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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集礼集第二十四卷○风水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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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集礼集(其三)第二十四卷○风水集议
 序
  

 风水之说。世多崇信。不修德义。求福于葬巫。习俗已锢。无以晓惑。玆辑古人名论。甲乙并存。得失以显。间附瞽说。以章其晦。庶乎乐善明理者。即书悟妄。因有以杀其涛澜欤。宁适勿信。不以罪我。又幸矣。道光五年乙酉孟春。
第三集礼集(其三)第二十四卷○风水集议
 风水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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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才葬书叙(出旧唐书。)
易曰。古之葬者。衣之以薪。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礼云。葬者藏也。欲使人不得见之。然孝经云。卜其宅兆而安厝之。以其复土事毕。长为感慕之所。窀穸礼终。永作魂神之宅。朝市迁变。不得豫测于将来。泉石交侵。不可先知于地下。是以。谋及龟筮。庶无后艰。斯乃备于慎终之礼。曾无吉凶之义。
 镛案士丧礼筮宅之法。先营其宅。后乃稽筮。故冢人营宅。掘其四隅。辨其土壤。所谓冢人物土也。既营既掘而后。命筮于兆南。其命曰。度玆幽宅。无有后艰。既旅占告从。乃井椁为圹。与后世相地之法。大不同。所谓宅兆。原系昭穆族葬之地。确然素定。无所移易。今所筮询者。唯崩塌发掘意外之变而已。非问其吉凶祸福也。今人多引孝经。谓古人亦卜其宅兆。盖未深考乎古礼也。
暨乎近代以来。加之阴阳葬法。或选年月便利。或量墓田远近。一事失所。祸及死生。巫者利其货贿。莫不擅加妨害。遂使葬书一术。乃有百二十家。各说吉凶。拘而多忌。且天覆地载。乾坤之理备焉。一刚一柔。消息之义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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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或成于昼夜之道。感于男女之化。三光运于上。四气通于下。斯乃阴阳之大经。不可失之于斯须也。至于丧葬之吉凶。乃附此为妖妄。(劈破不明。拖泥带水。)
 镛案吕氏论天地阴阳之理。存疑于冥漠之中。不能斧劈其虚实。似无以解民惑也。
传云。王者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经时而葬。士及庶人。逾月而已。此则贵贱不同。礼亦异数。欲使同盟同轨。赴吊有期。量事制宜。遂为常式。法既一定。不得违之。故先期而葬。谓之不怀。后期而不葬。讥之殆礼。此则葬有定期。不择年月。一也。
 镛案今法。以年运不合。而退其葬期者有之。故明古人不择年月。
春秋。又云丁巳葬定公。雨不克葬。至于戊午襄事。礼经善之。礼记云。卜葬先远日者。先选月终之日。所以避不怀也。今检葬书。以己亥之日。用葬最凶。谨案春秋之际。此日葬者。凡有二十馀件。此则葬不择日。二也。(有医者曰。凡乙生有病。不得服人蔘。今己亥之日。概不用何异于不服蔘也。)
 
镛案古礼。葬用柔日。今俗亦用刚日。则初虞行于刚日。而厥明旋行再虞。以趁柔日之文。嗟乎。易于相杂。白黑相驳。左右无所当矣。
礼记又云。周尚赤。大事用平旦。殷尚白。大事用日中。夏尚黑。大事用昏时。郑玄注云。大事者何。谓丧葬也。此则直取当代所尚。不择时之蚤晚。春秋云。郑卿子产及子太叔。葬郑简公。于是司墓。大夫室。当葬路。若坏其室。即平旦而窆。不坏其室。即日中而窆。子产不欲坏室。欲待日中。子大叔云。若至日中而窆。恐久劳诸侯大夫来会葬者。然子产。既云博物君子。大叔。乃为诸侯之选。国之大事。无过丧葬。必是义有吉凶。斯等。岂得不用。今乃不问时之得失。唯论人事可否。曾子问云。葬逢日蚀。舍于路左。待明而行。所以备非常也。若依葬书。多用乾艮二时。并是近半夜。此即交与礼违。今检礼传。葬不择时。三也。
 案春秋之时。一日分为十时。(见叔孙豹事。)若食时、禺中、高舂、下舂之类。是也。以其子丑寅卯。分十二时。后世之法也。唐时乾坤艮巽。亦为时名。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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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所谓分金之法也欤。
葬书云。富贵官品。皆由安葬所置。年命延促。亦曰坟垄所招。然今按孝经云。立身行道。则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易曰。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是以日慎一日。则泽及于无疆。苟德不建。则而人无后。此则非由安葬吉凶而论福祚延促。臧孙有后于鲁。不关葬得吉日。若敖绝祀于荆。不由迁厝失所。此则安葬吉凶。不可信用。其义四也。(以今气势。何以如此之古澹迂缓之说。少挫其锋哉。)
 案此条。无所驳正。若据正理。奚止于是。
今之丧葬吉凶。皆依五姓便利。古之葬者。并在国都之北域。兆既有常所。何取姓墓之义。赵氏之葬。并在九原。汉之山陵。散在诸处。上利下利。蔑尔不论。大墓小墓。其义安在。及其子孙。富贵不绝。或与三代同风。或分六国而王。此则五姓之义。大无稽古。吉凶之理。何从而生。其义五也。(今虽不用。即此亦可知吉凶之无稽。)
 案五姓者。宫商角徵羽五音之姓也。此说今所不用。姑略之。
且人臣名位。进退何常。亦有初贱而后贵。亦有始泰而终否。是以子文三已令尹。展禽三黜士师。卜葬一定。更不回改。冢墓既成。曾不革易。则何因名位无时暂安。故知官爵弘之在人。不由安葬所致。其义六也。
 案此条。亦理胜。但彼家不必无辞。
野俗无识。皆信葬书。巫者诈其吉凶。愚人因而徼幸。遂使擗踊之际。择葬地而希官品。荼毒之秋。选葬时以规财禄。或曰辰日不宜哭泣。遂▼(耳+完一作睆)尔而对宾客受吊。或云同属忌于临圹。乃吉服不送其亲。圣人设教。岂其然也。葬书败俗。一至于斯。其义七也。
 案此俗今所未闻。(不棺时少避云。则虽至亲。不得临圹哭诀。今亦通行。)
司马光葬论
葬者。藏也。孝子不忍其亲之暴露。故敛而藏之。赍送不必厚。厚者有损无益。古人论之详矣。今人葬不厚于古。而拘于阴阳禁忌则甚焉。古者虽卜宅卜日。盖先谋人事之便。然后质诸蓍龟。庶无后艰耳。无常地与常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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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之葬书。乃相山川冈亩之形势。考岁月日时之支干。以为子孙贵贱贫富寿夭贤愚。皆系焉。非此地此时。不可葬也。举世惑而信之。
 案周公之礼。冢墓之官。授以葬地。序以昭穆。则有常地矣。葬用柔日。又用远日。(用下旬。)则几于有常日矣。有常为正。而温公今云无常地与常日。似差。
于是丧亲者。往往久而不葬。问之曰岁月未利也。又曰。未有吉地也。又曰。游宦远方。未得归也。又曰。贫未能办葬具也。至有终身累世而不葬。遂弃失尸柩。不知其处者。呜呼。可不令人深叹悯哉。人所贵于身后有子孙者。为能藏其形骸也。其所为乃如是。曷若无子孙。死于道路。犹有仁者见而殣之耶。先王制礼。葬期远不过七月。今世著令。自王公以下。皆三月而葬。又礼未葬。不变服。食粥居倚庐。哀亲之未有所归也。既葬然后渐有变除。今之人背礼违法。未葬而除丧。从宦四方。食稻衣锦。饮酒作乐。其心安乎。
 案宋俗必求永厝之地。故踰时不葬。吾东虽三月而葬。名之曰权窆。更求吉地。以图迁葬。比宋俗小胜也。
人之贵贱贫富寿夭。系于夭。贤愚系于人。固无关豫于葬。就使皆如葬师之言。为人子者。方当哀穷之际。何忍不顾其亲之暴露。乃欲自营福利耶。
 案彼方以体魄安稳之说。文之为孝道。此条其不受矣。
昔者。吾诸祖之葬也。家甚贫。不能具棺椁。自太尉公而下。始有棺椁。然金银珠玉之物。未尝以锱铢入于圹中。将葬。太尉公族人皆曰。葬者家之大事。奈何不询阴阳。此必不可。吾兄伯康。无如之何。乃曰。询于阴阳则可矣。安得良葬师而询之。族人曰。近村。有张生者。良师也。数县皆用之。兄乃召张生。许以钱二万。张生。野夫也。世为葬师。为野人葬。所得不过千钱。闻之大喜。兄曰。汝能用吾言。吾俾尔葬。不用吾言。将求他师。张师曰。惟命是听。于是。兄。自以己意。处岁月日时及圹之浅深广狭。道路所从出。皆取便于事者。使张生以葬书缘饰之曰大吉。以示族人。皆悦无违异者。
 案用此术。以诱地师。必无一人泣谏而力辞者。以此观之。其术之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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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不易之操。亦可知矣。
今吾兄年七十九。以列卿致仕。吾年六十六。忝备侍从。宗族之从仕者。二十有三人。视他人之谨用葬书。未必胜吾家也。前年吾妻死。棺成而敛。装办而行。圹成而葬。未尝以一言询阴阳家。迄今亦无他故。吾尝疾阴阳家立邪说以惑众为世患。于丧家尤甚。顷为谏官。尝奏乞禁天下葬书。当时执政。莫以为意。今著玆论。庶俾后之子孙。葬必以时。欲知葬具之不必厚。视吾祖。欲知葬书之不足信。视吾家。元丰七年正月日。具官司马光述。
 案如此名论。宜无不服。而术家广设巧言。以弥缝其罅漏。有曰。福人逢吉地。将云司马氏偶得吉冈。又谁能折之。故必明言天地方位之正理。乃可使明慧者。信服也。
程伊川葬论
卜其宅兆。卜其地之美恶也。非阴阳家所谓祸福者也。地之美者。则其神灵安。其子孙盛。若培壅其根而枝叶茂。理固然矣。地之恶者则反是。然则曷为地之美者。土色之光润。草木之茂盛。乃其验也。父子祖孙同气。彼安则此安。彼危则此危。亦其理也。
 案彼安此安之理。固君子思慕之至意也。若据生时而言之。则父母方居福地。康宁安适。而子孙夭札者有之。父祖窜谪恶岛。困苦穷愁。而家产孩儿。将为卿相大官者有之。况于身死之后。何以保其必然之应也。
而拘忌者。惑以择地之方位。决日之吉凶。不亦泥乎。甚者。不以奉先为计。而专以利后为虑。尤非孝子安厝之用心也。惟五患者。不得不慎。须使异日不为道路。不为城郭。不为沟池。不为贵势所夺。不为耕犁所及。五患既慎。则又凿地必至四五丈。遇石必更穿之。防水润也。
 案五患之说。为世人所藉口。而近世平田墟里之间。葬者相望。则意在福利。五患。非所恤也。 凿地四五丈。未有不遇水者。或是四五尺之讹。
世间术数多。惟地理之书最无义理。祖父葬时。亦用地理人。尊长皆信。唯先兄与某不然。后来只用昭穆法。或问凭何文字择地。曰。只昭穆便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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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但风顺地厚处足矣。某用昭穆法葬一穴。既而尊长召地理人。到葬处曰。此是商音绝处。何故如此下穴。某应之曰。固知是绝处。且试看如何。某家至今。人已数倍矣。
 案伊川之论。若是既明且正。而今人必归重于朱子之说。非择乎中庸之义也。
张横渠葬论
葬法。有风水山冈。此全无义理。不足取。南方有青囊。犹或得之。西方人用一行。尤无义理。南人试葬地。将五色囊埋于地下。经年而取观之。地美则彩色不变。地气恶则色变矣。又以器贮水养小鱼。埋经年。以死生。卜地美恶。取草木之荣枯。亦可卜地之美恶。
 案此既云。全无义理。则论定矣。司马温公及二程、横渠之论。皆如此则德不孤矣。
朱晦庵葬说
阴阳家说。前辈所言。固为正论。然恐幽明之故。有所未尽。故不敢从。不须深考其书。但凡数里无人烟处。有欲住者。亦不成聚落。其有舍宅处。便山水环合。累成气象。欲掩藏其父祖。安处其子孙者。亦岂可都不拣择。以为久远安宁之虑乎。但不当极意过求。必为富贵利达之计矣。此等事。自有酌中处。便是正理。世俗固为不及。而必为高论者。似亦过之。
 案山水环合。风气蕴蓄。则居者安稳。故人自就之。此地美而人就之也。非人就而地发之也。此人先食其效。如雁之随阳。鱼之就深。岂地力之发荫哉。大抵择地而葬。人情也。今但命之曰山水环合。风气蕴蓄之处。宜葬其亲。则夫谁曰不可。及观其书。则甲乙丙丁乾坤艮巽。有不可究诘者。是则人情之外。别是私欲也。朱子既以诸先生所言为正论。则其下存疑之说。不过如参同契注解而已。岂本意哉。
伊川先生。力破俗说。然亦自言须是风顺地厚之处乃可。然则亦须稍有形势拱揖环抱。无空阙处。乃可用也。但不用某山某水耳。 程先生亦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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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木茂盛处。便不是不择也。伯恭则平地便葬。若不知此理。既不是。若知有此理。故意不理会。尤不是。
 案伊川所论。皆人情也。非高峰绝巘四通八达之地。则其风气柔顺。非恶石粗砾焦枯荦确之地。则其土壤腻厚。伊川所求者。人情也。孑然孤坟。在于深山之中。而旁无草木。则孝子悽怆。其求草木茂盛之地。亦人情也。必加之以龙虎、鸟蛇、水法、砂势、劫杀、冲犯之说。然后乃为诞妄耳。
风无处不入。棺在地中。吹喎吹翻。地上置物。烈风未能吹动。风在地中。蕴蓄欲发。其力盛猛也。政和县有人葬其亲。巳时闻圹中响声。家业渐替。遂发视之。棺木一边。击触皆损。
 案藏于地中曰气。走于空中曰风。若无空隙。虽有气不能风。此天地之定理也。不有风穴者乎。必其深处。有仰通之窍。又其浅口有呀开之穴。然后风气猛烈。若单有浅口之穴。则虽有阴风。不过外风入而内气出。其风未甚矣。若圹中都无穴隙。安得有风。既本无风。安得其力猛烈也。吹喎吹翻。响声系触等怪变。皆鬼物之所为也。鬼物作怪如此。以助风水之说。凡翻尸逃尸。非理之变。皆鬼物之所为。无可惑也。
陈傅良朱公向墓志
平阳之俗。以速葬为不怀。而其流入于阴阳家之说与治宾客之事。俗成则闻见熟。闻见熟则异焉者。乃反以为怪。故虽知名之士。不能免也。阴阳之说。予不知起何时。而知其不出于三代也。王季之葬也。水齧其墓。见前和而后改葬重动。危其亲也。如此。由今阴阳家言之。不祥莫大焉。而王季子孙。皆圣人也。子孙圣与愚。阴阳家固不论。然造周数百年。其不得为不祥也甚者。若必曰改葬而后有此。则文武之生久矣。其造周不待改葬也又甚著。且三圣人者。不知水之齧墓为不祥而不速改。是不智也。知其为不祥。必见前和而后改。是不仁也。圣人虑不及此焉。而今日者曰吾虑过圣人。是果足信欤。然而举世惑之何也。彼委巷之民。怵于其言者。妄以其亲徼利然也。学士大夫。岂忍以其亲为利而惑焉者。又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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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文王。是王季之早产。故太王见文王而废太伯。武王生于文王之中年。故文王没。而武王未六十矣。(据竹书。)由是观之。文王生于葬滦之前。武王生于葬滦之后也。然滦地果凶。文王中年。必有灾害。武王生时。难以钟毓。陈氏之说明矣。
张九成祭坟园神文
某读丧亲篇曰。卜其宅兆而安厝之。呜呼。言之至此。五内糜裂。尚忍言之邪。某卜葬先人于此。今将开圹。谨用告虔。某身为儒者。当信先王之言。不当信淫巫瞽史之说。尝读周官墓人之职曰。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为先。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士居后。各以其职。此先王陪葬之法也。验吾先王左右前后之说。则夫阴阳家流青龙白虎独火太岁之说。败矣。
 案张氏谓当信先王之言。不当信淫巫瞽史之说。即此二句。简严直截。无以尚矣。
又读礼记之说曰。夏后氏尚黑。大事敛用昏。商人尚白。大事敛用日中。验吾先王用昏之说。则夫阴阳家流乾艮二时之说。败矣。
 案古礼。皆葬用日中。故曰日中而虞。如有不可。或用日出。故春秋传。有郑子产之说。
又读富辰之言曰。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文之昭也。邘、晋、应、韩。武之穆也。樊、蒋、邢、茅、胙祭。周公之嗣也。验吾先王一宗数姓之说。则夫阴阳家流五姓宫、商、角、徵、羽之说。败矣。
 案五姓之说。尤无理。不足辨也。
又读春秋书曰。宣公八年十月己丑。葬我小君恭嬴。雨不克葬。庚寅。日中而克葬。验吾先王己丑庚寅以雨晴为候之说。则夫阴阳家流择日定时之说。败矣。以至考五月三月之说。则年辰畏忌之说。败矣。考从柩临穴之说。则黑黄冲射之说。败矣。是阴阳家说。违悖义理。举不足信。
 案以古视今。其节节诞妄。类皆如此。
又尝考先王之说曰。执左道以乱政。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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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今阴阳谲怪之说。是左道乱政也。是假于鬼神之时日卜筮。以疑众也。是无亲也。是非圣人也。公犯先王明禁。罪在不赦。动以吉凶祸福为言。以恐动天下。以起不孝之心。呜呼。葬亲而欲徼福于无知之神。此何心也哉。此不孝之甚者也。某甚悲之。
 案西周以前。卜筮以绍天明。战国以后。卜筮以疑众杀。余故专心治易。而未尝一筮。
使世无青龙白虎之神。独火太岁之神则已。如其有之。必不垂祐于谋葬其亲。避忌畏恶。迟延岁月。以徼福于一身之人。不孝之子矣。何以知之。石骀仲卒。无适子。有庶子六人。卜所以为后者。曰沐浴佩玉则兆。五人者。皆沐浴佩玉。石祁子曰。孰有执亲之丧而沐浴佩玉者乎。不沐浴佩玉。石祁子兆。人皆以龟为有知也。岂有为青龙白虎独火太岁之神。反不如一龟之有知乎。
 案此理明确。
先王之道。本诸身。徵诸庶民。考诸三王而不缪。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某今葬其亲。以义合礼。安敢不以先王之道为法邪。又安敢不以先王之道。正鬼神邪。某又观先王蜡祭之法。曰迎猫。为其食田鼠也。迎虎。为其食田豕也。今以葬先人。斩伐林木。斸掘土膏。虽幽冥中念人子之心。不以为忌。而某所以事鬼神者。亦安敢不以礼义而再拜告也。呜呼。先王之道。神明知之久矣。区区之言。非特正淫巫瞽史之说。将以开先王之道。使为人子者。以奉其亲。以事鬼神。以穷后世。纷纷之论。不敢以吉凶祸福动其意。而一以纯孝为心。神如有灵。庶或相之。
 案此论引经据礼。以明先王之道。葬论中最粹者。
真德秀读书记
案司马氏论葬曰。孝经云。卜其宅兆而安厝之谓卜地。决其吉凶耳。非若今阴阳家相其山冈风水也。国子高曰。葬者。藏也。又曰。死则择不食之地而葬我焉。明无地不可葬也。古者。天子七月。诸侯五月。大夫三月。士逾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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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葬。盖以会葬者。远近有差。不得不然也。然礼文多云三月而葬。盖举其中制而言之。案春秋。己丑葬敬嬴。雨不克葬。庚寅。日中而克葬。辛巳葬定公。雨不克葬。壬午。日下昃乃葬。何尝择年月日时也。葬于北方北首。何尝择地也。
 案不窥经则已。乐观古经则风水。自不得不斥矣。
今世俗信葬师之说。以为子孙之贫富贵贱贤愚寿夭。尽系于此。议论纷纭。至有终身不葬。累世不葬者。使殡葬实能致人祸福。为子孙者。岂忍暴露其亲而自求利邪。悖礼伤义。无过于此。然孝子之心。虑患深远。恐浅则为人所抇。深则湿润速朽。故必择土厚水深之地而葬之。所择必数处者。以备卜之不吉故也。
 案土厚水深。皆体面话头。葬于田间者有之。葬于年年涨没之地者有之。苟云发福。发抇沾湿。所不恤也。噫。
或曰。世人久未葬者。非尽以阴阳拘忌之故。亦以贫故也。予曰。孔子有云。敛首足形。还葬而无椁。称其财。斯之谓礼。又子游问丧具。孔子云云。昔廉范。千里负丧。郭原平。自卖营墓。岂待丰富然后葬哉。在礼。未葬不变服。食粥居倚庐。寝苫枕块。盖悯亲之未有所归。故寝食不安。奈何舍之出仕。食稻衣锦。不知其何以为心哉。
 案富者。以求山之故。败其赀产者。项背相望。尚可以贫为诿乎。
而程子则曰卜其宅兆。卜其地之美恶。地美则其神灵安。其子孙盛。然则曷谓地之美者。土色之光润。草木之茂盛。乃其验也。而拘忌者。惑以择地之方位。决日之吉凶。甚者。不以奉先为计。而专以利后为虑。尤非孝子安厝之用心也。惟五患者。不得不谨。须使异日。不为道路。不为城郭。不为沟池。不为贵势所夺。不为耕犁所及。一本所谓五患者。沟渠道路避村落远井窑。合二先生之言观之。以安亲为心。则地不可以不择。其择也不可以太拘。择焉而不至于太拘。则葬不患其不时矣。
 案五患。亦体面话头。今之所谓名穴。皆犯五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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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世人多迁延不葬者。以昆若弟。各怀自利之心。而野师俗巫。又从而诳惑之。甚至遍纳其赂。而绐之以私。己愚而无知者。安受其欺而弗悟也。夫某山强则某支富。某山弱则某支贫。非惟义理所不当问。虽近世阴阳家书。亦有深排其说者。唯野师俗巫。则张皇煽惑。以为取利之资。择地者。必先破此谬说而后。无太拘之患。为人子者。所当深察也。
 案同一母腹。同一血气。而伯为卿相。仲为殇癞者有之。岂亦某山彊某山弱而致此乎。迷不知悟。哀哉。(又有四柱各不同。故贵贱寿夭。亦不同之准备语。)
罗大经鹤林玉露
葬者。藏也。藏者。欲人之不得见也。古人之所谓卜其宅兆者。乃孝子慈孙之心。谨重亲之遗体。使其他日。不为城邑道路沟渠耳。岂藉此以求子孙富贵乎。郭璞谓本骸乘气。遗体受荫。此说殊未通。夫木生于山。栗芽于室。此乃活气相感也。今枯骨朽腐。不知痛痒。积日累月。化为朽壤。荡为游尘矣。岂能与生者相感。以致祸福乎。此决无之理也。
 
案父为卿相。母封夫人。出入王宫之内。坐卧华堂之中。其本体之乘气大矣。而膝下儿孙。或殇于痘。或夭于房劳。胡莫之受荫也。生不相救。死乃垂裕。有是理乎。
世之人惑璞之说。有贪求吉地。未能惬意。至数年不葬其亲者。有既葬不吉。一掘未已。至掘三掘四者。有因买地致讼。棺未入土。而家已萧条者。有兄弟数人。惑于各房风水之说。至骨肉化为仇雠者。凡此数祸。皆璞之书为之也。若如璞之说。璞既精于风水矣。宜妙选吉地。以福其身。以利其子孙。然璞身不免于刑戮。而子孙卒以衰微。则是其义已不验于其身。而后世方且信其遗书而尊信之。不亦惑乎。
 案不惟郭璞身被极刑。其后嗣是术者。无一吉祥善事。我朝以风水鸣者。如南师古李义信。无不覆宗绝祀。近世葬巫。细考其后禄。无一能蕃衍昌炽者。亦可以悟其妄矣。何不小思。
今之术者言。坟墓若有席帽山。子孙必为侍从官。盖以侍从重戴故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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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时席帽。乃举子所戴。故有席帽何时得离身之句。至宋朝都大梁。地势平旷。每风起则尘沙扑面。故侍从跨马。许重戴以障尘。夫自有宇宙。则有此山。何贵于唐而贱于今邪。京丞相仲远。豫章人也。崛起寒微。祖父皆火化无坟墓。每寒食则野祭而已。是岂因风水而贵哉。
 案俗称文笔峰在案。则发荫为大提学。亦此类也。
熊朋来葬论
古者。昏葬卜日。而未尝择日。故阴阳拘忌之说。不至惑人。以春秋所书考之。庄二十四年八月丁丑。姜氏入。是年岁次辛亥八月丙子朔。乃初二日也。八月为夏正六月初。不以月破为嫌。文二年二月丁丑。作僖公主。二月为夏正十二月。亦不以月建为嫌。至于葬则经多书其日。惟庄九年七月丁酉。葬齐襄公。闵元年六月辛酉。葬庄公。文十八年六月癸酉。葬文公。成元年二月辛酉。葬宣公。于后世葬日为通。如隐三年十二月癸未。葬宋穆公。桓十七年八月癸巳。葬蔡桓侯。十八年十二月己丑。葬桓公。庄四年六月乙丑。葬纪伯姬。二十二年正月癸丑。葬文姜。三十年八月癸亥。葬纪叔姬。僖二年五月辛巳。葬哀姜。十八年八月丁亥。葬齐桓公。二十七年八月乙未。葬齐孝公。三十三年四月癸巳。葬晋文公。文元年四月丁巳。葬僖公。五年三月辛亥。葬成风。九年二月辛丑。葬襄王。十七年四月癸亥。葬声姜。宣八年十月己丑。葬敬嬴。成三年正月辛亥。葬卫穆公。二月乙亥。葬宋文公。十五年八月庚辰。葬宋共公。十八年十二月丁未。葬成公。襄二年七月己丑。葬齐姜。四年八月辛亥。葬定姒。九年八月癸未。葬穆姜。昭七年十二月癸亥。葬卫襄公。十一年九月己亥。葬齐归。定元年七月癸巳。葬昭公。十五年九月丁巳。葬定公。雨不克葬。戊午乃葬。辛巳葬定姒。是皆不合后世葬日。丁巳雨不克葬而戊年(一作午)葬。古人未尝拘忌可见。阴阳家择日。古人所不论。但卜日取吉而已。春秋之葬。惟庄公以子般卒而葬缓。馀或逾月。或三四月即葬。后世为阴阳拘忌。至数年不葬。曷不观于春秋乎。
 案古者。甲乙子丑。以之纪日而已。其用纪年。自汉武帝太初元年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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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则庄二十四年。不必为辛亥。况以之纪月。以之纪时。尤系后世之法。古经之与今俗不合。又何论哉。
吴草庐葬论
葬师之说。盛于东南。郭氏葬经者。其术之祖也。盖必原其脉络之所从来。审其形势之所止聚。有水以界之。无风以散之。然后乘地中之生气。以养死者之留骨。俾常温煖而不速朽腐。死者之体魄安。则子孙之受其气以生者。不致彫瘁。乃理之自然。而非有心觊其效之必然也。若曰某地。可公可侯可将可相。则术者倡是说。以愚世人而要重糈者也。其言岂可信哉。
 案父母康健。而或其子女不免羸病。父母溺死烧死。而或其子女自无伤损。生而如此。则死亦然矣。死而如此。则葬亦然矣。乘生气而荫其子孙者。不验之言也。父母遗体。理当埋之于土厚水深之地而已。其发荫之说。不可信也。
赵汸葬书问对
或问葬地之说。理有是乎。对曰有之。问曰。葬书真郭氏之言乎。抑古有其传也。对曰。不可考。周官冢人掌公墓。墓大夫掌凡邦墓。皆辨其尊卑度数。而葬以其族。大司徒以本俗六安万民。次二曰族坟墓。则葬不择地明矣。岂有无事而著其法者哉。汉书艺文志。叙刑法家。大举九州之势。以立城郭室舍。形人及六畜骨法之度数。器物之形容。以求其声气贵贱吉凶。而宫宅地形与相人之书。并列葬地之法。其肇派于斯乎。予尝读张平子冢赋。见其自述上下冈垄之状。大略如今葬书寻龙捉脉之为者。岂东汉之末。其说已行于士大夫之间。至景纯。最好方伎。世见其葬母暨阳。卒远水患。符其所徵。而遂以葬书。传诸郭氏邪。然无所考矣。
 案夏侯婴佳城之说。荒怪难信。而西汉之时。已有其说。
问曰。今之名卿大家。其先世葬地多验。如执券取物。至其盛时。竭力以求。辄无所得。或反悖谬取祸。岂亦分定不可推移邪。对曰。不但如是而已。夫家之将兴。必先多潜德阴善厚施。而不食其报。若是者虽不择而葬。其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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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之遇与子孙之昌。固已潜符默契。盖天畀之也。后世见其先之鼎盛。而不知所自来。于是妙贪巧取。牢笼刻削。以为不知何人之计。则其急于择地者。亦植私窥利之一端耳。其设心如是。则获罪于天。而自促其数者多矣。择而无得与得而悖谬。岂非神理之显著者哉。
 案寒门冷族。崛起为卿相。则当时葬师。必指其父祖之墓曰吉地明堂。而巧以砂势水法。傅会为说。其乡里椎卤者。互相流播。辄云其微时。有异人指示此穴。既是微时未及光显。其虚其实。谁能辨之。吾东故家。其相传古谈。皆是一套。总属悠悠不足论也。
问曰。然则大儒子朱子。亦有取焉。何也。对曰。大贤君子之事。不可以常人类论。古者三月而葬。凡附于棺者。必诚必信。地风水泉蝼蚁之为患至深。善腐速朽之藏。如委弃于壑。盖时有定制。民无得而违焉。皆昔人知之而无可奈何者。程子谓死者安则生人安。必自后世择地而言其自然之应耳。朱子之葬必择地。亦曰为所得为。以自尽夫必诚必信之道。而不失程子之意云尔。
 案程、朱之见不同。不必强合。
问者。又曰。凡葬者。生人之必有。而大儒君子所为。乃后世之标准也。故世之论葬地者。必以朱子为口实。则所谓为其得为。以尽其必诚必信之道者。将何自而可邪。对曰。死葬以礼。敛首足形。还葬与葬。以天下一也。故丧具称家之有无。夫吉地之难得。岂特丧具之费而已哉。先王制礼。致严于庙。以尽人鬼之情。而藏魄于幽。以顺反原之变。其处此固有道矣。积善有馀庆。积不善有馀殃。秦不及期。周过其历。祈天永命。归于有德。而心术之坏。气数随之。此必然之理也。圣贤岂欺我哉。学士大夫。秉礼以丧亲。明理以择术。得失之际。观乎时义。而无所容心。则庶乎不悖于性命之常。而无憾于慎终之教矣。岂非先哲之志。而君子之道哉。
 案程、朱解周易。亦自不同。朱义较长。而今以程传为主。则况于是乎。先生之说不同。则当于是择而从之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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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孝孺葬论
世之丧亲者。多信葬师之说。徵休咎于无情难验之川阜。时可葬矣。泥于山川之利否而不即葬。或至于终身。或身死而委槥于子孙。甚者子孙恐葬之祸其身。举而弃诸水火。葬亲以礼者。世反非之为愚。呜呼。是何其不察而至于此极乎。葬师之动人以祸福。其说甚怪。人之昌隆盛炽者。其先必有厚德之遗。贫贱夭绝者。必有馀恶之著。山川何与焉。诞者则不然。闻有贵富之人于此。则归福于其茔域曰。此某形也。此某徵也。于葬之法宜尔也。闻有贪贱之人于此。则曰此葬之罪也。此于法宜至于斯也。信斯言也。则人之多财而力足者。皆相率而为不善。及乎死也。求善地以葬其身。则可免子孙于祸。夫孰肯为善乎。葬师祖晋郭仆书。其书苟可信。璞用之以葬其祖考。宜有奇验不诬。而璞卒死于篡贼。其身不能福。而谓能福乎。人其可信否邪。世之人多信之。不知自陷于不孝而莫之赎也。吾今以告吾族人。葬卜吉凶而勿泥葬师之说。期必以三月。三月不能。至五月。五月不能。至七月。过一岁者。众共罚之。
 案集千古风水之神师。必无以踰于郭璞也。博通山川之气脉。著之为山经水志者。郭璞也。郭璞葬其父母。必择天下之第一龙穴。而其效如此。亦可以息矣。
丘浚葬论
愚按风水一节。其希觊求富贵之说。虽不可信。若夫乘生气以安祖考之遗体。盖有合于伊川本根枝叶之论。先儒往往取之。文公先生与蔡季通。豫卜藏穴。门人裹糗行绋。六日始至。盖亦慎择也。昔朱子论择地。谓必先论其主势之强弱。风气之聚散。水土之浅深。穴道之偏正。力量之全否。然后可以较其地之美恶。后之择葬地者。诚本朱子是说。而参以伊川光润茂盛之验及五患之防。庶几得之矣。
 案朱子本以蔡季通之故。不弃风水之说。尚赖程子之说。可以枝梧。后人又欲援而合之。使无异论过矣。
都穆葬论
葬不欲其速朽比化者。无使土侵肤。人子之情也。山形完固。不犯水蚁。不近田畴。土膏明润。梧楸森郁。死者之宅永安。子孙自阴受其庇矣。若必待吉地。暴露浅土。惑于异议。葬后迁移。使祖父魂魄无依。骨肉零落。天且殛之矣。何福之能求。
 案此论和平。而不失其正。
又曰。大兴刘公机。其父卒于任。公时为学宫弟子。徒步往护丧归。遂卜葬。族人泥于阴阳家言。各以生年与葬期相值。久不克葬。陆礼部渊之来吊问故。族人具道所以。公从屏后趋出。泣拜曰。愿以某生年所值日葬父。乃克葬。后公官至南京大司马。赠宫保。则葬日吉凶。何必拘而多疑乎。
 案一世之贤士大夫。一时完议。皆不拘如此。则其福禄之无所损。必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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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廷相葬论
葬有风水之说何如。曰。邪术惑世以愚民也。古之大儒。已历诋其谬矣。曰。今之学士大夫。尚崇信而不为之变。何也。曰。玆习染之深乎。或贪鄙之心。固于求利而为之也。夫上世之人。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其颡有泚。乃归。反蔂梩而掩之。盖未知藏其体之为善也。圣人缘此。遂易之以薪。而葬之中野。又不忍其土亲肤也。后世圣人。复以瓦棺塈周葬焉。又恐其体魄之不固也。后世圣人。复易之以棺椁。是葬之为道也。历世相承以渐而后。尽善如此。曾何有于择地。又何论夫风水环聚。山川形胜之利也哉。
 案王氏明于物理。精于辨惑。本皆如此。
盖人子于亲之生也。必欲得居室卧具之美。以乐其生。及其没也。亦欲得善地以藏其体魄。此孝子仁人事死如事生之意也。今乃缘之以规利。不孝之事。莫大于此。故今之择地者。取其方向之宜。土脉之厚。生物之茂足矣。所谓风水龙虎之妄说。讵可信而惑之乎。曰。程子去五患之论何如。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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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亦未易悬断者也。何也。使葬在山谷之地。其不为道路城郭沟池耕犁所及。或有之。而不为贵势所夺。亦未易保。使其在平原大陆之野。遇其市朝更易。陵谷变迁。非道路则城郭。非沟池则垄亩。他人不俟于夺而据之矣。而所谓五患者。又焉能保哉。君子之葬其亲也。亦本诸礼。尽其心力而为之。诸非其力之可及智之可周者。付之天而已矣。
 案所论皆通鬯。但五患宜虑也。
黄省曾难墓有吉凶论
案周礼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而为之图。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为左右。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士居后。各以其族。凡死于兵者。不入兆域。凡有功者居前。以爵等。为丘封之度与其树数。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为之图。令国民族葬。而掌其禁令。正其位。掌其度数。使皆有私地域。先王之世。君臣宗族葬同一墓。生相爱亲。死相依眷。仁之至义之尽也。其为葬道。若是而已。后世饕剽富贵之人众。而奇邪之流乃兴。故为堪舆风水之说。以簧鼓于万世。以为天下之人贵贱。由墓地之兴衰。贫富。本葬辰之吉凶。与凡一切显晦隆替之事。皆关系于三尺之黄土。上自鼎铉。下至闾阎。莫不俛心帖耳而信之。迎术师。若绮皓。尊青囊。如六经。登高相脉。捏妄指空。陟险求龙。谈虚恣伪。日浸月盛。家无不抇之墓。墓无不择之穴。穴无不选之葬。天下之人。皆愦昏妄。冀于爵冕金玉之荣。聋睡于其小术之中而不悟。亦可悲矣。
 案今之术师。或目不识丁。椎卤无比。而奉之为绮皓者。多矣。
今其言曰。葬者。所以乘生气也。五气行于地中。人受体于父母。本骸得气。遗体受荫。予以其说为虚也。信以为然。则本骸宜常得气。遗体宜常受荫。帝王之后。常为帝王。公侯之嗣。常为公侯。朱顿之胤。常为朱顿。然后其说为可信也。然葬埋之术。莫尚于唐宋。亦莫盛于唐宋。自当时而观之。唐则有若三原高祖之献陵。敬宗之庄陵。武宗之端陵。九嵏太宗之昭陵。梁山高宗之乾陵。龙泉中宗之定陵。丰山睿宗之桥陵。金粟玄宗之泰陵。武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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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宗之建陵。檀山代宗之元陵。嵯峨德宗之崇陵。金瓮顺宗之丰陵。金帜宪宗之景陵。尧山穆宗之光陵。天乳文宗之章陵。仲山宣宗之贞陵。紫金懿宗之简陵。宋则有若巩县昭武、太祖、太宗、真、仁、英、神、哲之八陵。会稽宝山徽、高、孝、光、宁、理、度之七陵。皆师极天下之妙工。土极天下之贵穴。日极天下之良辰。可谓卜之严审之极矣。生气可谓乘矣。本骸可谓得气矣。何唐之祚。卒移于五代。宋之祚。卒移于元。陵寝之地。今为蔓草牧羊之所。而帝王之后。或流而为氓伍。化而为仆隶。而遗体不为之受荫乎。帝王不能荫子孙以帝王。则知公侯不能荫子孙以公侯。朱顿不能荫子孙以朱顿也。亦明矣。
 案今人开口。每云卿相家墓地。大抵皆得吉地。啧啧不已。观此论。亦可以悟矣。
推原其始。不过因人情之浇坏。世皆希慕富贵之人。学究之徒。觊为卿相倚桑之女。庶为后妃。搴旗之辈。思为建牙。不轨之徒。仰为王侯。故术者造为不经之说。迎其情。中其欲。豫为之兆。远为之期。故得行其术而窃其赀尔。长掊夺之风。作叛乱之气。起非分之望。腾无将之心。甚非国家之福也。今一世之人。方且罗网于其内。如梦不寤。如醉不醒。虽圭璋特达之士。亦且甘其诬伪之说。而亦何罪于庸庸琐琐贪污细下之人乎。
 案使斯民。动匪分之望。挑不轨之志者。风水之说也。
  守潼宣训
葬者。藏也。藏者。完归于土之义。人子于其亲之完归。乃假之为身家谋。为后嗣计。一求于风水。再求于年月。各执其房分而阻于卦例星辰之吉凶。各持其年命。而挠于干支龟筮之生剋。遂至累数年数十年而不克葬。岂思生者祸福之来。尚未可必。而死者暴露之久。已大可伤也哉。又有溺信风水。至侵占他人山地。冒认他人祖坟。伐人冢。弃人祖父母骸骨。怨连讼结。底死求胜。至于倾家散业。而地终不可得。亲终不成葬。福应尚远。祸应至近。亦可畏哉。故亲终。必照常期。卜其宅兆而安厝之。唯风不露。水不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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蚁不亲。足矣。宋儒之言曰。有水以界之。无风以散之。此风水之说也。
 案所主者山。而每云风水不可解也。水犹有形。风本没捉。将何凭矣。
王兆云说圃识馀
世人。酷信风水之说。至有暴露其亲。数十年不葬者。江浙之间。信之尤甚。争地结讼。风水不成。而家已破败者往往。而是不知古人卜其宅兆。但谓吾亲于此焉藏。须择安稳之地。使后世耕犁不及而已。未尝有求福利子孙之念。而后人妄信术家之言。甚有葬而复迁。几葬几迁者。惑亦甚矣。大抵风水之说。难曰尽无。但遇与不遇。自有默主之者耳。文衡山家。自高祖迁吴以来。世不信风水。今祖茔三所。皆当时偶得其地。因营冢圹。亦未尝谋之地师。求所谓龙虎水沙之说。然二百年来人文甲科不断。视营谋风水之家。盖不知几成败矣。
 案不谋地师而累世安乐者。奚但文衡山家而已。
吕坤四礼疑
物有宜一邑。不宜一郡。宜一社。不宜一乡者。地有跬步美恶。泉有咫尺甘苦者。然乎。曰。然。葬独不然邪。曰。一墓之子孙吉凶祸福。寿夭贵贱同乎。吾不敢谓不然。有不同乎。吾不敢谓然。 山水一区。形胜弥望。如蜀之内江。晋之蒲坂。闽之晋江。皆缙绅渊薮。谓非地灵人杰可乎。然不能人人皆缙绅何邪。堪舆家谓点穴不错丝毫是矣。然一墓子孙。皆钟一气。吉凶祸福。寿夭贵贱。未必人人皆同。又何邪。故择地宜先形胜。以安死者之体魄。而生者之福利。非所问。朱元晦一代名儒。乃不胜其福利之心。而葬父母于两地。是平生之一迷也。吾不能为贤者讳之。 礼士葬不逾月。今也子孙重利益。惑年命。各争所欲。遂致数年不得入窀穸。不火其书。礼法不行。
 案司马公请禁天下葬书。吕公欲火其书。皆海内之正论也。
陈龙正葬论
客问。久停不葬者。以不孝论。何邪。答曰。此为借亲图福者。罪也。夫葬。固为死者计。而非为生者也。惟土能变化万物。非但草木。虽金石之坚。皆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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嘘育而就。庄生云。臭腐复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臭腐。惟土能之。五味入土能失。五彩入土皆败。化神奇为臭腐。土之能也。荼蓼朽止。黍稷茂止。化臭腐为神奇。土之能也。人既死入于土中。常翕不辟。常静不动。骸气与土气相得。使其质泽而不枯。其色鲜而不败。其神安而不震惊。及千百年之久。而悠然返于空无。惟土能之。盖亦有化为神奇之义焉。仁人孝子。非不系恋也。非不能珍秘其先也。惟宅之华屋。袭之象床。被之锦绣。皆非所安。故虽帝王之贵。哀慕既毕。舍殿宇而即山丘。覆以厚土。诚见夫土之贤于华屋象床锦绣也。土气诚得。则其所变化衍而为子性。华而为富贵。坚而为眉寿。秀而为英贤神奇之验耶。
 案臭腐化为神奇者。粪壤化为嘉谷也。岂是之谓乎。
记曰。葬也者。藏也。欲人之不得见也。又曰。人死斯恶之矣。是藏其亲者。特掩人恶而已耶。虽非图福也。亦为人也。墨之薄葬。是已知入土为安之实。则葬固为死者计。而非为生者也。亦非掩人之见也。子视亲身。诚珍之。诚爱之。是以不敢苟藏之。必且厚其棺坚其椁择其地。然后死者安而生者之心亦安。故葬宜速也。又宜慎也。并行而不悖也。而诡托正谊。苟且不择地者。其为忘亲。又庸异于停亲图福者乎。圣人云。卜其宅兆而安厝之。盖亲之生也。求悦其志。虽竭力不为奢。死而求善地以安之。使无土中诸患。情自不能已也。避求福之嫌。委之适然。此正名根。何名信道。
 案内怀求福之志。文之以孝思病世之论也。
柴绍炳原葬论
葬者。藏也。藏之为言。使人勿克见也。孝子慈孙。于亲死而葬之。不忍其有暴骨焉。于是始死有敛。敛而殡。殡已而葬。葬者。掩藏之。风雨霜露之勿侵。狐狸蝇蚋之无齧也。故蔂梩而掩。上世为已愈于壑矣。然则下坎上土。厚衣之以薪。埋诸中野。不封不树。孔子曰。古也墓而不坟。此其效也。中古圣人。则又因为之制。易棺椁。别域兆。饰器具。树林木。详定月日。加以封识。使富贵贫贱。各自殚其力。本吾亲体魄所藏。宁厚毋薄。义取诸大过。以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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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乃流于术家者言。颛陈形势。剖判地脉。并历阴阳。其究极尺寸微茫。向背殊利。而为人子若孙者。亦以幽壤精埆。关生人祸福。乃至亲死不葬。迁延择地。觊觎多端。坟垄离析。彼我相轧。或争夺利便。数起狱讼。又人是所师。甲可乙否。临事荧惑。谋同筑室。吁亦甚矣。
 案取诸大过。岂厚葬之义乎。
昔汉武帝时。聚会占验。则有所为堪舆家班固艺文志。载形法六家中。有宫宅地形二十卷。事始萌芽。不知何祖。至晋之郭璞。号能精此理术。又秘莫可考。当世谭者。傅会影响。指天画地。动成虚诳。语云山川而能语。地师食无所。盖言术家之罕得当也。且先古圣王制作。悉其聪明。吉凶趋避。与民同患。故自卜筮医药。且有成书。比于坟典。假令相地卜藏。果系善败。圣作明述。岂独删遗。则堪舆一家。正复奇中于道。不足深论明矣。
 案每见地师奇中之言。皆中已往。不中未来。盖未来之事。鬼亦不知。
周官有冢人、墓大夫。掌公墓。即邦墓之地域。为之图。令民族葬。以昭穆为左右。晋之诸大夫葬者。毕于九原。是不择地也。在礼凡丧葬。天子七月。诸侯五月。大夫士庶人以次降杀。是不择月也。春秋书九月丁巳。葬我君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下昃。乃克葬。是不择日与时也。往者地与月日时。皆无可择。而春秋以上。公卿大夫。世不失禄。地师之效。罕有闻焉。然则近今葬家。画方隅。伺晷度。拘忌鬼神。科指细碎。事应荒忽。徒此纷纷。何为者哉。如曰某地吉。法当贵显。某地凶。法当夭绝。某方利。宜于适长。某方害。宜于支庶。某时虽良。当先通后塞。某时虽不良。当先落后荣。抵掌而谈。若操左券。合右契。然此毋虑有验有不验。即亲死之谓何。而因之以为利也。
 案葬巫凭空为说。如赛巫述魔所言。故其言如券合契。藉使奇验。不足惊也。
藉孝子慈孙。不忘先人。体魄所藏。必求安土而居之。揆之于道。未为无据。是故择地营兆。卜日而行事。谨避烈风霪雨。不能襄役。远岩险渚泽衢路。恐其崩落。停污蹂践。为异日患也。礼由义起。于是为尽耳。而牵于术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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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妄冀非分。遂至坐失事会。祖父遗骸。踰时野次。夫祸福在天。废兴由人。而假先亡抔土。以希不可知之利泽。转相濡滞。暴露不收。是乃罪之大者矣。呜呼。岂不痛哉。
  案卜日卜兆之义。不过如此。
柴生曰。予家自宋南渡以来。墓道凡数处。其居南山者。先世皆用族葬。至赠中书公。始葬孤山。而先观察祔焉。已而先伯光禄、武选两公。暨学博先府君。后先捐馆。重于卜地。窀穸未图。盖积有年矣。岁壬午。予乃创议。从臾群从间。遂举先柩。各以昭穆祔葬。一时鸠工。于是光禄公葬孤山之左。武选、学博公。葬南山之左之右。大事既讫。举宗无他。顷者予遭亡妇变。念其遗言。欲就南山祖茔下隙地。购而埋之。或有以堪舆之说进者。予谓彼妇人知入土为安耳。且须之何时。壤土恶。不犹愈暴露乎。且愿当世君子。力追古道。矫持末俗。上行下化。俾葬其亲者。务所自尽。地上地下。惟封树是谨。即长逝者体魄。有所即宁。而毋听术家所眩。多此纷纭也。故曰葬也者。藏也作原葬。
 案柴氏之法。即周公之古制。嗟乎孰能以此法。颁行于天下。令各钦遵也。
朱董祥论葬书
人事之大。莫大于送死。送死莫急于藏其体而安其神。先王知之。故制为贫富可行之礼。后之人子。不考其礼之当为。而妄求荒诞谋身之术。则鬼神情状。有大不得已者矣。夫人性本于天。身本于地。而生必由父母。生有身心。死有魂魄。魂气升于天。魄降于地。故谓之鬼。鬼者归也。然魂非死而遂归于天也。魄之归地。百年而后为土也。人之身性。虽本于天地。必由父母而生。则其生自有祖而有之。故其死亦必自祢而祖而曾高而后。乃归于天。丧祭之所以四世而尽。神主所以五世而祧也。始死而复。招其魂也。定期而葬。藏其魄也。死而不复则魂散。过期不葬则魄腐。而魂不安则亦散。散则为厉。子孙夭短。宗祀覆绝。皆由此也。后世不明鬼神之理。死不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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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而暴露其体。至有过重其体而轻其神者。皆失鬼神之依矣。故曰鬼神情状。有大不得已者矣。
 案所论鬼神之理。亦未允当。
先王之制。天子七月而葬。诸侯五月而葬。大夫三月而葬。春秋传则以大夫三月。士踰月。近代著令。自王公以至庶人。皆三月而葬。过则为暴露律曰。惑于风水及托故。停柩在家。经年不葬者。杖八十。礼曰。未葬。服不变食粥。居倚庐。哀亲之未有所归也。既葬然后渐有变除。今之人。背礼违法。未葬而祥禫除服。食肉饮酒。从游四方。呜呼安矣哉。夫葬有厚薄有缓急。未有公行停弃。经年不葬者也。厚葬者。礼所得为。分所宜为。而财力又足以为尽心焉。而为之。称家之有。薄葬者。礼分虽得为。财力不能。衣周于身。棺周于衣。土周于棺。县棺而封。称家之无。缓葬者。主丧者在外。或疾病不胜。然苟有迟久。则以次代之。未有经年轻弃者也。古之人所以奔丧。有先之墓哭也。急葬者。或时值变故。或身家多难。敛毕即葬。报葬者。报虞三月而后卒哭。有是四者。则贫富可行。不待勉也。后世不读礼。惑于阴阳家邪说。卜兆卜日。不告于祖。不质诸蓍龟。而拘于岁月日时之休咎。山川冈阜之形势。乃卜也。唯谋计子孙之利害。而父母之安危不问。岂不悖与。
 案经年不葬之俗。吾东幸无之。
愚尝谓阴阳家曰。儒家之论风水甚备。家礼所载极详。如须计后日不为道路。不为城郭。不为沟池。不为势豪所夺。不为耕犁所及。其为死者。亦已至矣。从未以子系(一作孙)之祸福寿夭富贵贫贱为说也。形体暴露。则神魂不安。子孙夭绝。根本失则枝叶彫谢。必然之理也。遵礼速葬而反祸。则先王之礼。亦害人之具而已矣。胡为三代以来。圣贤大儒。无不谆谆以葬为急也哉。故尝论风水之理。譬诸置倚卓于室。或南北。或东西。所向必正。地有高低。则以砖瓦厚薄平之不偏侧也。至饮食肴馔。必由内备。非平正椅卓。即可致也。今以风水之善不善。为子孙祸福夭寿富贵贫贱。是平正椅卓而生饮食肴馔也。不亦诬乎。夫祸福寿夭富贵贫贱。人自求之耳。循礼则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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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妄为则受祸。寡欲则多寿。淫奢则短夭。务本节用而自富。勤学不惰而自贵。反是则贫贱。其于风水。何与哉。
 案椅卓之喻。亦自理胜。
呜呼。圣贤之所以不择时不择日。而急于葬亲者。以人子之年。非必同于父母之寿也。不幸旦夕而死。则父母终于永弃矣。况人死之归土。犹生之居室饮食。不可少阙也。死而不葬而曰贫乏不能。待有而为。风水不善。择美而举。是犹事父母者。不与居室而曰俟富而登以黄屋。不给饮食而曰俟贵而供以五鼎。有不饥寒而死者鲜矣。司马光曰。阴阳家立邪说。以惑众为世患。于丧家尤甚。又曰。人所贵于身后有子孙者。为能藏其形骸也。其所为乃如此。曷若无子孙。死于道路。犹有仁者见而埋之邪。岂不大可痛悯哉。
 案圣贤者。多智者也。圣贤之所不为。斯不为之。可矣。
昔刘向。谏起昌陵。述古圣人。自黄帝、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皆以薄葬而久安。若宋桓司马。吴王阖闾。秦始王。无不厚葬而速祸。葬之吉凶。昭然可见矣。夫天子士庶人之分虽不同。而死生存亡得失安危则一也。三代以下。讳言鬼神。故其理不明。而阴阳邪说。得以鼓惑之。山川时日。欲以人谋。乱其吉凶而易其休咎。富者。越礼僭肆。贫者。妄求停弃。破产败家。遗失尸柩。莫不由之。甚至一墓也。此祸而彼福。此利而彼害。同气相争。昆弟攘夺。岂不愚哉。
 案厚葬。虽不智。其心犹善。迁葬白骨者。其心不仁。
夫葬也者。藏也。藏其形体。而使神安于土也。古者墓无祭。谓魂气不依于魄也。春则埽之。秋则封之。剪除其荆棘。增其土。使之完固可久而已。古之圣人。择不食之地而葬焉。亦此意也。广其地。工其茔圹。筑台榭。起宫室。不惟后世为势豪所夺。子孙贫困。自必弃焉。即不然。赋役重而追呼迫。生者不宁。则死者不安。由此观之。葬之宜薄而不宜厚也。古今所同利也。天子庶人一也。后之人。舍其利而趋其害。其亦弗思焉耳。呜呼。人之死也。速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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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礼则安。停柩厚葬则多危。惟薄则可速。欲厚则迟。厚葬者。发掘之媒。停柩者。委弃之渐。可不慎哉。
 案广占茔域。陈弃良田者。王者之所必禁也。
物之成也。有时爱而畜之者。必于其成而遂藏之。可固久而不败。稻成于冬则藏于冬。麦成于夏则藏于夏。黍稷菽果。无不以其成而遂藏。人之葬也亦然。葬藏也。天子七月。诸侯五月。大夫三月。土(一作士)踰月。其不同者。治具有费省。会送有远近。贵贱有隆杀也。天子诸侯之葬。虽远于士。然天子七日而殡。诸侯五日而殡。大夫以下三日而殡。不相远也。殡葬道也。殡而后葬。犹立重以易主也。重以宁魂。殡以定魄。故曰殡葬道也。
 案稻麦之喻。恐不合理。
尝考葬之载于书者。莫详于春秋。然不能尽述。举其自春而冬。自正月以至十有二月者。各略言之。隐公三年八月庚辰。宋公和卒。冬十有二月癸未。葬宋穆公。桓公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十有四年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十有五年夏四月己巳葬齐僖公。庄公元年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卒。二年春王二月。葬陈庄公。二十有三年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葬曹庄公。宣公八年夏六月戊子。夫人嬴氏薨。冬十月己丑。葬我小君敬嬴。雨不克葬。庚寅。日中而克葬。成公九年秋七月丙子。齐侯无野卒。冬十有一月。葬齐顷公。襄公九年夏五月辛酉。夫人姜氏薨。秋八月癸未。葬我小君穆姜。二十有九年夏五月庚午。卫侯衎卒。秋九月。葬卫献公。昭公十有四年三月。曹伯滕卒。秋葬曹武公。二十有五年冬十有一月己亥。宋公佐卒于曲棘。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葬宋元公。定公四年春王二月癸巳。陈侯吴卒。六月葬陈惠公。由此观之。葬未尝择月日也。随死者之月日。先王之礼。当代之制而已。后世不明其礼。葬必择月择日。而月日之吉凶。不推死者之生卒。而以生者之年岁干支。是为生。不为死也。
 案为生不为死。是其内情也。何以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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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信葬师之言。葬师曰利。不唯后日之五患不计。即目前之五患。亦不为顾。近道路者葬之。近城郭者葬之。近沟池者葬之。近耕犁者葬之。近势豪之宅地者葬之。一曰不利。则停弃不葬。公行祥禫。呜呼何意也。夫有知有识。乃谓之人。藏父母之形体。不遵先王之礼当代之制。而听之阴阳巫术。其知识亦可悲矣。
 案不顾目前之五患者。滔滔皆是。
春秋者。孔子之刑书。与礼相表里者也。书葬。必先书卒。盖谓葬不可缓。而月日有定。随其卒而不易。寒暑无间。金革之事不得夺。故自正月至十有二月。自春而夏而秋而冬。无时不葬。无月日不葬也。此皆诸侯之礼也。诸侯五月而葬。非有大故。不敢过僭天子之礼。况大夫以下皆三月而葬。而反僭过于天子七月之制乎。是以经年不葬。而律重治其罪也。夫丧有本未(一作末)。有始终。哀者。丧之本。服者。丧之末也。葬者。丧之始。祥禫者。丧之终也。徒服而不哀。本失矣务末。奚为不葬而祥禫。未始也。何以终之。嗟夫。物之成也。人苟爱之。必随藏而不久停。父母之形体。乃以生者之故。久停而不葬。岂爱亲。不若爱物哉。
 案近世三月九月。不敢合葬。虽引春秋。不之信矣。
张栻题赠地理卷后
景纯葬书。东汉以前无有也。今之谈地理者。率以为印龟。然富贵利达。当自致。未可专以地理言。夫景纯。既能知水之为陆。乃不能逆善其先人之窀穸以自全。何哉。盖吉凶由人。尽信书则不如无书。且以不才之子。不学之儒。有能以地理而取科第者乎。不仁之人。不善之家。有能以地理而保生产者乎。不业之农。不耕之田。有能以地理而成谷实者乎。苟不求诸我。而徒求责富贵利达之报于彼。终无已夫。
 案不学之儒。或取科第。不善之家。或保生产。故地理之说。得行于其间。以此论斥地理。其不伏矣。
建溪吴叔靖学景纯之学。游士夫间然叔靖。固非误人者。正恐人不自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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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误叔靖耳。语曰。吉人凶其吉。凶人吉其凶。叔靖以此语人。必以予语为然。而汲汲乎人事之自修。则叔靖之术。因是而益验矣。
 徐乾学曰。张南轩云。景纯葬书。东汉以前无有也。今之谈地理者。率以为印龟。而后汉袁安传。初安父没。母使安访求葬地。道逢三书生。指一处葬此地。当世为上公。须臾不见。安异之。于是遂葬其所占之地。故累世隆盛焉。此即后世地理之说。则后汉时已有。未必始于景纯矣。
胡翰风水问答序
乌伤朱君彦脩。故文懿先生之高第弟子也。少读书。从先生游最久。尝有志当世。充赋有司。不合。退而业医。犹幸而濡沫及人也。著书数万言。曰格致馀论。人多传之。而君之医遂名海右。又以阴阳家多忌讳。不知稽诸古也。复著书数千言。曰风水问答。书成。示予双溪之上。推其用心。可谓至矣。易曰。仰而观于天文。俯而察于地理。天确然在上。其文著矣。地隤然在下。其理微矣。著者观之。微者察之。知乎此者。知乎幽明之故。非圣人孰与焉。而汉魏以来。言地理者。往往溺于形法之末。则既失矣。至其为书。若宅经葬经之属。又多秘而亡逸不传则失之愈远矣。朱君力辨之。以为人之生也。合宗族以居。为宫室以处。审曲面势。得则吉。不得则凶。其理较然。及其死也。宗祖之神。上参于天。举而葬者。枯骨耳。积岁之久。并已朽矣。安知祸福于人。贵贱于人。寿夭于人哉。故葬不择地。而居必度室。据往事以明方今。出入诗书之间。固儒者之言也。昔者先王。辨方正位。体国经野。土宜之法用之。以相民宅。土圭之法用之。以求地中。皆为都邑宫室设也。而冢人墓大夫之职。公墓以昭穆。邦墓以族葬。借欲择之。其兆域禁令。孰得而犯之。以是知君之言。为得也。惜其书不见于二百年之前。绍兴山陵改卜之议。晦庵朱子以忠贾祸。夫以一世豪杰之才。千古圣贤之学。萃乎其人。观于天下之义理多矣。而笃惟蔡元定之说。是信者果何也哉。
 案朱子于蔡元定。谦虚相悦。故律吕之学。以元定而差。风水之议。以元定而误。斯固后学之深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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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邦自何文定公。得朱子之学于勉斋。四传而为文懿君。受业先生之门。计其平日之所讨论。亦尝有及于斯乎。不然则是书成于先生未易箦之日。必能是正。其说传信于人。而顾使翰得而读之。岂知言哉。且翰先人之葬。今十年矣。襄事之初。匍匐将命而不暇择。尝惕然于先儒土厚水深之言。于是得君之书。欣然如获拱璧。昔里有余祯者。以是术。游江湖间。邵庵虞公。深敬信之。其著书曰地理十准。虞公称其有得于管辂、王吉之传。力抵曾、杨之非。而不悟指蒙非辂所作。则与翰同一惑也。书之于篇。朱君其幸终有以教之。
 案朱彦脩风水问答。是天地间不可少之文字。惜乎。吾东无能得见者也。前后使燕者。盍亦求之。
宋濂慈孝庵记
古者。万民之墓地。同于一处。故设墓大夫。正其昭穆之位。掌其爵。等小大之数。分其地。使各有区域。而得以族葬之。自世道既降。而相墓巫之说兴。谓枯骴足以覆焘乎后昆。谓福祸贱贵尽系乎冈峦之离合。丘陵之偭向。一以此钳劫愚俗。而专窃墓大夫之政柄。世之欲葬其亲者。辄敛容屏气。伺候巫之颜色。巫曰此可葬。虽踰都越邑。亦匐匍而从事。巫曰不可葬。虽近在居室之旁。百利所集者。亦割忍而违去之。致使父子兄弟本一气也。一在天之南。一在地之北。吾不知其何说也。安得卓识者出。相与攻其谬妄也哉。
 案中国以地师。名之曰葬巫。名之既正。必有能闻而悟之者矣。夫埋骨而求福利。巫也。隔厚壤卜其吉凶。巫也。
予方为斯叹。而同里张君荣。忽以书来曰。吾父母既没。葬于家东北一里黄坞之原。既而吾兄又捐馆舍。吾则以谓吾兄。父母之子也。其生。未尝顷刻离膝下。死后而他埋之。使死者无知则已。脱或有知焉。吾恐其心当愀然不宁也。乃于父母之侧。攻位而藏之。吾父母藏于是。吾兄复藏于是。吾夫妇幸未死。他日或溘先朝露。去将焉之。又于兄之侧十步。预作二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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俟。而别建庵庐。号曰慈孝。俾学佛者守之。吾知父子之亲如是而已。巫之言虽巧如簧。吾固掩耳而弗愿有闻也。
 案令僧守庵。非信佛也。然以建庵之力。置墓田数十顷。必有愿为之氓者矣。何必僧然后守之。
呜呼。予尝叹人之所见。不能尽同。故虽有蕴于中。而不敢扬言于人。窃不自意。张君之见。已能与予同。推而至于四海之广九州之众。其见之同者。又恶知无其人耶。使同者。至于十百焉或千万焉。则巫之舌不能胜。而古有族葬之说。可以渐复矣。矧中原士大夫家。多以昭穆序葬。唯其行有污于先人者。治异其兆域。衣冠之蝉联。在在有之。人之富贵利达。其不系于地也昭昭矣。奈之何怵于淫书末技。而眩惑于是非也。呜呼。若张君者。其可谓卓识之士。非邪。庸因请记庵之成绪。而摅其所见如此。知言之士。必有取焉。
 案千万人信之。其一二人訾之。其势不可胜也。虽然。正之胜邪。天命也。不出数百年。东方之人。亦或有觉其非。而邻乎德者也。
顾湄咫闻录
葬书中。有八卦五行经。托于黄帝所作。岂黄帝时已有其术邪。周礼。辨兆域正墓位。尚书。卜涧东瀍西。毛诗。相其阴阳。观其流泉。周时固有之矣。而祸福之说。无有也。汉艺文志。有宫宅地形书二十卷。既有其书。斯有其术。后汉吴雄。营人所不封土。择葬。不问时日。赵兴不恤讳忌。故犯妖禁。而两家子孙益用丰炽。陈伯敬行路闻凶。便解驾留止。后不克考终。时人罔忌禁者。多谈为證。则后汉已有师巫祸福之说。而信与否则存乎人也。
 案素问已非黄帝所作。况八卦五行经。岂黄帝所梦哉。吴雄赵兴。是天牖之人。虽举世梦梦。时有一二天牖之人。往往正行如此。
郑汉奉径地粹言
此心开百代之祥。金琐玉钩。岂必问平陂于马鬣。寸地。造无疆之福。牛眠龙角。何尝恃推步于鸡丸。从来智营力竞。谁甘以尺土让人。而陵谷忽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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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碑频琢。造物若留以有待也。人其清夜一扪心乎。
 案径地篇。弁言如此其粹。而其下杂载诞罔无蒂之说。意郑氏。亦执德不固。置之有无之间者也。故今录其粹者而止。(鸡丸谓土地也。)近世争地成风。广占域(一作茔)域大。加封树十里之内。人莫敢以朽胔入。而一朝朝市变迁。则石麟化为徒矼。黄肠尽于斧斤。行人指点。追议其生前之罪恶。呜呼。何苦为是。
古人所谓卜其宅兆者。乃孝子慈孙之心。重亲遗体。使他日。不为城邑道路沟渠耳。世人惑郭璞之说。有贪求吉地。至数年不葬亲者。有既葬不吉。一掘未已。至三四次者。有因争地致讼。未入土而家已萧条者。有兄弟惑于各房风水之说。至骨肉化为仇雠者。语不闻乎。龙穴非遥。只是贮藏方寸地。牛眠在迩。空劳踏破陇头云。
 案近世名门。有七掘其祖者。自此以来。门户日渐凋瘵。子孙日渐稀少。灾孽横生。莫可救药。由是观之。风水之惑。天其深恶之矣。
河南吴雄。至孝。少家贫。丧母。营人所不封土。择葬其中。丧事趣办。不问时日。巫者皆言当族灭。雄后致位司徒。子孙三世廷尉。
 案权门贵族。未有不择地以葬亲者。及其衰也。芟夷残灭。有不忍见者矣。醮子嫁女。未有不择日以行礼者。及其成也。蚤鳏青孀。有不忍言者矣。日验而月徵之。犹复苦惑。何其迷也。
皇陵初建时。量度界限。将筑周垣。所司奏民家坟墓在傍者当外徙。 高皇云。此坟墓。皆吾家旧邻里。不必外徙。至今坟在陵域者。春秋祭埽。听民出入无禁。可见帝王气象。包含偏覆。自异寻常万万也。
 案季武子许杜氏之葬。此是古俗。又系私门。以后世帝王之家。而有此包容。诚千古之盛节也。
大兴刘公机父卒于任。公时为学宫弟子。徒步往护丧归。遂卜葬。族人泥阴阳家言。各以生年与葬期相值。久不克葬。公独曰。愿以某生年所值月葬父。于是力葬之后。公官至大司马赠宫保。则葬日吉凶。真无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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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年月日时之说。即风木之羽翼也。年运不合。则全一年弃之。三九不动。则全一月弃之。各亲各有拘忌。则左牵右掣。卒无可行之日。坏先王之典章。残吾民之生理。以立其巫虫(一作蛊)之邪说。抑独何哉。
余尝见孤寒之夫。弃祖宗骸骨于旷野。而或生贤子孙。崛起穷巷。大其门户。此宁得地理之助耶。公卿大夫殚心力。以求善地。而或生不肖子孙。骄奢淫泆。坠其家声。地灵又安在耶。
 案遗骸旷野者。及其昌也。葬巫据此地为吉穴。乃所谓福人逢吉地也。广设罗网。使左罥右罹(一作罗)。无一点渗漏。噫。可谓罪大恶极者矣。
范文正公。得一宅基。堪舆家相之曰。此当世出卿相。公曰。诚有之。不敢以私一家。即捐其基建学。今苏州府学是也。风水家言。尚有系公念者乎。
 案范公不信风水。故善为之辞。而让于公学矣。英豪处事。往往如此。
或问风水。空同子曰。有哉无哉。风气聚则灵异自发。何谓无。富贵。可遇而不可求。天之秘。非人之能为也。何谓有。故吉以善获。非善之家。虽遇。不遇矣。
 案今世之人。其自命曰周通不滞。明理达物者。皆此论也。噫。有则有之。无则无之。有无之间。更占一位。是果何如物耶。有问医理者。答之曰。可有可无有。问算学者。答之曰。可有可无。其可曰通士之达论乎。有人于此。其百言皆寔。一言偶谎。犹为撒谎人矣。况于百言而百谎乎。风水之行于世。厥有二繇。一是鬼诳。一是人谎。其所谓奇中妙验。皆不出此。凡书诸简编。腾诸颊舌者。千枝万叶。毕竟归于此二者而已。知此则可不惑矣。
凡人欲为父母子孙计永远者。当以公心处世。方便行事。一念合理。百神归向。择地论穴。特其次也。德不修而责效于先人之遗骨。朝移夕改。愈更愈谬。适足以取谴于造物。顾何益哉。
 案所论颇正。但其次二字。当改之曰非理。
仁人孝子。既得真穴。其在旧𡋟。切勿毁之。凭福恃势。徙人之亲而葬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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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人之冢而为己冢。忍心害理。已不为天所祐。地何能福之哉。明兴记载孝陵之前。有孙权墓。帝王忠厚开国。即万世后。将食其报也。
 案所论颇正。但所谓真穴。是何穴乎。
郭璞生平。不取信于其子。凡郭公要向西。其子必向东。故郭公看金山风水。谓其子曰。我卒。可葬于金山脚下。意葬于脚。彼必葬于巅也。郭公卒后。其子悔向所作之非。必遵父言为是。竟葬于金山脚下。遂为凶地。故当时有父作子笑。子作父笑。若要不笑。须是龙叫之嘲。噫。以璞之术。尚不能自为身谋乎。
 案此即好事者。为郭璞藏拙计也。郭璞身后。家门随覆。恐后人咎其术未精。故归咎于其子。以遮护璞耳。然璞身被极刑。此则其父祖之山祸也。何不于生时移葬吉地。以自取灭亡也。斯则自作之孽。无可诿者也。
温大雅将改葬其祖父。筮者曰。若葬此地。当害兄而福弟。大雅曰。若得家弟永康。我当含笑入地矣。
 
案温大雅不信风水。外为大言。以自高耳。不若正言折之曰。未必福弟。何以害兄。
世人有泥公位之说。兄弟议多。至有终身不殡其亲者。噫。为父母者。皆以子多为幸。今若此则是增一子。祗增一暴露之日。反不若子少者得早归泉壤矣。夫子孙各有福缘。且各有行谊。冥冥中所以偿之者。毫釐不爽。岂可挟私见而久暴其亲。况葬后砂水变易。陵谷易位。造物于人。岂可一端尽哉。
 案此弊吾东犹未甚矣。
蔡元定通术数。游朱晦翁门。胡闳疏弹晦翁。并及蔡。谓之妖人。坐谪道州以死。蔡善地理学。每与乡人。卜葬改定。其间吉凶。不能皆验。及贬。有赠诗者曰。掘尽人家好丘陇。冤魂欲诉更无由。先生若有尧夫术。何不先言去道州。
 案元定之贬。虽因朱子。其实元定累朱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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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夏侯婴。以功封滕王。及死将葬。未及墓。引车马踣地不前。使人掘之。得一石室。室中有铭曰。佳城郁郁三千年。见白日。吁嗟滕公居此室。遂改卜焉。生何养。死何归。前定久矣。
 案自汉以上三千年。则羲农之时也。曾谓此时。有风水之说乎。有虞氏瓦棺。夏后氏塈周。曾谓羲农之世。已有石室乎。蝌蚪古文。当时已不能办。则石室四句之诗。谁其读之。荒唐甚矣。
李八公葬其子于鸡笼尖。初葬时。谓其孙曰葬后周年。将不利。孙对曰。亲安九泉。所愿足矣。子有损何惜也。葬后孙不甚伤。而后来绵延盛发。出进士。四十馀人。至今蕃盛。
 案既丧其子。藐玆孤孙。如知不利。胡乃许葬。既许其葬。又说其祸。谁家之事也。凡惑于风水者。渠亦实未尝深信。但好为妖妄之言而已。
近世士大夫酷信风水。余尝候一故人。堪舆家满座。余曰。近来上帝忙甚。故人遽问何谓也。余曰。人间贫富寿夭。仆仆然逐地师脚跟转。上帝那得不忙。
 案近世宰相朝士。出游乡墅。必有地师三四人随后。多者五六人。来来去去。无有已时。若移此心。以爱贤士。以敦亲戚。必忠于国而睦于家矣。
葬者。藏也。人子于其亲之归藏。乃假为身家谋。为后嗣计。一求风水。再求年月。各执房分而阻于卦例星辰之吉凶。各持年命而挠于支干龟筮之生剋。生者祸福。未可知。死者暴露。堪置念乎。
 案郑汉奉本意如此。而原编。杂取邪说。又何也。
王安礼。宋仁宗时。知开封府。帝数失皇太子。太史言。民墓多迫京城。故不利国嗣。诏悉改卜。无虑数十万计。众汹惧。安礼谏曰。文王卜世三十。其政先于掩骼埋胔。未闻迁人之冢。以利其嗣者。帝恻然而罢。
 案风水之说。欲毒害人类。至于此极
何乔新。初为南京礼部主事。归葬父卜地。不得吉。有欲粥其葬地者。众谓此吉壤。新曰暴人父而葬吾父。吾不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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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信而舍之。则尤未易也。
朱文公。知崇安日。有小民贪大姓之吉地。预埋石碑于其坟前。数年之后。突而强佔为讼。二家争执于庭。不决。文公亲至其地观之。见其山明水丽。凤舞龙飞。意大姓侵夺之情真也。及去其浮泥。验其故土。则有碑记所书。皆小民之祖先名字。文公遂一意断还之。后隐居武夷山。有事经过其地。闲步往观。问其居民。则备言其埋石诳告罔上事。文公懊悔无及。(此下有大雨雷电之说。近于不经。今删之。)
 案民心本良。而奸伪之滋。至于此极。操世教者。尚亦忧之。
葬亲者。溺信风水。至侵占他山。伐人冢。弃人祖父母骸骨。怨连讼结。抵死求胜。至于倾家败业。而地终不可得。福应尚远。祸应至近。何其愚一至此。
 案弥满一世者。皆求山讼山之人。噫且柰何。
刘文定公曰。地惟繇于人之术。则通其术者得吉。懵其术者得凶。是地何足为后祗而能母万类耶。天惟听于地之所役。则葬吉者不复因其恶而降殃。葬凶者不复因其善而降祥。是天何足为上帝而能父群伦耶。
 案此所谓地理天理之说也。上帝日监在地。今以天地分而二之可乎。
杨诚斋素不信风水之说。尝言郭璞精于风水。宜妙选吉地。以福其身。以利其子孙。然璞身不免于刑戮。而子孙卒以衰绝。则是其说已不验于其身矣。而后世方且诵其遗书而遵信之。不亦惑乎。今之术者言。坟墓若有席帽山。子孙必为侍从官。盖以侍从重戴故也。然唐时席帽。乃举子所戴。故有席帽何时得离身之句。至宋朝都大梁。地势平旷。每风起则尘沙扑面。故侍从跨马。许重戴以障尘。夫自有宇宙。则有此山。何贱于唐而贵于今耶。
 案山形如笔尖则出文臣。如兜鍪则出武班。如露积则出富人。如瓢子则出乞人。穴前有窥峰则主盗贼。有断垄则主刑祸。千妖万恶。惑世诬民。奚但席帽山而已哉。
赵端肃公。自姚徙居郡城。亦颇经营风水。一日语人曰。吾昨念之。富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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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能致地师千里之外。有佳山水处。又能出重资以购之。其人不可。又能以势力强之。得善地。已又将富贵。得富贵。已又将得善地。如环之无端。千百世不绝。皆人与地为政。于是以手指天曰。此老将安所事事耶。于是一笑而罢。
 案此论明白痛快。可诵可佩。上天有知。决不至太阿倒柄。令富贵家。世世把持。环转如此。盍亦三思。
吾不敢谓风水必无徵也。就令祸福之报。如影随形。而基福之地。祖宗多以无心得之。及已富贵。于是不惜千金之费。以买一穴。或争讼累年。始获营葬。而既葬之后。子孙往往渐归沦替。则风水之可遇而不可求。亦已明矣。然则子何不循天理以需地理之自应。宅心地以俟阴阳之自来。而营营焉劳苦其心力为也。
 案可遇而不可求。则风水之理实有者也。既有理矣。斯其为可遇。其可遇矣。如之何不求。本无是理。故不可冀遇。如其有之。殚心往求。遇之道也。此论大谬。无以解世惑矣。
世人立宅营墓。交易婚嫁。以至动一椽一瓦。出行数百里间。无不占方向择日辰。汲汲以趋吉避凶为事。不知自己一个元吉主人。却不料理。慈湖先训云。心吉则百事俱吉。古人于为善者。命曰吉人。是此人通体是吉。世间凶辰恶煞。何处干犯得他。
 案皇明解缙学士。请于历书。去宜忌时辰方向等杂说。填补以播种时候。此至论也。
人家新卜得葬地。将安厝。忽掘见棺木骸骨者。宜即与掩埋之。而权奉新柩为草舍。或即此稍远。另卜穴。或通去此处。另卜地。无不可。盖论已葬与未葬则我尚可图。论有主与无主则彼为可悯。故宁须我费事。无遽攘泉下之人。使一旦流离失所也。
 案方掘玆穴。必谓玆吉。视此遗骨。足验无吉。百年之后。不知何骨。又来掘骨。嗟乎。胡不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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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郑氏径地之篇。多载粹言。顾乃见理不明。执德不固。乃于稗家小品杂采荒唐之说。如孙仲谋之白鹤分飞。沈君典之青乌得力。陶侃之牛眠吉地。郑昭之羊眠福穴。苏眉山之风灯不灭。林莆田之粉团受报。王钦若之水流桥下。吴景鸾之谏用牛头。浙人之金锁玉钩。洪氏之风吹罗带。杨荣白兔之坟。柯潜画瓜之室。杨素之白气属天。吴诚之雷雨下穴。悠悠不经之谈。若非人谎。都系鬼诳。明理知情之士。但주-D004扫之以一彗。胡乃禾莠并养。薰莸同器。使览之者。莫适所从。噫其惜哉。
 吾东先辈。如梧里李政丞。泽堂李学士。皆峻斥风水。梧里先兆在衿川县。族葬也。有丧不求新。而其家寿考绵远。泽堂之孙。又荣达崇高。至今不衰。其遗训多至理名(一作明)论。宜采入此间也。
俟庵风水论
葬亲者。率延地师相吉地。以定其宅兆。丁子曰。非礼也。埋其亲以徼福。非孝子之情也。虽然。有此理。斯有此礼。亦唯曰无此理也。周公制族葬之法。葬之以昭穆。授之以茔域。无凿脉破气之忌。葬于北方北首。无方位坐向之殊。此时卿世卿大夫。世禄子孙。荣鬯固自如也。冀兖之野。旷无陵阜。今之葬者。皆周垣为域。正昭穆如周礼。无龙虎砂角之观。其富贵固自如也。奚为而求吉地也。英豪桀特之人。聪明威能。足以驭一世而役万民者。生而坐乎明堂之上。犹不能庇其子孙。或殇焉。或废疾焉。冢中枯骨。虽复据山河形势之地。顾何以泽其遗胤哉。世之迷者。至云埋胔以诅人。亦有验。其理可旁通也。呜呼。斯岂所忍言者。虽然。吾且言之。世有埋胔以祸人者。其有埋胔以福人者乎。邪鬼妖巫。为此术以罔人。使陷于恶已矣。有以是徼福者乎。虽有理。君子不为。况万万无此理哉。
 案古语云。狐埋之狐抇之。正谓埋胔之诅也。忍以此理。拟之于父母之遗骸。亦不仁甚矣。
今人道拾遗。解包而视之。银一锭。其为货也。财足以易一布。然犹四顾而私诸怀。趋而反不小留。唯恐人之攘之也。若是者情也。夫所谓吉地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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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安其父母之体魄。下而徼其子孙之福禄。生育蕃昌。财帛盈衍。有或十世而不尽其庥荫者。此天下之巨宝也。千珠方(一作万)金。不足以与易也。地师既得此巨宝。胡为不自私以阴葬其父母。顾乃趋而献之于卿相之门也。何其廉于己。浮于于陵。忠于彼。踰于介推也。斯吾之所不能深信也。有师焉。抵掌而谈吉地曰。其剥换也。有龙挐虎攫之势。其拱抱也。有鸾翔凤舞之形。寅葬则卯发。子卿而孙侯。此千里一遌之地也。即我熟视之良久曰。胡不葬汝之母。
 案地师所学者一书。所传者一法。所见者一局。而甲乙抵捂。冰炭乖迕。何者。则所谋者一串钱耳。
观所谓风水之书。图绘佳城吉地。辨其方位。曰子午卯酉。曰乾坤艮巽。乃所谓入首剥换之势。龙虎砂角之形。与所谓得水破者。无不以其方位之所相冲相合。而辨其灾祥。故地师见人家谱牒。有绘其先祖之墓地者。皆一见县断其吉凶。嗟乎。此梦之中又梦。罔之中又罔也。人莫不圆其颅。列其眉。双其目。中其鼻。左右颧以夹辅其口者。然其中有寿耇者。短促者。贵者贱者。富者贫者。岂以其面目方位之合规度无歪舛。而县断其吉凶哉。将唯其骨格神韵。有不可以言语文字。形容其髣髴者。由是观之。彼唯子午卯酉乾坤艮巽。屑屑焉察其宜忌者。是又学奇门六壬之邪术。而执方位以求其交鬼者也。愚哉愚哉。
 案尝观风水之书。其连篇累牍。皆甲乙丙丁乾坤艮巽之字。绝无义理。何苦信之。
孩儿忽病疮。虫蚀肤如木。师曰。墓受乾戌风。竁有虫蚀尸祟也。掘视之良然。尚有说乎。长子坠而死。孩儿瘸而瘁。师曰。墓犯忌翻尸背在上祟也。掘视之良然。尚有说乎。或火烧墙。或水汎棺。或根藤络于胔。咸有所召。验之不忒。尚有说乎。呜呼。此世之所以终迷而莫之悟也。燕岩朴趾源作热河日记。记卖幻者事二十馀条。知此理则悟此妄矣。鬼物戏人。或因其偶然而奏之为灾祟。或因其实然而诱之为奇中。或本无此菑。而幻造以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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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之所视。真确无错。而其物乃虚妄耳。余见负魔者矣。射覆如神。百不失一。冬月中青杏。隔壁中蜡书。视人之面目。知其父坟之前。有奇石。禳人之疾。占之曰埋胔为祟。而炕洞掘鼠。灶门掘骨者。又何限矣。是皆鬼幻之怪。以眩一时之目者。奚惑焉。不知斯者。虽智如樗里。直如微生。终亦受罔乎邪鬼之谋。而堕其术中矣。
 案琴山县尹氏子十岁。不识一字。忽通堪舆之术。祸福吉凶。无不奇中。人且崇信。不疑其鬼凭。岂不难哉。
郭璞以非罪诛。身埋水中。道诜、无学之等皆身为髡。覆其宗祀。李义信湛宗无血胤。今之滔滔者。皆终身丐乞。而其子孙不昌。斯何理也。几见地师之子若孙。为弘文馆校理。平安道观察使者乎。人情一也。我有地可以发福。我既知之矣。有为一缗钱所卖。轻以予人者乎。宰相惑于风水。累迁其父母之墓者。多无子姓。士庶人惑于风水。累迁其父母之墓者。多奇祸怪变。司马温公。赂地师令顺己意。兄弟寿考荣贵。胡不悟矣。有为旷达之论者。曰。风水之理。曰有则不可。曰无亦不可。呜呼折讼如此。其亦难乎。其为士矣。
 案近有一地师。目不识丁。并不读堪舆书一句。犹善占穴。游于卿相之门。虽欲不谓之惑。不可得矣。
或者曰。风水之说。诚眇芒而不可究。但观乎衰替之家。其先世坟墓。皆憔悴萧飒。无光润之色。观乎兴旺之家。其先世坟墓。多茂密荣鬯。有通明之气。是非其著显不可诬者耶。曰固哉。子之观物也。岂唯坟墓然矣。颓椽破壁。左敧右侧。骄蓬乱藋。无径无门。非贫士之室乎。贫而后有此室。岂以此室之故。受贫乎。峻宇雕楹。矗天蟠地。曲旃桴思。眩晃夺目。非富人之屋乎。富而后有此屋。岂以此屋之故致富乎。观物之貌。而不究其所由然。则物冤者多矣。每朝局一变。子骑而巡于颠覆者之兆。归而犹语之如此。吾其信之矣。余兄弟方科官盛时。巫之过去者。皆指吾先人之宅。而推之为福地名穴。及其蹶也。又指其所尝指者而贬之咎之。嗟乎既巫矣。胡能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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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
 案有人于此。指白须发者曰。白须发者。皆易老之人也。指著纱帽者曰。著纱帽者。皆必达之人也。则不可曰善观物者。以墓域之荣悴。占家门之盛衰。何以异是。
 蒋士铨(心馀)诗曰。冢人掌兆域。大夫掌族葬。年月日各有制。封树戒相访。焉敢择丘陵。而蒙拘忌诳。枯骸求富贵。人子心久丧。遂惑青乌言。百计营一圹。葬者恣侵盗。不葬成坐忘。蔂梩或难求。骼胔岂无恙。民愚士夫鄙。柩尽屹然向。堂存数世棺。阀阅侈仪仗。(下有五句今不录。)