽掘見棺木骸骨者。宜卽與掩埋之。而權奉新柩爲草舍。或卽此稍遠。另卜穴。或通去此處。另卜地。無不可。蓋論已葬與未葬則我尙可圖。論有主與無主則彼爲可憫。故寧須我費事。無遽攘泉下之人。使一旦流離失所也。
案方掘玆穴。必謂玆吉。視此遺骨。足驗無吉。百年之後。不知何骨。又來掘骨。嗟乎。胡不悟矣。
總之。鄭氏徑地之篇。多載粹言。顧乃見理不明。執德不固。迺於稗家小品雜採荒唐之說。如孫仲謀之白鶴分飛。沈君典之靑烏得力。陶侃之牛眠吉地。鄭昭之羊眠福穴。蘇眉山之風燈不滅。林莆田之粉團受報。王欽若之水流橋下。吳景鸞之諫用牛頭。浙人之金鎖玉鉤。洪氏之風吹羅帶。楊榮白兔之墳。柯潛畫瓜之室。楊素之白氣屬天。吳誠之雷雨下穴。悠悠不經之談。若非人謊。都係鬼誑。明理知情之士。但주-D004掃之以一篲。胡乃禾莠竝養。薰蕕同器。使覽之者。莫適所從。噫其惜哉。
吾東先輩。如梧里李政丞。澤堂李學士。皆峻斥風水。梧里先兆在衿川縣。族葬也。有喪不求新。而其家壽考綿遠。澤堂之孫。又榮達崇高。至今不衰。其遺訓多至理名(一作明)論。宜採入此間也。
俟菴風水論
葬親者。率延地師相吉地。以定其宅兆。丁子曰。非禮也。埋其親以徼福。非孝子之情也。雖然。有此理。斯有此禮。亦唯曰無此理也。周公制族葬之法。葬之以昭穆。授之以塋域。無鑿脈破氣之忌。葬於北方北首。無方位坐向之殊。此時卿世卿大夫。世祿子孫。榮鬯固自如也。冀兗之野。曠無陵阜。今之葬者。皆周垣爲域。正昭穆如周禮。無龍虎砂角之觀。其富貴固自如也。奚爲而求吉地也。英豪桀特之人。聰明威能。足以馭一世而役萬民者。生而坐乎明堂之上。猶不能庇其子孫。或殤焉。或廢疾焉。塚中枯骨。雖復據山河形勢之地。顧何以澤其遺胤哉。世之迷者。至云埋胔以詛人。亦有驗。其理可旁通也。嗚呼。斯豈所忍言者。雖然。吾且言之。世有埋胔以禍人者。其有埋胔以福人者乎。邪鬼妖巫。爲此術以罔人。使陷於惡已矣。有以是徼福者乎。雖有理。君子不爲。況萬萬無此理哉。
案古語云。狐埋之狐抇之。正謂埋胔之詛也。忍以此理。擬之於父母之遺骸。亦不仁甚矣。
今人道拾遺。解包而眡之。銀一錠。其爲貨也。財足以易一布。然猶四顧而私諸懷。趨而反不小留。唯恐人之攘之也。若是者情也。夫所謂吉地者。上
而安其父母之體魄。下而徼其子孫之福祿。生育蕃昌。財帛盈衍。有或十世而不盡其庥廕者。此天下之巨寶也。千珠方(一作萬)金。不足以與易也。地師旣得此巨寶。胡爲不自私以陰葬其父母。顧乃趨而獻之於卿相之門也。何其廉於己。浮於於陵。忠於彼。踰於介推也。斯吾之所不能深信也。有師焉。抵掌而談吉地曰。其剝換也。有龍挐虎攫之勢。其拱抱也。有鸞翔鳳舞之形。寅葬則卯發。子卿而孫侯。此千里一遌之地也。卽我熟視之良久曰。胡不葬汝之母。
案地師所學者一書。所傳者一法。所見者一局。而甲乙抵捂。氷炭乖迕。何者。則所謀者一串錢耳。
觀所謂風水之書。圖繪佳城吉地。辨其方位。曰子午卯酉。曰乾坤艮巽。乃所謂入首剝換之勢。龍虎砂角之形。與所謂得水破者。無不以其方位之所相衝相合。而辨其災祥。故地師見人家譜牒。有繪其先祖之墓地者。皆一見縣斷其吉凶。嗟乎。此夢之中又夢。罔之中又罔也。人莫不圓其顱。列其眉。雙其目。中其鼻。左右顴以夾輔其口者。然其中有壽耈者。短促者。貴者賤者。富者貧者。豈以其面目方位之合規度無歪舛。而縣斷其吉凶哉。將唯其骨格神韻。有不可以言語文字。形容其髣髴者。由是觀之。彼唯子午卯酉乾坤艮巽。屑屑焉察其宜忌者。是又學奇門六壬之邪術。而執方位以求其交鬼者也。愚哉愚哉。
案嘗觀風水之書。其連篇累牘。皆甲乙丙丁乾坤艮巽之字。絶無義理。何苦信之。
孩兒忽病瘡。蟲蝕膚如木。師曰。墓受乾戌風。竁有蟲蝕屍祟也。掘視之良然。尙有說乎。長子墜而死。孩兒瘸而瘁。師曰。墓犯忌翻屍背在上祟也。掘視之良然。尙有說乎。或火燒墻。或水汎棺。或根藤絡于胔。咸有所召。驗之不忒。尙有說乎。嗚呼。此世之所以終迷而莫之悟也。燕巖朴趾源作熱河日記。記賣幻者事二十餘條。知此理則悟此妄矣。鬼物戲人。或因其偶然而奏之爲災祟。或因其實然而誘之爲奇中。或本無此菑。而幻造以眩人
目之所眡。眞確無錯。而其物乃虛妄耳。余見負魔者矣。射覆如神。百不失一。冬月中靑杏。隔壁中蠟書。視人之面目。知其父墳之前。有奇石。禳人之疾。占之曰埋胔爲祟。而炕洞掘鼠。竈門掘骨者。又何限矣。是皆鬼幻之怪。以眩一時之目者。奚惑焉。不知斯者。雖智如樗里。直如微生。終亦受罔乎邪鬼之謀。而墮其術中矣。
案琴山縣尹氏子十歲。不識一字。忽通堪輿之術。禍福吉凶。無不奇中。人且崇信。不疑其鬼憑。豈不難哉。
郭璞以非罪誅。身埋水中。道詵、無學之等皆身爲髠。覆其宗祀。李義信湛宗無血胤。今之滔滔者。皆終身丐乞。而其子孫不昌。斯何理也。幾見地師之子若孫。爲弘文館校理。平安道觀察使者乎。人情一也。我有地可以發福。我旣知之矣。有爲一緡錢所賣。輕以予人者乎。宰相惑於風水。累遷其父母之墓者。多無子姓。士庶人惑於風水。累遷其父母之墓者。多奇禍怪變。司馬溫公。賂地師令順己意。兄弟壽考榮貴。胡不悟矣。有爲曠達之論者。曰。風水之理。曰有則不可。曰無亦不可。嗚呼折訟如此。其亦難乎。其爲士矣。
案近有一地師。目不識丁。竝不讀堪輿書一句。猶善占穴。遊於卿相之門。雖欲不謂之惑。不可得矣。
或者曰。風水之說。誠眇芒而不可究。但觀乎衰替之家。其先世墳墓。皆憔悴蕭颯。無光潤之色。觀乎興旺之家。其先世墳墓。多茂密榮鬯。有通明之氣。是非其著顯不可誣者耶。曰固哉。子之觀物也。豈唯墳墓然矣。頹椽破壁。左敧右側。驕蓬亂藋。無徑無門。非貧士之室乎。貧而後有此室。豈以此室之故。受貧乎。峻宇雕楹。矗天蟠地。曲旃桴思。眩晃奪目。非富人之屋乎。富而後有此屋。豈以此屋之故致富乎。觀物之貌。而不究其所由然。則物寃者多矣。每朝局一變。子騎而巡于顚覆者之兆。歸而猶語之如此。吾其信之矣。余兄弟方科官盛時。巫之過去者。皆指吾先人之宅。而推之爲福地名穴。及其蹶也。又指其所嘗指者而貶之咎之。嗟乎旣巫矣。胡能有定
矣。
案有人於此。指白須髮者曰。白鬚髮者。皆易老之人也。指著紗帽者曰。著紗帽者。皆必達之人也。則不可曰善觀物者。以墓域之榮悴。占家門之盛衰。何以異是。
蔣士銓(心餘)詩曰。冢人掌兆域。大夫掌族葬。年月日各有制。封樹戒相訪。焉敢擇丘陵。而蒙拘忌誑。枯骸求富貴。人子心久喪。遂惑靑烏言。百計營一壙。葬者恣侵盜。不葬成坐忘。虆梩或難求。骼胔豈無恙。民愚士夫鄙。柩盡屹然向。堂存數世棺。閥閱侈儀仗。(下有五句今不錄。)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